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振发拖欠货款工商局仲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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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3040
颗粒名称: 马振发拖欠货款工商局仲裁生效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固原县南郊乡个体户马振发长期不付货款,被债主安徽省桐城县杨公唐兴新风笔刷厂向固原县工商局仲裁机关提出申诉一案已得到处理。
关键词: 拖欠货款 仲裁 生效

内容

固原讯(通讯员金立毅)固原县南郊乡个体户马振发长期不付货款,被债主安徽省桐城县杨公唐兴新风笔刷厂向固原县工商局仲裁机关提出申诉一案近日已得到处理。
  据了解,一年前,新风笔刷厂同马振发签订购销二千二百把笔刷的合同,价值四千四百多元。马振发收到货后一年还迟迟不付货款。三月十二日,县工商局仲裁机关接到申诉书后,立即查清事实,以《经济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仲裁马振发违约。第三天,马振发将货款全部交付承认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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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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