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 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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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30
颗粒名称: 第十八节 纪检监察
分类号: D262.6
页数: 10
页码: 969-97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纪检监察、预防教育、监察监督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纪检 监察

内容

一、机构1950年5月,中国共产党平罗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54年3月,更名为平罗县监察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监察机构瘫痪。1978年2月,恢复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6年5月,平罗县监察室成立。1957年12月,平罗县监察室更名为平罗县监察局。1959年1月,平罗县监察局撤销,1988年2月恢复。
  1993年7月,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平罗县监察局合署办公。设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2003年,增设经济发展环境投诉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2006年,撤销宣传教育中心,其职能并入办公室。
  2003年起,在全县各乡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
  二、预防教育1978年,县纪委恢复后,对全县党员进行党纪党风教育。1985~1988年4月,结合一些党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堕落等反面典型,印发通报12期,播放教育录像16场次,讲党课13场,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党性观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1988~1991年,结合形势和任务,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在此期间,县纪委每年都做好专题安排,提出具体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由纪委领导和党课教员讲党课120多场,组织播放收看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片20余部、280场次,印发《纪检信息》47期,登报、广播50多件次,通报典型案例10余起。1992年后,围绕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播放廉政教育片863场次,召开座谈会121场次,利用有线电视播放党风党纪教育片10场次。1996年后的5年间,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条规的宣传教育与知识竞赛,组织观看有关电视系列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以成克杰、胡长清、周文吉等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活动。2002~2006年,由纪委牵头,组织、宣传、广电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年回头看和树立正确权力观”“学习贯彻党章,做党的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学习“两个条例”和党章知识竞赛,制作发放廉政警示台历、从政警言笔记本和干部廉洁从政警示牌,利用县电视台开办的《党风政风》栏目,宣传典型,对违纪违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进行曝光,举办《正气颂》党风廉政专场文艺晚会、“塞上清风”优秀书画摄影作品评选、廉政歌曲传唱和廉政文化“六进”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预防教育。2004年,在全县党员干部中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石嘴山市领导有关反腐倡廉的讲话,学习《党内监督制度须知》等,观看《为民书记郑培民》等一批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200多场。2006年,开展学习牛玉儒精神的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影片10场次;开展“学党章,加强党的先进性”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县城西区、高速公路出口和太沙工业园区设立有关廉政方面的巨幅公益广告牌。2007年后,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构建“大宣教”格局。坚持以领导干部和管理人、财、物和审批权的岗位人员为重点,突出重点时段和岗位特性,采取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时刻警醒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建立平罗县廉政网站,构筑网上廉政“防火墙;制作以廉政勤政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勤政屏保和电脑墙纸(桌面)程序,要求各单位在办公电脑中全部安装,达到及时、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效果。把廉政文化“六进”和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通过举办反腐倡廉成果展、廉政书画展,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和悬挂廉政格言警句、书画、设置勤政廉政宣传牌和开展廉政知识讲座等形式,使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在县电视台、平罗县廉政网、电子大屏幕定期滚动播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标语,拓宽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008~2010年,建立平罗县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乡镇、部门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到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专题讲座;利用平罗县廉政网站,构筑网上廉政防火墙;向全县级科级以上领导班干部发放《廉政准则》读本,组织进行《廉政准则》知识测试;组织全县各部门、乡镇查找各类风险点12622个,制定防范措施13114条,新建、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措施1898项;创新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落实“三谈”(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三述”(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时刻警醒领导干部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道德防线。
  2011~2013年,把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开展“学《廉政准则》,促廉洁从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纯洁性,发扬优良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发挥平罗县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教育平台功能,将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三谈三述”等制度。深化、细化党务公开内容,搭建“两栏两屏一网站”公开平台,拓宽党务公开渠道。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联动机制为出发点,以防控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为重点,推进“制度+科技”防控新举措,开发建设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立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培训和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干部选任“四差额”制(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和初始提名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建立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谈话提醒教育和重大事项随时申报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增强源头预防腐败能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项权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观摩评比会力”运行轨迹,建立“一五四三”(建立一套程序严密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体系;制定与工作体系相配套的教育、决策、执行、监督、预警与处罚五项制度;在对权力运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中绘制与工作体系相联动的申请决策表、执行反馈意见表、监督建议表、预警提示表等四种表格;设置红、橙、蓝三色岗位预警监督提示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从源头防治腐败。
  三、监察监督1993年,县纪委监察室成立,随即开展6项专项执法工作,严禁在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吃喝送礼铺张浪费,取消年终表彰奖励大会和春节团拜会;对全县27个购置小汽车单位的资金来源、购车金额及审批手续等进行调查清理;对农村用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全县农电线损下降12%左右,农用电费呈下降趋势;对公款出国出境进行清理,全县有12人赴国外考察,其中有5人退回置装费4700元;协助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5次深入乡镇检查,纠正有强制、摊派行为7项,取消让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27项,同时纠正农民承担费用在收取与管理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对全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无偿占用企业钱物进行清理。
