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28日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授予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模范集体和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唯一号: 310332020210002188
事件名称: 1986年12月28日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授予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模范集体和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10/001
起始页: 027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12月28日
发生地点: 石嘴山市

事件描述

1986年12月28日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授予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模范集体和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其中,石嘴山市回民中学、平罗县姚伏供销社获得模范集体称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马英芳获得特等劳动模范称号;市电石厂支部书记林友弟、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钱尚言、石嘴山钢铁厂焦化分厂丁占林、陶乐县青沙窝村主任田文明、工行石嘴山市支行石嘴山区办事处刘淑梅获得劳动模范称号。12月30日石嘴山市大气环境地面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开通。

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当代石嘴山日史》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1949年九月下旬石嘴山解放至2008年4月30日石嘴山市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

阅读

重要人物

马英芳
相关
林友弟
相关
钱尚言
相关
丁占林
相关
田文明
相关
刘淑梅
相关

相关地名

石嘴山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