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假冒卷烟 打击违法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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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7143
颗粒名称: 查处假冒卷烟 打击违法经营
并列题名: 固原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值国庆之际
其他题名: 向广大读者致意
分类号: G210
摘要: 固原县烟草专卖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条例》精神,在工商、公安、物价、交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查处无证经营、高价倒卖、出售假冒卷烟的违法行为。
关键词: 查处 假冒卷烟 违法

内容

固原县烟草专卖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条例》精神,在工商、公安、物价、交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查处无证经营、高价倒卖、出售假冒卷烟的违法行为。三年来,共处理违章、违法案件150余起,罚没款13100余元。
  1986年,烟草专卖局成立之初,固原县烟草市场管理还比较混乱,有些单位非法经营烟草批发业务。局领导带领专卖检查人员集中查处此类案件。一次,专卖检查员陈惠敏在汽车站发现两名海原县农民带着一箱“金丝猴”牌卷烟候车。小陈出示检查证,进行盘查,这两人神色紧张,说是从固原搬运社小卖部买的,没有开发票。专卖检查人员顺藤摸瓜,跟踪追击,最后查出:非法批发卷烟的是一家叫“甘肃省陇东实业公司”(驻在固原县城)的单位,在城关派出所的配合下,清查出价值8053元的卷烟。按照《烟草专卖条例》,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批发业务,并处以900元罚款。
  对非法倒卖卷烟的烟贩子,一经发现,就严厉打击。去年7月初,群众反映,有人向古雁市场的个体经营者兜售卷烟。检查人员明查暗访,终于在文化街一私人旅社抓到了从甘肃省灵台县来固原的烟贩子李永林。烟草专卖局没收其非法收入750元,并处以罚款150元。
  专卖检查人员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个体经营者,不定期进行抽查,一经发现有高价倒卖行为的,就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给予经济处罚。一度时间,市场上出现了假冒卷烟,他们会同工商管理部门认真查处,去年9月份,一次销毁假冒卷烟1370多条,他们还向个体经营者、消费者讲解识别假冒卷烟的常识,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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