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边天下的咏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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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7545
颗粒名称: 半边天下的咏叹
并列题名: 现状与思想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在1954年9月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宪法》第96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关键词: 妇女 男子 工作 社会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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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在1954年9月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宪法》第96条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1988年10月29日,上海一家报纸的头版刊出一个醒目的标题:”嘉定县全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这篇报道说,“嘉定县自1986年开始,一年中使全县19个乡镇机关和乡镇所属的公司全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乡镇企业的男女同工同酬比例由86年的27.6%上升到87年的73.2村办企业亦由原先的16.8%上升到54.6%。”报道最后说,“嘉定县计划今年年底在乡镇企业全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并在退休金发放上男女一样。”
  做到这一步,从1954年第一部《宪法》规定至今,已有34年,整整一代人的时间,多么艰难的一步!
  可在上海的其他县呢?还是让数据说话吧。去年上海市妇联曾发过一份红头文件”乡村企业事业中男女同工同酬问题亟待解决”。这份文件调查了上海三个县的1231个乡村企业,发现有914个企业男女同工不能同酬,占74%。其中,村办企、事业中男女之间的差距尤为明显。有一个化工厂发放奖金,男会计奖金808元,而女出纳兼食堂会计只有570元,相差238元:还有一个乡的卫生室,男医生全年分配为2006元,而兼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妇女干部的女医生只有1705元,相差300多元。
  “男女平等”这是一个令妇女们鼓舞的口号,然而口号往往离实际相差得太远了。
  据报载,我国文盲、半文盲中,70%以上是妇女。我国仍有350万女学龄儿童未能上学。前不久,江西省有几名少女因上学读书等愿望无法实现而集体跳河自杀。
  女大学生、甚至女研究生可说是妇女中的佼佼者了,可是她们的毕业分配却面临着令人担忧的危机。今年,上海妇联曾对38所大专院校的女生分配情况做了调查,结果发现女毕业生的分配中有相当一部分被退档和改配。有的单位原来亟需要某专业人才,可等他们发现分来一名女生后,便宁可一个也不要了。一个刚做完毕业分配工作又即将去招生的教师说:“同样是分配,为女毕业生所花的精力要比男生多得多,鉴于此,我在招生时也将适当考虑少收些女生。”这难道就是男女平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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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有一幅漫画,画的是在运动场的长跑起点上,一个男子穿着一身运动衣,显得轻松、精神;而女的却背着小孩、拖着锅盆瓢碗,还没起步,已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了。
  在中国,男子的事业从来就是宽广伟大的,而妇女总被束缚在一个狭小的笼子里。男子可以为治水几年中三过家门而不入,受到世世代代的赞颂:妇女却因为少带一天孩子、少烧一顿饭而受到社会和家庭的谴责,并自己感到内疚。《人到中年》中中的的陆文婷就一直负有这种内疚感
  虽然解放以后,妇女走上社会跨出了妇女解放的第一步,可正如那幅漫画所画的,妇女是拖着多么沉重的负担走上社会的。怪不得时至今日,仍可听到一些妇女情愿重回家庭的声音。有人提出,我国现阶段经济尚未起飞,分工与竞争机制要求男性为社会作贡献的场所在社会,而女性则在家庭。所以,要摆脱落后状况需要赶路速度,需要女性为此作出牺牲。
  如若真的做出这种牺牲,结局往往是很不美妙的在妇联信访接待室里,一位20岁的女青年哭述自已的不幸遭遇:她18岁那年,父母离婚,她正好中学毕业进一个工厂当青工。后来一次生病住院,认识了医院中一个年轻的医生。这位医生对她体贴照顾,关怀备至。从小没有得到亲人温暖的她对医生产生了感情,两人陷入情网。出院后,女青年从厂里集体宿舍搬到那医生家,与他同居。医生对她说,你身体不好,厂里工作那么辛苦,就不要去上班了,我养活你。夫真的姑娘从此呆在家里为医生照料家务,工厂的编制中划去了她的名字。今年女青年满20岁,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可好景不长,这位医生对她渐渐冷淡,并开始动手打她,最后把她赶出了家门。可怜的女子一无所有,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没有住房,没有家。好心的姨妈暂时收留了她。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她只好找到妇联,乞求帮助。
  她的不幸,她的泪水真让人同情。可你当初怎么能放弃工作,而把全部的生活都依附在男子身上呢?
  现在,套在女人颈上的封建纲常礼教的枷锁虽己摘掉,可中国妇女世代遗传的血液中的封建毒素仍在作祟,妇女依附男子的心理仍然相当普遍。正因为妇女的依附人格,致使许多”大男子主义”的丈夫能肆无忌惮地打骂妻子,虐待妇女。
  每天,有大量的诉苦信投寄到市、区妇联,控告她们的丈夫如何对她们不好。可是一到妇联工作人员向她们阐述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对等的,劝说她们摆脱丈夫的虐待时,她们身上的劣根性便暴露出来了。这是一封写给市妇联领导的信的片断:
  “……我今年40岁,在婚姻问题上遭受严重打击,身心受到摧残,成为跳板婚姻的牺牲品。今特来信企盼妇联为我作主,救救我这个弱女子!”
  她的丈夫原是一个在新疆呆了18年的上海知青,为了达到调回上海的目的,他的当街道居委会主任的母亲几次来到她家提亲。经过几次通信,他们终于结婚了,他也终于把户口迁回了上海可他一回上海后,就把妻子冷落了,或是说从来就没有真心爱过她。今年2月他提出了离婚,她悲痛欲绝:“我被毁了,我的青春,我的一生活活断送在他的手里。”
  40岁,虽然青春已逝,可人生的路只走了一半,为什么不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呢?可这位“弱女子”明知丈夫从没真正爱她,却还是对法院说:“我不同意离婚……他若能回心转意,当着法院和组织的面向我赔礼道歉,并遵守诺言,不再制造矛盾,我还是能原谅的,并不计较他以前对我的一切错误做法。”
  不管这位把婚姻当跳板的丈夫会不会向她道歉,而这位妇女的信似乎在说,只要苦难的井盖开一条缝,我仍然情愿跳下去受苦。
  一位妇联工作人员对我说,有不少妇女哭哭涕涕找到妇联,诉说丈夫如何喜新厌旧,抛弃妻子另觅新欢,又是如何折磨她打她把她赶出去。可要她们与丈夫离婚,他们却怎么也不同意,说是拖也要把他拖死
  没等你把他拖死,你自己就先拖垮了。
  (未完待续)
  本版编辑 赵云山 陈亮 马灵军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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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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