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福借书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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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1927
颗粒名称: 陈广福借书学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12月6日固原报登载的关于泾源县芦草洼吊庄铁西乡泾平村村民陈广福因弟弟犯罪主动到派出所借阅法律书籍的文章。
关键词: 法律 刑事犯罪 农民

内容

11月1日下午6时,泾源县芦草洼吊庄铁西乡泾平村村民陈广福,怀着迫切的心情,来到芦草洼派出所,借去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选编》。不知内情的人说他是心血来潮,了解内情的人说他应该好好地学学。
   陈广福为什么要借书学法?因为他弟弟吃了不懂法的亏。1986年,陈广福和17岁的弟弟陈广春从泾源县泾河源乡涝池村搬迁来到芦草洼后,总认为不和别人惹事生非就不会犯法,因此,从不学法,法制观念淡薄。今年5月的一天,陈广福兄弟俩因地界问题同邻居于春叶发生口角,双方大打出手,陈广春见哥哥被对方打了一顿,气愤不过,在于春叶院子里拾起一把砍柴斧子,照着于春叶头部连砍两斧,致成重伤。
   10月11日,永宁县检察院对陈广春进行依法取保候审,陈广福才醒悟了,他知道弟弟触犯了法律。他开始觉察到不懂法的愚昧,于是主动到派出所借书学法。
   (杨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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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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