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图书馆
固原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固原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法律,岂容收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1623
颗粒名称:
法律,岂容收买!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10月13日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故意杀人罪的田风宽依法判处死刑。
关键词:
法律
罪犯
审理
内容
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海原县红羊乡红堡村五十六岁的农民田风宽,为一块价值七八元的房笆,故意挑起事端,造成一场十多人参加的恶斗,并直接凶残地戳死一人,戳伤一人。他的这种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十月十三日,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处杀人犯田风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田犯初审后,田犯提出了上诉,在这期间,被害人的父亲李进山连续两次给中级人民法院写信,要求对田犯从宽处理,还亲自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免除田犯死刑,说什么『田风宽杀死李永侠,已经造成了一个家庭的悲剧,现在判处田风宽死刑,就会造成另一个家庭的悲剧。』乍听起来,情真意切,令人感动,也颇有道理。可是仔细一想,不免使人生疑:凶手将他的亲生儿子杀死了一个,戳伤了一个,不但不愤恨,反而多次求情,这是为什么?
人民法院的同志,带着这个问题到当地群众中进行了认真调查,终于弄清了来龙去脉。
原来田风宽的儿子田春宝、侄儿田春有,听说将田判处了死刑,立刻慌了手脚。他们为了使人民法院重新考虑对田犯的死刑判决,便邀集家门弟兄商讨,决定以钱买法。他们请了十多人当说客,要被害人的父亲李进山给法院写信,并到高级法院为田犯求情。如果能使人民法院对田犯从轻判处,留下一命,就答应给李进山三千五百元。李进山碍于两家的亲戚关系,又考虑到人死不能复生,于是在金钱的诱惑下,就干出了为罪犯求情的蠢事。田春有等认为,他们这样一闹腾,田风宽就能免除死刑了。其实,他们完全错了。法,岂能收买!
真象大白了,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有关条文,依法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在十二月二十三日海原县城召开的公判大会上,将田犯押赴刑场,验明正身,执进了枪决。
至此,田春有等人以钱买法的企图彻底破产了。他们的这种丑行,受到人民群众的谴责。(吕松山)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阅读
相关人物
吕松山
责任者
田风宽
相关人物
李永侠
相关人物
田春宝
相关人物
田春有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海原县红羊乡红堡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