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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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64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文化行政机构
分类号: F590.3
页数: 2
页码: 1330-133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文化行政机构清代、民国时期到现代发展的时候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文化行政 机构

内容

一、清代、民国时期
  清代,文化事宜由县知事、训导管理。光绪末年,平罗县成立劝学所,设劝学总董,后改称劝学员长,主管文化事宜。
  民国初沿袭旧制。民国5年(1916),改劝学员长为劝学所长。民国15年(1926),平罗设立教育局,由教育局长兼管文化行政。直到民国31年(1942)五月,县上设置社会科,各乡、镇公所设文化股长1人,专司文化事宜。翌年,社会科合并成教育科,文化工作仍由教育科管理。
  二、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10月25日,平罗县人民政府成立,设4个科。由第三科分管文化、教育行政管理工作。1953年7月29日,改第三科为教育科,管理教育文化工作。
  1955年6月21日,平罗县实行文教分治,设立文化科,专司文化。半年后与教育科合并更名为文教科。1957年10月,实行精简机构,撤文教、卫生科,设平罗县文卫科,主管全县文化、教育和卫生工作。翌年11月,县文卫科改为平罗县文教卫生部。1961年12月2日,复改为平罗县文卫科。
  1968年2月22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文卫组管理文化卫生工作。1971年12月10日,撤文卫组设立文教局兼管文化工作。
  1984年2月19日,实行文教分治,设平罗县文化广播电视科。1990年5月,更名为平罗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是年10月29日,分设为平罗县文化局。
  2002年11月26日,文化局和体育局合并为平罗县文化体育局。2004年7月,撤销平罗县文化体育局和旅游局,组建平罗县文化旅游局。2009年8月,撤销平罗县文化旅游局和平罗县广播电视局,成立平罗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2013年,平罗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平罗广播电视台、文化馆;不定级别的事业单位3个:图书馆、文物受理所、旅游质量监督所;所属企业:电利公司。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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