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要管「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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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5579
颗粒名称: 「清官」要管「家务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3月30日固原报登载的关于基层干部对群众家庭内部纠纷要特别讲究方法,做到因户制宜,管好群众“家务事”。
关键词: 干部 群众 家庭纠纷

内容

万祥
  常从报刊上读到由于家庭纠纷加剧而出了人命案的文章,令人生疑的是,这些文章很少说到在事态尚未严重时,有哪些干部曾做过矛盾转化工作或采取防范措施。最近下基层调查方才知道,许多基层干部对群众家庭内部纠纷果然不肯过问,因为他们信奉这样一条“古训”“清官难断家务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清官难断家务事”,是说发生在家庭内部的矛盾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别人难以判断、调处,此话虽然不无道理但既然为“官”,对该管的“家务事”还得要管,切不可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袖手旁观,甚至听任矛盾激化酿成祸端。在今天,有些基层干部对群众家庭纠纷不愿过问,甚至在有人找上门时仍推三阻四,这说明他们缺乏法制观念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责任感。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发生于家庭内部的重大纠纷,有许多正是反映了新的思想观念与赌博、懒惰、重男轻女、包办婚姻、虐待老人等旧习俗的斗争。党、团组织和妇联、司法、民调等部门的干部,如果能采取适当的方法去扶正祛邪,就能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并防止这些家庭纠纷化为刑事案件。若是采取“不管”的态度,结果当然就不一样了。某农户由于做父亲的赌博成瘾,使儿女们辛勤劳动所得皆被输光。当儿女们强烈反对其父赌博时,其父竟大打出手,并散布流言破坏儿女婚事。由于当地干部没有及时过问这一户的“家务事”,矛盾逐步激化,一年多后终于发生了父亲被害、三个儿子锒铛入狱的悲惨结局。这样的事留给人们的教训难道还不够深刻么?还有的干部不是不懂得群众“家务事”该管,而是怕得罪人。怕惹麻烦。这就更不象话了。身为于部,无论是缺乏法制观念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责任感,还是只图明哲保身、清闲自在,单单从这个意义上说也算不上“清官”,而只能算是“昏官”。
  管“家务事”,当然要特别讲究方法,做到因户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注意火候,掌握分寸,刚柔相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还必须旗帜鲜明,不能以“家庭矛盾”掩盖违纪犯法的问题。唯其如此,才能管好群众“家务事”,这样的干部,群众信赖,有事就会及时找他们,消除“家庭矛盾”,就会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两个文明”建设做力所能及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加快“四化”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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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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