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酗酒滋事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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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2073
颗粒名称: 何海酗酒滋事被行政拘留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10月14日,隆德县物资交流会进行到第10天,晚7时许,个体商贩何海伙同”哥们”酗酒后,11时许,冒着酒气来到会场北侧六盘山饭店录像棚,一连串酗酒滋事的事发生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20条的规定,县公安局对何海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关键词: 个体户 行政拘留 寻衅滋事

内容

10月14日,隆德县物资交流会进行到第10天,晚7时许,个体商贩何海伙同”哥们”酗酒后,11时许,冒着酒气来到会场北侧六盘山饭店录像棚,一连串酗酒滋事的事发生了。
   何海来到录像棚,看到一青年正在看录像,以酒壮胆,在这一青年身后撒起尿来。青年觉得背部热乎乎、湿漉漉的,转过身,见有人在自己背上撒尿,气愤地骂:“流氓。”正在这当口,这一青年的哥哥走了进来,问明原因,怒骂何。何不服,二人撕打起来。大会执勤人员武警战士上前劝解,何海大骂不止,又拳脚齐上。武警战士出于无奈,将何扭至大会治安室,何仍骂声不断,挥拳打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20条的规定,县公安局对何海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杨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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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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