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新婚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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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1424
颗粒名称: 她在新婚后死去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11月22日固原报登载关于“她在新婚后死去”的文章。
关键词: 青年 红娘 夫妻

内容

张全胜
  今年六月二十日晚八时许,固原县某单位的一位二十三岁的女青年,留下了遗书,服毒自杀,辞别了人间。她为什么会轻生?这得从头说起。
  去年秋末的一个早晨,一对穿着时髦的男女青年由“红娘”牵线而见面了。男的是某单位干部,年龄约二十五、六岁,毕业于某大学,看去颇具才气、前程远大,加上他那举止高雅、倜傥风流之态,更显得英俊潇洒;女的面貌清秀,身材婀娜,活象个下凡仙女。他们曾不知招来过多少青年男女的青睐,可谁都没能选定称心如意的对象。见面后,双方相互打量着,似乎都感到相见恨晚,各自心中暗暗感谢这位“红娘”。
  “红娘”刚一离开,他俩就促膝而谈,双方都已放心地投入对方的怀抱,在相互的爱抚中沉醉了。第一次礼节性的见面后,他俩便象分别多年的恩爱夫妻,有说不完的柔情蜜意。每到一起,总是如胶似漆,形影不离,恋爱关系一下子达到白炽化程度。他们闪电般地结婚了,从一见钟情到成为夫妻,竟然只有十来天。
  新婚燕尔,那种涨潮时的绵绵情意即刻消失,双方揭去了修饰的面纱:才貌双全的郎君並不象她想象的那样如意,是个唯我独尊的“大男子”;如花似玉的娇妻也並不象他意中的那样称心,是个不受管束的“独立女性”。他们为琐事争吵,喋喋不休。第三天就拉开“战幕”,失去了家庭应有的和睦,又打又骂,发展到互不讲话、视若路人、分居,最终离婚了。他们互不了解,草率结合,成为夫妻还不到一个月,只不过在爱情的筹码上支付了一笔欢乐。
  离婚后,她觉得失去了什么,做出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又觉得人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自觉天地难容,害怕见到人,更害怕见到熟人。日复一日,她精神上痛苦,思想负担很重,就象有千斤巨石压在她身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对人生厌倦了,她拿起了笔写下绝命书:“别了,我认为父母不该生养我!可是偏偏又生了我,既然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又为什么不让我欢欢乐乐地生活。活着不如死了好……”
  他们很快相爱,又很快分手,是一幕悲剧。她在青春年华,又轻率地自杀了,更是一幕悲剧。青年朋友们,我们应该从他们的悲剧中吸取什么样的教训呢?
  题图 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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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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