  1996年后,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对30万元以上的66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遏制工程建设中的规避招标、转包、违法分包和无证承包工程等行为;组织协调医药卫生部门,连续3年对全县国营、集体、个体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取缔一批无证照非法经营的药店和诊所,清理没收劣质过期和从不正当渠道购进的药品器械;对乡镇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私设“小金库”进行处理,全县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行罚缴分离、收缴分离制度;对国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弄虚作假,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取消违规设立的银行账户31个;监督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节约财政资金33.3万元;对13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和领导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进行处理;加强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和企业负责人隐瞒转移债权资金、低价出售企业资产以及一些部门对企业乱收费影响企业生产的现象进行查处;对农村土地收费、建房收费、水工费收缴、农村电网改造费及农村“两劳”(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用工管理使用、财务收支和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等改造开展多次专项检查,解决农村“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2005年,对200余户低保户实地调查,取消24户不符合规定的低保户,对11户40余人的月补差金额进行调整;查处高庄、黄渠桥、崇岗等乡镇虚报冒领粮补资金53913元,及时纠正虚报面积。
  2002年后,对全县14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350个银行账户进行检查,清理取消82个违规账户;查出并清退农电网改造违规收费10.4万元;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低保户”185户,立案查处1起违规发放农村特困救助金问题;监督检查落实“五补一免”(“五补”:购置大型农机具、优良品种、发展畜牧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畜牧业检疫。“一免”: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的税费)政策,查出套取、挪用专项资金13万元,立案处理3起;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再就业基金、救灾救济、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对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长期不还的国家公职人员,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追缴款项15.5万元。
  2006年,对全县2003年以前投资300万元以上、2004年以来国家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稽查验收。对12个单位104个项目从立项申请、批复、合同签订、施工企业资料及竣工验收、审计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保证工程质量。2005年,对全县机深松项目补贴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县13个乡镇47个行政村虚报耕作面积990公顷,冒领补贴21万余元的问题进行查处,追回套取补贴资金20余万元。
  2008年,对“五保”供养资金、农业综合补贴、征地拆迁补偿和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农资市场秩序、奶制品市场清查、节能减排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责成不按标准发放“五保”供养资金的个别乡镇限期补发缺额部分,对个别乡镇、村通过农户“一本通”扣抵历欠农业税、水费问题进行纠正。加强监督检查,建立13个涉农收费监测点,加大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民直补政策、农村社会支持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009~2010年,加大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全县30个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62个政府投资项目跟踪检查8次。制订《平罗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取消11家不符合要求的种子代销点经营资格,收缴违法经营款2万余元。开展低保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城市低保户397户694人,节省低保资金48870元。开展全县社团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平罗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县13个乡镇扶贫救灾、粮食补贴、五保供养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强化对主要领导、重点部门、岗位的监督,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谈三述”,对299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收入情况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离任审计36人,任期审计26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健全完善财务支出会审会签和招待登记审批制度,规范业务接待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
  2010年,制订《关于在全县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县反腐倡廉制度进行清理审查,清理反腐倡廉制度219项,其中继续坚持的139项,新建39项,完善37项,废止4项。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进行全过程监督。推行招标代理制,监督建设工程招标84项;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484.2公顷,成交金额7.6亿元;规范政府采购,执行政府采购项目174个,节约资金263万元,节约率4.8%。制定《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平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规定》《平罗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规定,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11~2013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县若干规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收入情况。2011年开展优化投资环境活动,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对17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22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实施效能问责。2013年对干部作风、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清理规范等开展明察暗访,通报29个单位15次违反作风建设的情况,对14人因不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违反效能、作风建设规定进行问责。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3.88%。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生态移民工程、崇岗煤炭集中区专项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项目及全县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的督察,会同相关部门对“三公”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国有农林草场土地经营管理情况、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对新招录公务员考察,特岗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招录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对征地拆迁、城乡低保、农村“三资”使用管理情况、强农惠农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改存在问题。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聘请企业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参与执法监督、纠风工作。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2013年平罗县机关干部作风在全区31个市县(区)排名第13位。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对贯彻落实扩大内需、生态移民安置、加快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耕地保护、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等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征地拆迁及补偿资金、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实物配租补贴、享受扶贫济困人员资格及救助金、农民工保证金、粮补面积及补贴资金、社保资金等20余项涉农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开展“三农”工作、市场价格调控、生态移民工程、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解决在教育、卫生、医疗、住房、社保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查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发挥15个重点企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和义务监督员作用,依托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应用系统平台建设,监督和规范涉企部门行政行为;开展执政效能革命、执行力建设年、优化投资环境等活动,整治干部“庸、懒、散”等作风问题,跟踪问效、追责促改,促使工作提速增效;制定干部管理十项机制和《平罗县机关效能问责办法》《平罗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深化机关单位、各行业及其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四、信访举报1978年县纪委恢复至1984年,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16人次,其中申诉282件,揭发、控告628件。