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名劳改罪犯被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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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5239
颗粒名称: 二十四名劳改罪犯被减刑假释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2月10日,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自治区第五劳动改造管理队召开了宣判大会,对二十四名有悔改表现的罪犯,分别给予减刑或假释。
关键词: 中级人民法院 罪犯 减刑 假释

内容

本报讯 2月10日,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自治区第五劳动改造管理队召开了宣判大会,对二十四名有悔改表现的罪犯,分别给予减刑或假释。
  这批得到减刑或假释的罪犯,在进入劳改队改造以来,在党的劳改政策感召下,积极靠拢政府,认罪服法接受改造,认识到了自己的犯罪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危害,奋发学习,决心以汗水赎罪,弥补自己过去的罪责,受到了管教队多次记功奖励。(金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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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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