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临洮县政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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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临洮县组织史资料(1927-1987)》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100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临洮县政权组织
分类号: D034.3
页数: 5
页码: 260—264
摘要: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7年中,临洮县政权系统的组织建设,主要经历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委员会两个阶段。
关键词: 临洮县 社会主义 政权组织

内容

(1949年8月至1956年12月)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7年中,临洮县政权系统的组织建设,主要经历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委员会两个阶段。
  从1949年12月至月54年6月,临洮县先后召开了7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代表会议于1949年12月12日至1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46人,第二届代表会议于1950年3月28日至30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27人,第三届代表会议于1950年8月31日至9月3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25人,第四届代表会议于1951年7月3日至7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433人;第五届代表会议于1952年7月4日至7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390人;第六届代表会议于1952年11月2日至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32人;第七届代表会议于1953年2月5日至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32人。在上述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代表们听取和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严肃认真地参政议政,对巩固和发展各级人民民主政权,恢复和发展生产,稳定社会秩序做出了贡献。
  1954年6月至1956年12月,临洮县召开了2届人民代表会议。在1955年5月召开的临洮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临洮县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临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从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中分出,成为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的机关,
  一、临洮县人民政府
  (1949年8月至1954年6月)
  临洮县人民政府成立后,有步骤地开展了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国民党旧政权进行接管,二是开展规模巨大的支援前线工作,三是摧毁旧的保甲制度,建立区、乡人民民主政权,四是迅速恢复生产,安排群众生活,五是恢复整顿学校工作,发展文化教育事业。还召开了7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展了减租减息、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互助合作化等运动。
  临洮县人民政府领导机构人名录
  县长杨怀祖 (1949年8月17日至1950月6月5日)
  牛超甫 (1950年6月5日至1951年8月30日)巩发俊 (1953年2月6日至1954年4月29日)
  张惠林 (1954年4月29日至6月29日))
  副县长白光明 (1949年9月7日至1951年9月15日)
  巩发俊 (1950年10月至1953年2月6日。
  期间,1951年8月至1953年2月主持工作)
  李经西 (原名李叶庚,1954年4月29日至6月
  29日)
  二、临洮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和临洮县人民委员会
  (1954年6月至1956年12月)
  临洮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6月25日至29日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92人,主席团由刘养丰等15人组成。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今后工作的安排意见》,《临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张惠林、何九如、冯生祥、阎永祥、刘敏英(女)、郑重远、陈士彦7人为出席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临洮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5月29日至6月3日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66人,大会主席团由刘养丰等16人组成,吉皓为大会秘书长,马亚东、师发让为副秘书长,魏发科为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大会听取了县长张惠林代表县政府作的 《临洮县一九五四年农业生产情况及一九五五年农业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的报告》;讨论了根食"三定”政策及"兵役法修正草案";大会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的决议》。这次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将临洮县人民政府改称为临洮县人民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临洮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
  临洮县人民委员会(县人民政府)领导机构人名录
  县长
  副县长
  张惠林 (1954年6月29日至1955年10月29日)
  牛金铭 (县委书记兼,1955年10月29日至1956年4月17日)
  南家正 (1956年4月17日至12月29日)
  李经西 (1954年6月29日至1955年5月27日去世)
  三、临洮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和临洮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
  临洮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2月24日至29日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226人,列席代表34人。大会主席团由牛金铭等21人组成,何穆若为秘书长,杨廷华、晏生勤为副秘书长,姚俊民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南家正代表临洮县人民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冯丞绪作的《1957年农业生产计划(草案)的报告》和来尚位作的《临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决议》。这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155件,提案审查委员会逐条进行了审议。大会选举产生了临洮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3人,县长1人,副县长4人和人民法院院长1人。
  临v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机构人名录
  县长南家正 (1956年12月29日至31日)副县长来尚位 (1956年12月29日至31日)
  何穆若 (原名何通经,1956年12月29日至31日)
  姚俊民 (1956年12月29日至31日)
  李殿译 (1956年12月29日至31日)
  四、临洮县人民法院
  (1955年6月至1956年12月)
  临洮县人民法院于1949年9月15日成立.正副院长由正副县长兼任。1955年6月3日,在临洮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临洮县人民法院从县政府的组织机构中分出,成为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院长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院长来尚位 (1955年6月3日至1956年11月26日)
  梁国泰 (1956年12月29日至31日)
  副院长高义 (1956年12月29日至31日)
  五、临洮县人民检察院
  (1955年6月至1956年12月)
  1950年10月28日,成立临洮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6月3日,在临洮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检察署改称为县人民检察院,并从县政府工作机构中分出,成为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正、副检察
  长均由上级组织任命。
  检察长王占川 (1955年6月3日至1956年7月15日)
  副检察长李连珍 (1955年12月16日至1956年12月31日)
  张生华 (1956年8月28日至12月31日)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临洮县组织史资料(1927-1987)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临洮县组织史资料(1927-1987)》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临洮县组织史资料》简称《资料》,收录了1936年8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长征途经临洮建立苏维埃政权组织开始,至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闭幕为止的临洮县党的组织、政权、地方军事、统一战线和群众团体系统的组织史资料。内容包括建国前资料,有苏维埃政府和地下党组织的创建情况及其领导人名录。建国后资料,有党的组织和政权组织、地方军事组织、统一战线组织、群众团体组织机构的建立、沿革情况及领导人名录;各区(工委)及所属乡党、政组织,各公社、乡(镇)党、政组织机构沿革情况和领导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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