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请注意你的权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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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银川晚报》 报纸
唯一号: 310120020220000016
颗粒名称: 下岗职工请注意你的权利
分类号: F241.4
摘要: 1994年11月14日,劳动部发布了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裁减人员需遵循程序。
关键词: 劳动就业 失业 职业权利

内容

1994年11月14日,劳动部发布了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裁减人员需遵循下列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的方案;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修改和完善方案;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并实施该方案。
  二、法定期间或法定条件下不下岗的权利。
  劳动法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3.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即便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劳动者仍有权依照原劳动合同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改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约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补偿金外,须按经济补偿金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这是根据劳动部制定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下岗职工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
  四、优先回聘的权利。
  劳动法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改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又录用人员的,应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知识出处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

银川晚报是隶属银川市人民政府的一张综合型都市类报纸,是宁夏最早的都市类报纸。晚报覆盖宁夏,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2000万人口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银川晚报创刊时4开8版,次年增至4开16版。随后版面不断增加,现已达到日均32版,日发行量达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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