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兵役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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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74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兵役工作
分类号: E289.42
页数: 3
页码: 454-456
摘要: 1949年至1954年,实行自愿兵役制度。1954年冬开始试行征兵,1955年公布了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义务期限3年。1954年10月,在县人民武装部的基础上建立了兵役局,1955年1月,按兵役法征集兵员764人。
关键词: 地方军事 临洮县 人民武装 兵役工作

内容

1949年至1954年,实行自愿兵役制度。1954年冬开始试行征兵,1955年公布了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义务期限3年。1954年10月,在县人民武装部的基础上建立了兵役局,1955年1月,按兵役法征集兵员764人。1956年6月,根据兵役法规定,对18周岁的男性应征公民,进行了第一次登记,共计2651人,同年8月,对18至30周岁的公民,进行了预备役登记。1958年4至5月,进行了预备役和民兵组织的"合二为一"工作,简化了预备役和民兵组织的重叠和兵役工作手续,使民兵组织适应了生产形式,解决了国家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的矛盾。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使预备兵役和兵役登记工作基本处于停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拨乱反正,这项工作也逐步走上了轨道。
  1985年,全县共有预备役人数4098人,普通兵2689人,技术兵1409人。
  二、征兵、复退安置工作
  征兵机构,县上成立征兵领导小组,由县政府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组员由县各部局的主要领导组成,并抽调一名干部组成办公空,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一名领导兼任或军事科长担任,从1980年起,部分新兵由地方直接送往部队,1985年新兵全部由地方送往部队,复、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由县政府领导,民政局设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办理复、退军人的报到、安置工作。
  1984年,县上成立"退伍军人军地两用人才介绍所",办公地点设在民政局,负责统计登记,介绍和安置"退伍军人两用人才"。从1984年到1985年3月,全县共介绍安置和被乡镇企业录用的退伍军人两用人才458名,受到上级好评。洮临县历年征集兵役统计表临洮县历年复员、退伍军人统计表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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