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公议」给这里带来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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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3322
颗粒名称: 「道德公议」给这里带来新变化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4年5月,泾源县惠台乡下寺村成立“道德公议”小组,村里出了民事纠纷,他们便组织群众评论谁是谁非,收到良好效果。
关键词: 道德 民事 纠纷

内容

泾源县惠台乡下寺村过去是个民事纠纷多得出了名的地方,干部们提起它就头痛。可是这几年下寺村的风气变了,精神文明之花在这里绽开。要说原因,就因为这个村有了“道德公议”。
  下寺村是一个百来户人家的回民村,多数是河南、青海、河北等地的移民。由于风俗习惯不同,经常发生民事纠纷案件。村党支部曾制定“村民公则”、“村规民约”,虽然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仍有少数人不遵守,民事纠纷照样发生。村民李金明在刘长英承包地里栽了树,还不讲理,两家一直闹到县法院,一时全村哗然,村民们纷纷谴责李金明不讲道德。慑于群众舆论的压力,李金明急忙承认了错误。这件事启发了村干部们,他们决定用公众舆论的力量来解决民事纠纷。一九八四年五月份,这个村的各小队先后成立了“道德公议”小组,由党员干部和有威望的农民参加。村里出了民事纠纷,他们便组织群众评论谁是谁非。群众把这称为”道德公议”。
  “道德公议”小组成立后,解决了不少问题。王成因偷砍了马金贵等三家的树卖给了木材贩子,马金贵找他评理,他不承认。经“道德公议”小组公议,在事实面前,王成因终于承认了。“道德公议”小组会同村调解委员会,依照“村规民约”对王成因进行了处罚。还有两位农民打架后,听说要“公议”,便主动承认了错误。群众说:人活脸,树活皮,不怕罚,就怕议!实行”道德公议”后,这个村民事案件逐年减少,一九八四年四十三起,一九八五年三起,一九八六年没有发生一起。
  村里出现的好人好事,“道德公议”小组也让群众议论。一队队长鄢义麻精心赡养八十岁的老母亲和老岳母,“道德公议”小组就以鄢义麻为榜样公议本村孝敬老人的事。马占良的爱人听着大家对鄢义麻的赞扬,脸上火辣辣的,因为她和婆婆关系不好。打这以后,她就把婆婆住的房子墙裱了,顶棚糊了,炕烧得热烘烘的,衣裳洗得干干净净,再也不怕别人议论了。(咸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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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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