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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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808
颗粒名称: 卷二十七 卫生
分类号: R194.2
页数: 19
页码: 571-589
摘要: 解放前,临洮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直至1935年,才成立一所仅有8名医务人员的临洗卫生院。对伤寒、痢疾、霍乱、天花等传染病,无法预防治疗,所以患病率及死亡率很高。据1946-1947年统计,城关发生传染病227人,死亡18人。
关键词: 卫生事业 临洮县

内容

解放前,临洮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直至1935年,才成立一所仅有8名医务人员的临洗卫生院。对伤寒、痢疾、霍乱、天花等传染病,无法预防治疗,所以患病率及死亡率很高。据1946-1947年统计,城关发生传染病227人,死亡18人。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设置文卫科,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医疗、预防、卫生、保健等工作,逐步建立行政、事业机构,狠抓预防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无病早防,有病早治,传染病逐年下降,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第一章机构
  第一节行政机构
  卫生局:1951年,县人民政府设置文教科,有科长及工作人员3人。1953年,文教与卫生分设,卫生科有科长及工作人员4人。1958年,文教与卫生合并,设立文卫科。1968年,卫生科和县医院、防疫站、妇幼站合并,成立临洮县人民卫生院革命委员会,统管卫生行政、医疗预防、妇幼保健等工作。1971年,成立县卫生局,有局长及工作人员5人。1976年,卫生局组建党总支,设立办公室、政工组、业务组、财务组,工作人员增加到9人。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53年,设立临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有委员21人,下设办公室,有工作人员3人。以后,逐渐成立12个区、57个乡、38个中小学校、32个机关团体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爱委会撤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爱委会,成员作了调整。1981年,配备专职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各乡(镇)成立爱委会,由乡(镇)长任主任,行政村由村主任任主任。
  县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1970年,县革委成立临洮县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由县革委副主任兼任组长,卫生局长兼任副组长,配备工作人员1人。1979年,县委又调整临洮县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山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任组长,卫生局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委员8人,配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第二节事业机构
  县人民医院: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接管卫生院及留用人员7人。1952年,扩建门诊部,购置钢丝床,增添医疗设备,人员增加到14人。1958年,县卫生院与联合医院合并,定名为临洮县人民医院。同年9月,将县防疫站、妇幼站、人民医院合并,定名为临洮县综合医院,工作人员增加到63人,床位增加到42张。1963年,县综合医院与原临洮专区医院合并,称为临洮县人民医院,设门诊部,行政上设院委会,办公室,业务上设内儿科、妇科、理疗室,扩大化验室、手术室、透视室、注射、治疗、制剂室,病床增加到80张,工作人员增加到110人。