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蕨菜 理应支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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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2208
颗粒名称: 采集蕨菜 理应支持
并列题名: 损坏树木 必须赔偿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06月06日,固原报刊登了读者来信希望可以上山采集蕨菜以及回复。
关键词: 蕨菜 群众 林场

内容

编辑同志:
  我们什字路乡地处六盘山麓,蕨菜资源丰富。但是,正当我们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上山采集蕨菜时,东山坡林场却以采蕨菜对森林有损害为“理由”横加干涉,要群众交育林费。目前正是采集蕨菜的旺季,如错过时机,蕨菜将“变宝为草”了。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这一问题。盼听佳音。 (付学兵)
  回諳
  调查附记
  收到学兵同志来信后,我们当即致函行署林业处和东山坡林场负责同志,了解事情原委。两个单位一致认为,林区群众上山采集蕨菜不应收取育林费。但损失树木者,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至于学兵同志提出“收育林费”之说,可能是把“育林费”与“损失费”两个概念弄混淆了。因为去年在采集蕨菜季节,东山坡林场的确向蕨菜收购单位收取过二百四十元,不过那是赔偿损失费,而不是育林费。
  那么这笔损失费又从何谈起呢?据悉,东山坡林场自一九七九年以来,在荒山营造人工针叶幼林六千余亩。因蕨菜喜阴湿,多生长在荒坡林畔,在幼林带子田内尤为粗壮。这样,采蕨菜时稍不留神,不是践踏了幼树,就是蹬坏了带子田。据东山坡林场反映,去年采集蕨菜旺季,每天上山者达千人以上,事后检查发现有些幼树被踏坏,有的树头被折,损失一般在百分之三以上。对此,他们按照森林管护的有关规定,向蕨菜收购单位征收了损失费二百四十元。
  我们认为采集蕨菜与保护幼林并不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说,拔除蕨菜更有利幼林生长。问题是如何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加强组织管理。只要各级组织重视这一工作,教育群众树立爱林、护林责任感,这个问题也就不难解决。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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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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