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为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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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1004
颗粒名称: 法为媒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7月25日,彭阳县罗洼乡平洼队农民郭兴武和甘肃环县毛井乡道岭队寡妇陈翠莲,高高兴兴地领上了“红本本”,办了婚事。乡亲们感慨地说:“他俩能结为夫妻,是靠了法律。”
关键词: 法律 婚姻 农民

内容

今年7月25日,彭阳县罗洼乡平洼队农民郭兴武和甘肃环县毛井乡道岭队寡妇陈翠莲,高高兴兴地领上了“红本本”,办了婚事。乡亲们感慨地说:“他俩能结为夫妻,是靠了法律。”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2月,陈翠莲丈夫因病去世,撇下她和一个女儿。她还年轻,生活的路还很长。几个月过后,她决定嫁人。消息一传出,登门求婚的人很多,郭兴武就是其中一个。郭兴武也是半路丧妻,留下一个儿子。他和陈翠莲苦命相连,两人愿结为夫妻,共同抚养子女,但因陈翠莲的公公、婆婆从中作梗,不能如愿。
   公公、婆婆认为,媳妇嫁人可以,但要留下全部家产。而陈翠莲认为,他们独立生活,家产是他们夫妻共同创造的,不能留给婆婆。双方互不相让。
   郭兴武之弟郭兴权是个党员,经常学习法律常识,他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0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于是他主动到陈翠莲家里,请来村队干部和部分乡亲,讲法评理,陈翠莲的公婆听了这一“课”,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就改变了当初的主意。 (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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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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