1968年,卫生局与人民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合并,为临洗县人民卫生院,成立革命委员会。1979年至1981年,县人民医院大发展,职工增加到151人。其中技术人员127人,占本院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四,新建医院大楼一幢,建筑面积5371平方米,投资72万元,床位130张。1981年底,县人民医院有12名初级医务人员晋升为中级,8名中级医务人员晋升为高级,9名高级医务人员晋升为主治(管)医(药)师,每年还承担医药院校学生实习和县内部分卫生人员的培训进修任务。1985年,职工增加到184人,扩建医院大楼面积658平方米,投资22万元。
  县卫生防疫站:1953年成立,有医务人员7人。1968年防疫站与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妇幼站合并,成立临洗县人民卫生院革命委员会。1970年恢复临洮县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10人。1977年,新建检验楼一幢,总投资4.8万元,使用面积420平方米,有防疫救护车一辆。1980年,设有行政股、卫生股、防疫股、检验股,开展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地方病,传染病及工业三废监测等,理化检验及细菌培养业务。1981年工作人员增加到28人,1985年,增为38人。
  县妇幼保健站:1953年成立,有工作人员7人。1959年,与县人民医院合并,1974年,恢复临洮县妇幼保健站,工作人员增至8人,新建门诊部一处,房屋16间,使用面积188平方米,设立办公室,幼儿保健组,妇女保健组,建立产房、药房、病房、手术室、化验室,设病床2张。
  县卫生学校:1979年建立,建筑面积1127平方米,总投资9.4万元,有教员和职工8人。
  乡卫生院:1960年,有乡(公社)卫生院12个,1980年乡(镇)卫生院发展到34个,其中全民性质的12个,集体性质的22个,有工作人员378人。
  医药公司:供应全县医疗单位药品、器械,1965年成立药材商店,1979年成立县医药公司,设立门市部3处,收购门市部2处,有工作人员59人。临洮县1949-1985年几个关键年份卫生队伍和技术力量发展情况参考表第二章医疗
  第一节医疗
  1958年以来,全县卫生队伍发展较快,医学院、校逐年输送技术人员,建立赤脚医生队伍,举办各科进修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同时,医疗设备逐步充实,县直单位基本达到医疗科室与辅助科室齐全,病床由1949年的8张增加到273张,县医院门诊部有中医科、传染科、妇产科、五官口腔科、眼科,急诊室、针灸理疗室。住院部有中医科、病理诊断室、制剂室、病案统计室、传染科、心电图、超声波室。有300毫安200毫安X光机、超声波、心电图等器械。化验室能作细菌、生化、血型等检验项目。外科能作胸腹部手术、脑外伤的处理及胆囊、子宫、甲状腺切除等手术。
  乡卫生院,先后购置了部分医疗器械,基本上提供了现代医疗的普通设备,逐步开展了急性病,危重病症的诊断治疗。有七个卫生院先后开展了计划生育四项手术、下腹部外科手术、疝修补、腋臭割治等。衙下卫生院除能开展上腹部手术外,还能作四肢骨折切开内固定,骨美节结核病烂清除术,甲状腺手术等。据1980年考核统计,全县有30%的赤脚医生,基本上达到中专技术水平,能单独诊治农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基本上作到小伤小病不出行政村,重危病人也能作及时正确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余年中,全县反复坚持贯彻党的中医政策,1954年,全县12个区内,办起联合中医诊所,有80多名中医、药人员,参加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工作。1959—1962年,以中医和针灸为主,全县有90%以上的西医、护士参加了中医学习,通过学习,大部分西医能运用中西医结合的两套本领治疗疾病。文化大革命中,中医政策受到破坏,有些老中医下放回家,1978年,进一步落实中医政策,从城乡中医、药人员中,通过定西地区严格考试,选拔了5名中医、药人员,充实全民性中医机构,给老中医潘养之配备助手,帮助整理医案。1980年,给各乡卫生院配备了中医中药人员,开展中医门诊。1981年,县成立中医学会,开展中医学术活动,先后参加省和地区卫校举办的西医离职学中医班41人,其中两年以上的骨干37人,能应用中医理、法、方、药、四诊、八纲、辩证施治的人不断增加。农村赤脚医生,能运用中西医药两种医术、防病治病,受到群众欢迎。1969年,县建立小制药厂,制成针、膏、丹、丸、散等药90多种。
