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12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通知调整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及有关经费的标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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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唯一号: 310332020210002292
事件名称: 1987年12月12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通知调整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及有关经费的标准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10/001
起始页: 028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12月12日
发生地点: 石嘴山市

事件描述

1987年12月12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通知,调整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及有关经费的标准:(一)银川、石嘴山市居委会主任每月40元,副主任每月35元,调解、治保委员会主任每月35元,副主任每月30元;其他城镇居委会主任每月35元,副主任30元,调解、治保委员会主任每月30元,副主任每月27元。(二)居委会办公经费每月6元。(三)凡已解决办公用房的居委会烤火费为34元,未解决办公用房的居委会仍维持原来的12元。

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当代石嘴山日史》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1949年九月下旬石嘴山解放至2008年4月30日石嘴山市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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