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山煤矿发生农民闹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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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8302
颗粒名称: 炭山煤矿发生农民闹事事件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3月6日,炭山煤矿发生一起农民聚众闹事的事件。炭山村农民沙启芳、沙启仓等20多人,冲击正在开会的矿委会会场,砸坏了矿长办公室的门窗,向矿上提出了数目惊人的“落实政策”要求。
关键词: 农民 煤矿 要求

内容

本报讯 3月6日,炭山煤矿发生一起农民聚众闹事的事件。炭山村农民沙启芳、沙启仓等20多人,冲击正在开会的矿委会会场,砸坏了矿长办公室的门窗,向矿上提出了数目惊人的“落实政策”要求。
  沙启芳等三户农民,原来居住在现今固原县炭山煤矿范围内。1958年,固原县大办工业,开发建设炭山煤矿,征用了他们的宅基地和12孔窑洞,按当时的政策规定,一作价,由矿上给他们付了征用费,手续清楚。30年后,沙启芳等人以现在物价上涨为理由,要求炭山煤矿再给他们一大笔钱他们认为1958年给的征用费太低,还说让他们搬家是“强迫命令”。1988年6月,这几户农民写信上访,要算旧帐。固原县工交局为此责成矿上调查有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但炭山煤矿向主管局写了报告后,主管局迟迟不作结论,不表态度,把问题推给了煤矿。推诿扯皮,坏了事情。这几户农民看到主管局不给煤矿撑腰,胆子越来越大,闹事越来越凶,曾先后冲击矿领导家庭、矿委会达10多次,使矿上不得安宁。
  3月6日上午10时,沙启芳等冲进会场后,出言不逊,并自己撞伤头部,要挟矿领导。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矿领导仁至义尽,给闹事的人管吃管住,给撞伤的人治伤养病。马矿长表示,他已尽了最大努力来平息农民闹事,政府如果不尽快妥善解决,他将诉诸法院公断。3月7日,马矿长和炭山煤矿工会的同志到县城,向政府和新闻单位反映了上述情况,敦请县上领导出面处理,以维护矿上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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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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