  同时,通过进修、培训和学术交流,各卫生院所开展了一些新技术、新业务,1980年以来,仅县级单位和四个中心卫生院已开展新技术、新业务51项。临洮县1971-1985年公费医疗开支情况表第二节体制改革
  1980年以来,县、乡医院抓了体制改革工作,县医院试行以综合考核为内容的百分计奖制。1981年,在衙下等7个乡卫生院试行百分考核经济管理责任制的试点,实行逐级考核,由卫生局考核单位,单位考核科室,科室考核个人。1982年,在全县34个乡卫生院实行了"百分考核技术经济责任制",收到较好效果,改变了"吃大锅饭"的状况,34个乡卫生院门诊人次,由1981年的50.27万人次,增加为1982年的54.36万人次,较1981年增加8%,业务收入由1981年的53.5万元到1982年增加为57.34万元,较1981年增加6.7%。
  疫情旬报率,由1981年的83.7%到1982年上升为94%,增加10.3%,各类传染病发病率由1981年的1310例到1982年下降为531例,下降45.3%。
  总结完善专业承包责任制,1982年,在衙下乡13个行政村卫生所,试办专业承包责任制,制定承包合同,把集体与赤脚医生之间的权、责、利固定下来。全县331个行政村卫生所,因地制宜,实行多种形式的专业承包责任制,包本经营,自负盈亏的有111个,包本经营加提留的131个,包本经营加补贴的36个,包给个人的53个。
  第三节公费医疗
  1952年,国家工作人员开始实行公费医疗,规定公费医疗经费范围,规定特约就诊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治病享受公费。从1981年元月份起,公费医疗实行经济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
  第三章卫生
  1957年8月,全县发动青少年34988人,机关、学校、农村组织突击队685个,进行消灭四害活动。据18个乡的统计,消灭苍蝇23斤、麻雀47358只、老鼠92031只、塞鼠洞36813个、封雀窝5824个。
  1958年,县和乡镇相继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除害灭病指挥部,动员干部、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的爱国卫生运动,订立爱国卫生公约,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男女老少大打除四害的人民战争,消灭麻雀52.24万只,老鼠48.95万只,苍蝇88.5斤,蚁子9.15斤,塞鼠洞522419个,封雀窝21万多个,清除垃圾555吨,整修厕所41078个。全县有115个自然村,达到大柳树村的标准,荣获全省卫生先进单位称号。要求个人勤洗衣、洗澡、常刷牙、剪指甲,要求单位"四净"(室内外净、厨房餐具净、被服家具净、厕所净)。"五不"(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要求农村"五有"(人有厕所、猪有圈、狗有绳、牛羊有栏)。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国卫生运动处于停顿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爱国卫生运动有新的发展,机构相应健全,卫生工作出现新局面,四害减少,疾病下降,环境绿化整洁,人民体质增强,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城乡修建许多新住宅,整洁美观。
  第一节城镇卫生
  为加强环境卫生,在城镇经常开展清除垃圾、疏通阴沟、维修厕所、清扫街道、处理污水等工作,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四大节日前,大搞爱国卫生运动,洮阳镇的清道工,由2人增至5人,购置汽车一辆,负责垃圾搬运,对城关地区厕所,进行了规划,新建公共厕所,安排专人打扫。
  1961年以来,加强了饮水管理,对城关地区机关单位和部分居民饮用井水,用漂白粉消毒,不定期的采样进行作水质监测(物理、化学、微生物)。目前,城关地区有井水264口,其构造基本符合卫生要求,大部分有井台、排水沟、井盖,人民已有了保持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
  1968年以来,进行了街道整修,修缮房屋,城市绿化,虽然背街小巷,仍需大力整修,但主要街道宽直清洁,柏油路面,道旁树木,郁郁葱葱,污水涝池,也绝大部分得到相应处理。机关单位,家庭院落,培育花草树木。1980年国庆节前,对重点单位的环境、食堂、宿舍、厕所及水源卫生等进行了大检查,县级75个单位中,卫生先进的有29个,占38%,较好的35个,占45%,卫生差的11个,占15%。
