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几个政策问题的问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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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4256
颗粒名称: 关于农村几个政策问题的问答
分类号: F327.65
摘要: 1987年9月11日固原报登载的关于农村几个政策问题的问答文章。
关键词: 责任制 合作经济 经营能力

内容

问:现在有一种传说,说农村责任制要变了,这种说法对不对?
  答:不对。农村实行责任制没有错。大家拥护的事,谁也变不了。如果谁想再把农民拉回到过去的那种“大呼隆”的日子都是不对的!党中央、国务院不允许,农民朋友尽可放心。当前,农村改革还要深化,还要不断发展。但这种改革和发展,只会更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和农民致富。
  问:现在提倡发展合作经济,是不是又要把地合起来大家种,又搞合作化那一套?
  答:合作经济不是合作化。这种认识是一种错觉。咱们现在讲的合作经济,不是让大家把地重新又合在一块种,又搞“归大堆”那一套,而是为了更好地为家庭联产承包制服务,为农民致富服务,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服务,更有效地开展致富活动。通过资金、劳务、技术信息、销售等多项目的联合,加强家庭的经营能力。比如,一个村里有许多养鸡专业户,养了很多鸡,饲料咋解决?用什么办法防止鸡瘟?怎样能让鸡多下蛋?产下的鸡蛋往哪里卖?我们就引导这个村的农民成立一个“养鸡协会”,帮助这些养鸡专业户解决这些问题,为大伙服务,使大伙把鸡养得更好。我地区一些乡村农民白愿组织粉条生产的运销协会就是这种合作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
  问:搞合作经济能否尊重农民的自愿?
  答: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引导农民搞合作经济,着重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到或办不好的事情。这种合作经济可以是生产型的合作、流通型的合作、服务型的合作、横向联合型的合作;临时的、单项的、一次性的、松散的、长期的、综合的都可以搞。但是必须尊重农民的自觉自愿,不能拔苗助长。
  (待续)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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