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央机构主要职官表

知识类型: 图表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默斋拾遗》 图书
唯一号: 310321020210000233
图表名称: 清代中央机构主要职官表
起始页: 0339.pdf
结束页: 0340.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D691.2
关键词: 行政机构 政治制度 清代

内容

机构 职官名 说明或备注 内阁 大学士 正一品,满汉两族各2人。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体仁阁、文渊阁、东阁均有 相应殿阁衔,尊称为中堂。 协办 大学士 正一品。满汉各1人。在六部尚书内特旨简派,仍兼尚书。 学士 从二品满族4人,蒙、汉两族各2人。 侍读 学士 从四品满七十人,蒙十六人,汉军八人侍读中书:正七品。 军机处 军机 大臣 在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内特简,无定员,世称“大军机”。 军机 章京 在内阁中书、郎中、员外郎、主事中派兼,世称“小军机”,其中满16人,汉16 人,各分两班,领班章京称达拉密。 六部 尚书 从一品。吏、户、礼、兵、刑、工部满汉各1人。 左右 侍郎 从二品,满、汉均有。吏部文选司设有蒙古郎中。吏,礼、兵、工四部各4司,户部 14司,刑部18司,共48司。各司郎中为正五品,满、蒙、汉均有。各司员外郎为 从五品,满、蒙、汉均有。主事正六品,满、蒙、汉均有。 理藩院 大臣等 特简大学士为之。大臣、尚书、侍郎均由满、蒙任之。尚书掌内外蒙古、回部、藩部之事。左右侍郎理藩院下属旗籍、王会、柔远、典属、理刑、徕远六司。各司有 郎中、员外郎、主事等,以满、蒙、汉军为之。主事笔帖式。 都察院 左都 御史 从一品。满、汉各1人。 右都 御史 为总督坐衙,即照便兼衔。左副都御史为正三品,满、汉各2人,右副都御史为 巡抚坐衔。 六科 即吏科、户科、礼科、兵科、刑科、工科。给事中。正五品。每科满、汉各1人。 十五道 即河南、江南、浙江、江西、山东、山西、陕西、湖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 南、贵州、京畿等道。各道均置监察御史、启心郎、蒙古章京、笔帖式等官。从五 品。每道满、汉各1人。 监察 御史 军机大臣兼领。总理各国亲王、郡王贝勒事务。有总办章京满汉各2人;帮办章 京满汉各1人;章京满汉各10人;还有詹事府、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翰林 院、通政使司、国子监、钦天监等。 总督辖区 总督 正二品(若加尚书衔者为正一品)。在全国设直隶、两江、闽浙、湖广(即两湖)、陕 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8人。后增设东三省总督。按例兼带右都御史、又加兵部 尚书衔,辖一省至数省。 抚院 巡抚 从二品。每省1人,为一省之长。世称抚台。 学院 提督 学政 亦称提学使。每省1人,由进士出身的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派充。各 带原品衔,世称学台,每任三年。 承宣布政司 布政使 从二品管理一省之民政、财政。世称“藩台”。 提刑按察司 按察使 正三品管一省司法,世称“臬台”。 道 道员 正四品。有分守道、分巡道之别。专职道如盐运使、粮储道等。世称“道台”。 府 知府 从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 直隶州 知州 正五品。其地位与知府同,直隶承宣布政使司。州同:从六品。 州 知州 含散州。从五品。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 县 知县 正七品。有府属、直隶州属。县丞:正八品。主薄:正九品。巡检:从九品。典史: 未入流。不设县的地方以典史掌监察狱囚,如县无丞、薄,则兼领之。 厅 同知 亦称“通判”,从六品。有直隶厅、散厅之别。一般设于少数民族集中居住之地,或情况特殊之地。

知识出处

默斋拾遗

《默斋拾遗》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从乾隆九年有明确记载开始,上溯至事件肇发年代,下限至213年12月31日对俞德渊研究的史料和所撰稿件,书中对文言文进行了标点、断句、分段,全部采用简化字,并对原稿跌生僻字、古地名以及有重要影响历史人物等作了注释。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