  第二节农村卫生
  在农村经常宣传卫生常识,农村面貌逐渐改变。1977年开展以"两管"、"五改"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改建密封式厕所,楼式厕所,农村粪便多数实行改温堆肥。饮水卫生,大为改变,建成密闭泉、引流管,全县改泉640个。沼气建设,发展较快,减少了粪便污染,蚊蝇孳生。农村住宅,相应改善,山区8个乡推广了节煤无烟灶,房前屋后,栽树种花,改变了过去脏、乱、臭的现象,为农村人民创造了舒适的居住条件和良好生活环境。
  第三节工矿卫生
  全县工矿企业坚持安全生产、技术改革与群众健康相结合。防疫站开展卫生监测,使工矿卫生得到初步改善。到1981年底,全县共有厂矿7个,其中,受粉尘危害的6个,有职工2405人,占接毒工人的34.7%。受噪音影响的单位5个,受害职工330个,占生产工人的28.35%。高温作业的单位4个,接触者157人。受氯化物影响的单位5个,119人。从事焊接作业的49人。从事强酸强碱作业的45人,接触苯作业的29人。其他有电光的18人,细菌6人。通过监测工作,加强思想教育,改革操作技术。峡口水泥厂已着手搞了密闭操作的防尘设备。海巅峡煤矿,建立了浴池,坚持工人下矿带口罩、安全帽、工作衣、手套等,下矿前一定要测定瓦斯。目前有医务室的矿厂、企业三个(煤矿、地毯厂、皮毛厂),有卫生员4人。
  第四节学校卫生
  1981年底,全县有完全中学16所,较大乡(镇)中学9所,设立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负责学校防病治病,卫生宣传。县防疫站在卫生股设专业人员1名,对学校卫生初步开展监测管理工作。1981年对34%的在校中学生建立了健康档案,(占中学生总数的54.1%)。对6.2%的小学生建立了健康档案(占全体小学生的4.8%)。
  第五节食品卫生
  建国三十多年来,食品卫生工作发展缓慢,初期采样监测,设备简陋,专业人员少,仅以感观标准作依据,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由细菌卫生学检验,发展到多项目的检验工作,贯彻"五四制"后,对食品加工、搬运、储藏、出售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1978年,实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和服务行业卫生管理"四十条",以城镇饮食行业及集体食堂为重点,进行卫生、检查、监督。对炊管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适当的调整安排,建立消毒等卫生制度。1979年,推广饭店餐具蒸气消毒,对冷食、酒类、酱类等食品进行监测,开展了卫生宣传教育。1980年9月,县政府委任食品监督员2名,助理监督员3名,负责食品卫生的检查和监督工作。1981年,对全县生产经营的冷饮食品醋、酱油、牛奶等进行五次化验检查,在21份抽样中,符合国家标准的有4份,合格率为19%。对食品卫生状况差的红光饭店、东街饭店作了停业整顿的处罚。对36个个体食品商贩,因卫生太差,作了不同的罚款处理。县级单位食堂,如综合厂罚款200元,政府食堂罚款50元。从业人员体检,1980年546人,1981年564人。
  第四章防疫
  三十多年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积极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方针,使天花、霍乱、鼠疫等甲类传染病已绝迹,白喉、斑疹伤寒、回归热等严重传染病也基本消灭,麻疹、小儿麻痹症、流脑等传染病逐年下降,地方病也逐渐得到控制或消灭。
  第一节传染病防治
  1972年,建立县、乡、村三级防治网,依靠基层医疗单位和赤脚医生,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和预防,在国家法定的25种传染病中,全县有11种传染病。
  在1971、1976、1981年三个年度中,11种传染病的平均发病率为:
  1971年,患病人数29.209人,年发病率7978,94/10万,死亡202人,病死率0.99%。
  1976年,患病人数628人,年发病率15.60/10万,死亡68人,病死率0.9%。
  1981年,患病人数1397人,发病率339.22/10万,死亡9人,病死率0.07%。
  从1979年以后,传染病大为下降。
  1979年起,全面开展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率由1979年的88.7%,到1981年上升为95.4%,计划免疫率由1979年的90.85%,到1981年上升为91.12%,使传染病初步得到控制。