经认真办理,年平均结案率达79%。1985~1988年,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抓信访工作,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实行分级管理,归口办理,坚持多办少转,能办不转,转办催办;坚持领导带头查案,明确责任,一查到底;协助县委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上访老户的申诉问题;对匿名信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使一些匿名反映的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3年间,接到各种群众来信274件,接待来访群众140多人,查处违纪案件96件,来访信访结案率年平均在95%以上,初信、初访结案率在90%以上,越级信访率下降到15%以下。
  1988年5月~1991年10月,县纪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对244件、人次来信来访逐件查办,对于转办案件及时督办;属于县纪委立案查处案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或处理,保证如期结案。
  1992年以后,县纪委建立举报电话和书记接待日制度,经常与县人大、政府信访部门和各乡镇加强联系,在全县基层党委、党总支设纪检监察信访小组,健全完善三级信访网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到199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332件次,办结率达到98%以上。
  1996~2001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392件次,通过自办、转办、交办等形式,初查核实311件,立案61件,结案61件,综合信访结案率达96%。
  2001~2007年,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594件次,县纪委认真分析重点案件线索,及时筛选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影响改革发展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和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03年,在县政府信息网建立投诉举报网站,利用电视公告、印制宣传册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受理范围等事项。2004年开始,平罗县纪委被中纪委确定为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通过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将全县一些倾向性、苗头性和社会热点及突发性问题反映给上级纪委。结合信访举报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总结工作经验,开展调研活动,推动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2006年,出台《关于在案件查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加强协作和案件材料移送办法的意见》,加强同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合力。
  2007年后,在县、乡、村建立健全三级信访网络。在13个乡镇建立综合信访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名廉政监督员,负责反映基层意见、建议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监督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制度等。乡镇纪委接待群众275人次,反映问题197件,办结182件。
  2008年,发挥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作用,采取网上受理投诉、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和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等措施,全方位拓展案件线索渠道。
  2010年,受理来信来访72件次,投诉件53件,初查核实34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为18名党员干部澄清举报失实的问题,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对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率达100%,使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2011~2013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2件次,投诉件93件,立案37件。
  五、案件查办1978~1984年,县纪委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在招工、招生、招干、入户、住房等方面弄虚作假,甚至贪污盗窃、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违法乱纪行为,查处各种违纪案件235件,有141人收到党纪处分(其中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24人)。对非法招工的19人、非法入户的33户123人,按政策进行清退。1983~1984年底,在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过程中,全县揭露查处各类经济案件37件,结案35件。追缴赃款、赃物折合现金80437元,收回粮票1205斤。有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1人受到党纪处分。
  1985~1988年4月,重点查处少数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滥发奖金实物,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在招工、入户、转干、建房、分房等方面的违法乱纪行为。全县查处各类案件175起,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52起。
  1988~1991年10月,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劳动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以及违法违纪建私房等案件。全县查处各类违纪案件96起,处分党员97人。处理副科级以上干部26人。
  1991~1996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24人。为92人澄清事实。没收上缴违纪违法资金41多万元。在查处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中,立案案件涉及党员1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9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人。
  1996~2001年,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来抓。5年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392件次,初查核实311件,立案61件,结案6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2人。受到党纪处分30人,受到政纪处分26人,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2002~2006年,5年中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03件次,立案查处65件。乡镇纪委立案11起,查处11起。通过查办,没收违纪资金9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60多万元。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购买个人商业保险12万元,回收干部拖欠公款25万元。处理5个单位用公车娶亲的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截留集体资金和收受贿赂案件23起,参与赌博案件3起,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4起。
  2008年,加强同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互通案件信息,整合办案力量。在纪委机关内成立若干办案小组,明确办案职责和任务,调动每位干部参与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同时,对疑难复杂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提高办案实效。加大力度,严肃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全年受理来信来访71件次,初查核实45件,立案15件,结案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
  2009~2010年,两年受理来信来访143件次,立案13件,给予党纪处分11人。对党政组织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执行率达100%。
  2011~2013年,由公检法机关和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反腐败案件查办工作联动机制。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信访举报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党政纪案件审理助审等制度,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涉嫌犯罪的4人移送司法机关。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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