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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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3566
颗粒名称: 妇女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分类号: G210
摘要: 农民李生有,对自己的侄女和亲生女儿奸污,所以普法教育太重要了,特别是对广大妇女,要教育她们学法、守法、用法,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关键词: 妇女 法律 保护

内容

1982年夏季的一天下午,西吉县红耀乡红耀村关儿岔自然村60岁的回族农民李生有,乘家中无人之机将其收养的侄女奸污,受害人因怕羞,未敢声张。从此以后,李一有机会即在侄女身上发泄兽欲。如此长达四年之久,致使侄女四次怀孕,先后生下二女二男,均被李勒死或捏死。1986年古历二月,李的侄女经人介绍怀孕出嫁。
  侄女出嫁后,李生有又对其亲生女儿百般调戏,要求成奸。女儿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当地公安机关控告。1987年3月6日,李生有被依法逮捕。
  象李生有这样的衣冠兽心固然是极少数,但他毕竟要害人,问题是受害者应采取行动保护自己。酿成此类悲剧的原因,从受害人一方讲,主要是由于懦弱、无知。如果李的侄女和李的亲生女儿一样,敢于用法律这个强有力的武器保护自己,那她就能免遭其害。从另一方面讲,普法教育太重要了,特别是对广大妇女,要教育她们学法、守法、用法,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马继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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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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