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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加强土地管理 严禁非法占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2310
颗粒名称:
加强土地管理 严禁非法占用
并列题名:
彭阳县对非法占用耕地者进行处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彭阳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有关政策,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和使用,对一些非法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关键词:
彭阳县
土地管理
非法占用
内容
彭阳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有关政策,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最近,对一些非法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地煞住了全县乱占耕地的歪风。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日,红河乡上王村机砖厂,与彭阳乡双磨村海磨队,私下达成土地使用协议,不经批准,非法占用二十三点八四亩旱川地建机砖厂。县政府责令上王机砖厂写出书面检查,重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其非法占用的耕地每亩罚款二百元;对违犯政策所收取的开山取土管理费,由县土地管理科没收。
原城阳乡刘河村农民杨俊科不经批准,于一九八五年四月非法占用川水地五点一亩,修建机砖厂。沟口乡沟口村农民马正义与县供销社联合办机砖厂,也没有经过批准。县人民政府查出后,做出决定:杨俊科占用的川水地每亩罚款三百元。并责令杨在今年封冻前停办砖瓦厂,恢复被占用水地的地力地貌。对马正义与县供销社非法占用的八点五亩旱地,每亩罚款二百元,责成他们按有关程序办理征地手续后才能生产。
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县土地管理科在十天内收回上述罚款。(顾铭)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阅读
相关人物
顾铭
责任者
相关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彭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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