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宣传《档案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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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4986
颗粒名称: 认真学习宣传《档案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1月27日,固原报登载了关于如何认真学习宣传《档案法》的文章。
关键词: 学习 宣传 档案法

内容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文化等社会实践活动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在长期革命斗争的实践中形成了大量丰富的档案文献。所有这些是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不断繁荣、发展科学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为了保护和充分利用档案,我国已有了一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国家规模的档案事业网络,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过去受“左”的思想束缚和〓的习惯势力的影响,档案和档案工作至今还没有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不重视档案和档案工作,任意毁坏、出卖、销毁档案,或者把党和国家的档案据为已有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对丰富的档案信息资源也远远没有进行充分的开发和利用。
  正是由于这些特别重要的原因,全国人民白己选派的人民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在各种场合多次提案或建议,要求国家早日制定和颁布档案法,以便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和开放,从而满足社会各方面利用各类档案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经过7年的起草修改和艰苦努力,终于以第5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了,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于 1987年9月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最近固原地区档案处分别组织档案处(馆)和电大档案专业班的全体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宣传贯彻《档案法》的工作进行了全而系统地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我们渴望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终于诞生了,这是我国档案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我国法制建设取得的一项新的成果,也是建设我国档案事业最根本的法律保障。希望社会各方而,都能重视《档案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依法管好档案,用好档案,进一步发挥档案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
  (张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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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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