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寿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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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34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寿保险
分类号: F840.62
页数: 2
页码: 759-7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的保险业务和保险理赔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人寿保险

内容

一、保险业务
  1984年,平罗县开办人身险业务,当年人身险保费收入2.5万元,至1990年,保费收入增至60.1万元,1995年,为132万元。1996年,机构改革调整后,人寿保险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加强营销业务工作,开办养老年金险类、意外险类、健康险类、寿险类、分红险、普通险等险种,发展个人业务,制订科学合理的业务竞赛和激励方案,通过阶段性和中长期业务发展目标,激发销售人员的工作激情,形成销售人员争先创优的竞争氛围。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业务内含价值,增强公司创费创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险业务发展规模逐年扩大,开办的险种涵盖普通寿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分红保险四大类100多个,形成为人的一生提供各种风险保障,并适应各种行业、人群的风险保障体系。2000年,全县人寿保险保费收入为893.3万元,2005年,增至3504万元,2008年,达到5869万元,2010年,达到5855万元。2011~2013年,人保人寿保险主要险种有意外险、健康险、分红险、普通险。2011年,人寿保险保费收入4925.84万元,其中意外险175.21万元、健康险793.52万元、分红险1687.11万元、普通险2270万元。2013年,保费收入5784万元,其中意外险209万元、健康险795万元、分红险2659万元、普通险2121万元。
  二、保险理赔
  保险机构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意见征求活动,规范承保、核保、保全、理赔服务流程。扩大诚信体系范围,加强诚信教育、宣传,完善诚信体系的内容,强化执行力度,在全体员工中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行业风尚,提高服务质量,注重理赔时效服务,认真做好理赔工作。1996年,全县人寿保险累计赔款14.7万元,2000年,增至121.1万元,2008年,为516万元,2010年,达到227万元。2011年,人寿保险赔款332.41万元,其中意外险赔款80.47万元,健康险赔款251.94万元;满期给付466.32万元,其中分红险满期给付393.71万元,普通险满期给付72.61万元;退保金731.38万元。2013年,人寿保险赔款475万元,其中意外险赔款36万元,健康险赔款223万元,分红险赔款55万元,普通险赔款161万元;满期给付560万元,其中分红险满期给付452万元,普通险满期给付108万元;退保金976万元。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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