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世英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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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唯一号: 292830020230000682
人物姓名: 何世英
人物异名: 字:孟华
文件路径: 2928/01/object/PDF/292810020230000005/003
起始页: 0237.pdf
性别:
籍贯: 安徽庐江县

传略

何世英,字孟华,安徽庐江县人,北京陆军将校研究所特别班毕业。1932年,任兰州市公安局督察长,次年先后任灵台等县县长。 1942年甘南农民起义,1943年何世英任第八战区少将参议兼临洮县长。到职后,诱惑起义农民自首。分化瓦解革命力量,并带领地方团队积极配合国民党暂编五十九师、十二师等部队,镇压农民起义军。五十九师盛文、十二师吕继周等部在康乐县线家滩、杨家河、景古城、临洮衙下、苟家滩、白塔、西门外等处集体枪杀起义农民300余人。何世英亲自主持杀害起义主要领导人刘化一、王德一、田生秀、马发祥、陈三娃、辛司令、聂乔代成、苏麻四斤、赵应兰、易三成、姚登甲、张建成等,在国民党软硬兼施残酷镇压中。震动二十余县的甘南农民大起义,终于遭受失败。 1943年9月,何世英组成"清乡委员会",分期分批在全县清查户口,整顿保甲,登记武器,实行"联保连坐切结”,在清乡登记中,强迫起义农民领取"自新证"。领证者必交羊皮一张,名为"脱贼皮,"须暗中行贿方能领到。借清乡之名,对未回家者,查封房屋财产,讹诈勒索,给起义农民家属及全县人民带来严重灾难。1944年11月,以镇压起义有功的何世英升任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就职时,向辖区各县以"庆祝"为名,大肆敛财、收礼。1949年,临洗解放前夕,仓惶西逃,至酒泉投诚,1950年春,何在兰州参加旧军政人员学习会游五泉时,被农民起义军王仲甲烈士的遗属发现,扭送市公安局,同年死亡。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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