对早婚现象的一点思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3375
颗粒名称: 对早婚现象的一点思考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5月5日固原报登载了关于对早婚现象的谈论。
关键词: 固原报 早婚现象 谈论

内容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年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但是,近年来西海固地区早婚早育现象却比较普遍。据调查,早婚年龄多在17至20岁之间,还有十四五岁就结婚的。这里就笔者采集到的镜头列举两个:
  镜头之一:她——一位小媳妇,家务和孩子把她拖得脸色蜡黄、枯瘦如柴。她今年才18岁,结婚已两年了,小产过一次,身边带着一个近1岁的吃奶孩子。据邻居说,她原来是个脸蛋圆圆,身体蛮好的乖女子,因看上去比女婿强,婆家怕她日后变心,便早早接过门作了媳妇。
  镜头之二:一位17岁的小媳妇,身边一个已满1岁的男孩。母亲瘦弱,孩子才学着翻身。尽管这样,孩子的祖父母仍旧满脸是喜,视他如掌上明珠,庆幸他们得了孙子。
  如此镜头,在西海固地区随处可见,小丈夫,小媳妇队伍在贫困山区日趋壮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其一, “早得儿孙就是福”的封建意识,促使农民早婚早育:其二,包办婚姻“娃娃亲”造成“夜长梦多”的顾虑,男方怕女方长大了变心,便早早娶过了门:其三,“女大不可留,留下结怨仇”的陈规陋习,致使一些足不出户的父母,在精神文明日趋发展的现代社会,怕女儿出门走邪,丢人现眼,便趁早送出门了事:其四,你早婚,我也早婚,互相攀比之风滋生;其五,执法不严。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嫁娶自便。
  早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莫大的危害。早婚不但严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早婚导致早育超生,严重影响人口素质,加重社会和家庭的负担。在生活稍有好转的今天,一些家庭因办婚事而债台高筑,继而又结婚生子,本来养活一口人的土地,却要养活三四口人,干旱的山区有限的土地,哪来养活这么多人的能力!
  解决早婚问题,笔者以为应从这几点入手:一是切实加强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二是下大力气进行政策、法律和晚婚晚育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依法或采取行政手段和经济制裁,对违法早婚、超生者严加惩治。
  (周亮)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阅读

相关人物

周亮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