  1975-1979年,对结核病作了全面调查,通过查痰、胸透、拍片,全县确诊活动性肺结核1109人,采用全国统一化疗法,在基层医疗单位监督下进行系统治疗。
  1980年元月,对头癣病作了全面调查,全县查出头癣病患者98人,作了全面防治,发给患者灰黄霉素免费治疗。
  痢疾:1972年,康家集公社痢疾流行,患病人数达1500人,发病率12.8%,死亡57人。4月份,中庄社员张生华的三个孩子,患中毒性痢疾全部死亡,钟家湾大队社员钟满理4个小孩,患痢疾死去3个,中庄小队共122人,元月至4月患痢疾70人,40个劳动力,出工者只有15人,是我县罕见的流行传染病。县委及时抽调医务人员,设立防治队,收治病人。随之由省防疫站和地区防疫站派来专业人员,经过半年的努力,彻底消灭了疫情。
  伤寒:1980年,我县五户公社后地湾大队发现伤寒流行,患病人数128例,发病率为13.23%,从3月份开始发病,6月份达到高峰,7月下旬开始下降,政府及时抽调专业人员15人,省、地卫生单位也派人参加,进行防治,经半年努力,彻底扑灭疫情,无死亡者。
  1981年,结合文明礼貌月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管理和预防工作,疫情旬报率由1979年的77.1%上升为1982年的94%;计划免疫工作,执行"一簿二卡三册四表"和预防接种"四四制"等制度,预防接种率由1979年的88.7%上升为1982年的95.4%。各种传染病总发病率由1979年的472.7/10万,到1982年降为136.8/10万。
  第二节地方病防治
  临洮地方病主要有;地方性甲状腺肿、克汀病、布氏菌病、氟病、麻疯病。1970年,成立县委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制定防治措施,对全县进行全面调查,进行资料分析,建立病人档案,做了疗效对比观察。
  一、调查:1972年,由地区防疫站和县防疫站联合组成专业调查队,对全县进行了调查。1973年,防疫站组织调查组,在各乡卫生院和大队赤脚医生协助下,对全县30个乡饮水、水源、水质进行调查分析,发现18个乡的饮用水源、水质,含碘量都在2个微临洮县建国后传染病发病表克/升以下,都有程度不同的"地甲病"和"克汀病"发生,以乡为单位,建立了水质档案,为防治地方病和改水工作打下基础。
  地甲病1972年,在三:甲乡11519人中调查,患病1490人,患病率占13.1%。红旗乡红旗大队总人口为1149人,全半劳力447人,患病242人,占全半劳力50.1%。
  氟病根据1980年11月调查,全县总人口407895人,调查人数120617人,查出氟斑牙病4744人,查出率3.93%。对查出高氟地区(饮水含量超过国家标准2.0毫克/升)云谷、漫洼、上梁、玉井、石家楼五个乡的11个行政村,13个自然村,订出5年改水计划。
  布氏菌病1980年,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密切接触史和牛羊较多的何家山、峡口、苟家滩三个乡和皮毛厂、兽医站、牛奶厂等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人数1270人。查出感染人数102人,占应检人数的6,12%。查出病人8个(男6女2),患病率占实查人数0.62%,对查出的病人,全部免费进行治疗。
  麻疯病经历年调查,全县累计发现病人51人(瘤型男34人,女7人,结核型男8人,女2人),主要分布在云谷、辛店、新添、峡口、连儿湾、漫洼、康家集、玉井、八里铺、衙下、潘家集、陈家咀、三甲、苟家滩、二十铺、城关、何家山17个乡,28个行政村,33个自然村。发病较高的云谷乡12人,占全县累计发病总数的24%,且簇集在大庙行政村,羊圈口自然村(该村共17户,94口人,1973年前累计发病8人,1973年后发病1人,1980年发病1人,现住和政疗养院3人。发病人数占总人口的1.62%)。
  二、防治:1972年,地区与县上联合组织医务人员32人的宣传调查队,以麻疯病宣传调查为主,对历年查出的病人,建立病人与家庭的档案,坚持1至2年复查一次。1974年,在城关、辛店、衙下成立食盐加工点,各供销部门实行不加碘不供应的制度。1978年,由县、地办公室和防疫站组织了106人的调查防治组,调查地甲病患病人数,确定以乡为单位的病区,对查出的病人应用碘化油,免费治疗。1981年,组织专业医生和赤脚医生110人的地方病防治队,观查碘化油疗效,继续注射治疗,并监测碘盐加工供应,普查了氟中毒。同年,省、县组织医生11人,分两组对全县发病的17个乡的病人及家属,进行调查,分片包干,深入病家,送医送药上门,逐户逐人,完成防治任务。县上指定4名医生,专管麻疯病的防治工作,建立了承包责任制,对所有病人,免费供应药物,用碘化油胶丸和碘油注射剂,进行治疗。对服药无效,采用免费住院治疗。克汀病用甲状腺素片,按疗程坚持服用。布病患者一律用化疗,按疗程施治。对麻疯病患者,先后送和政疗养院治疗。