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地管理 严禁非法占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2310
颗粒名称: 加强土地管理 严禁非法占用
并列题名: 彭阳县对非法占用耕地者进行处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彭阳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有关政策,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和使用,对一些非法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关键词: 彭阳县 土地管理 非法占用

内容

彭阳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有关政策,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最近,对一些非法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地煞住了全县乱占耕地的歪风。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日,红河乡上王村机砖厂,与彭阳乡双磨村海磨队,私下达成土地使用协议,不经批准,非法占用二十三点八四亩旱川地建机砖厂。县政府责令上王机砖厂写出书面检查,重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其非法占用的耕地每亩罚款二百元;对违犯政策所收取的开山取土管理费,由县土地管理科没收。
  原城阳乡刘河村农民杨俊科不经批准,于一九八五年四月非法占用川水地五点一亩,修建机砖厂。沟口乡沟口村农民马正义与县供销社联合办机砖厂,也没有经过批准。县人民政府查出后,做出决定:杨俊科占用的川水地每亩罚款三百元。并责令杨在今年封冻前停办砖瓦厂,恢复被占用水地的地力地貌。对马正义与县供销社非法占用的八点五亩旱地,每亩罚款二百元,责成他们按有关程序办理征地手续后才能生产。
  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县土地管理科在十天内收回上述罚款。(顾铭)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阅读

相关人物

顾铭
责任者

相关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彭阳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