多年来,坚持每年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一次病情复查,结合细菌涂片,对治愈出院病人,继续发给DD550名克每日口服,巩固疗效。对残废者计划进行整形疗法。从1979年到1981年,拨防治专款35000元,保证了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自1974年全县供应加碘盐以来,地甲病病情都有程度不同的下降。1978年比1972年下降了40.9%,1981年比1978年下降了36%。病区由原来的18个乡,下降到1981年的3个乡。同时,7—10岁儿童发病已大大减少,现已达到国务院规定的已基本控制和基本消灭的指标。1981年底,共治愈出院的麻疯病患者43人,占入院病人的84.3%,死亡16人(治愈出院在家死亡6人、医院死亡10人),对历年治愈出院的麻疯病人,每年复查1972-1981年临洮县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克汀病病情资料统计表临洮县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克汀病病情资料统计表临洮(8个病区乡(公社))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克汀病病情资料统计表临洮县地方性氟中毒病情统计表
  [5个病区乡(公社)]1980年8月19日一次,从1972年到1981年,经复查,未发现新病例,对麻疯病发病较高的云谷乡,羊圈口自然村17户,共91人,进行了普查,均未发现新病例。
  第五章妇幼保健
  1953年,成立县妇幼保健站,全县12个区成立接生站。1957年,全县新训和复训接生员877名,保健员285名,保姆521人。成立托儿所352个,基本上达到了区有保健站,乡有接生站,行政村有接生组,自然村有接生员。发放22套接生工具,建立汇报制度,规定接生员的报酬和产妇在产后40天内有报酬。经过试办,全面推广新法接生,减少了产妇月子病,降低了新生儿的死亡率。当时抽查了八里铺、孙家大庄四个生产队,计出生婴儿32个,其中新法接生21个,占65.1%,旧法接生11个(内四六风死亡3名)。
  1958年,临洮县召开全县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会上制定计划,决定在国庆节前,做到队队有产院,村村有接生站,新法接生要普及全县。在计划实施中,把全县划分7个片,分片包干,本着勤俭办院,民办公助的原则,抓起一个群众性的建院高潮,成立产院158处,有简易产床434张,接生站301处,接生员1815人。当年出生婴儿5623人,新法接生5572人,占99.7%。
  1959年,有产妇9845人,住院人数2924人,患产褥热2人,全县新生婴儿9845人,死亡397人,占4.3%。
  1980年,县站有工作人员13人(医师3人、医士5人、其他5人),设病床两张,妇幼站下乡复训接生员435人。
  第一节妇女保健
  新法接生根据各乡不同情况,全县对34个乡划分4个标准,达到100%的11个乡,达到95%及90%的各6个乡,达到80%的11个乡。
  防病治病据调查,全县有子宫脱垂患者146人,其中,上脱者24人,服药者84人,送医院手术治疗者4人。下发宫脱的200人,对轻度患者发放补中益气丸,免费治疗的34人,治疗率100%。尿痿患者4人,送人民医院治疗,治疗率100%。
  第二节幼儿保健
  1976年后,开始重视幼儿保健工作,开展了以防病、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类预防接种工作。传染病、近视眼和脊椎弯曲等发病率明显下降。
  幼儿健康检查1981年,对县幼儿园、西街小学、临师附小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共检查幼儿501人,查出患病人数32人,患病率6.4%。其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者3人,患病率0.6%,肺门淋巴结核7人,患病率1.4%,龋齿130人。另外,对302人进行了大临洮县(1979-1981年)妇女病查治情况表临洮县1979—1985科学接生情况表便虫卵检查,阳性196人,阳性率64%。对7名肺结核病儿,给予免费治疗,6名缺钙患儿发给糖钙片治疗,对685个儿童发放驱虫药。
  幼儿预防接种1980年给城关地区养正、临师附小、西校、县幼儿园等的1856名幼儿,作了结核菌素试验。从1979至1981年,给1698名婴儿接种了卡介苗。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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