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5月,临洮县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讨论中联系全县实际,认识到:所谓的"三忠于"、"四无限”,是神化革命领袖.搞个人迷信,把人们的思想引向僵化。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四人帮"搞的极"左"路线,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在农.业上搞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瞎指挥,加重人民负担,给农业造成严重损失。在政治上颠倒敌我关系・在思想理论上,颠倒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严重的破坏了实事求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个毛泽东思想的根本观点。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进一步认识到: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了使革命工作取得胜利.一定要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这次讨论主要在机关单位进行,而还不广。因而在1979年下半年,又进行了真理标准学习讨论的补课工作。宣传部在八里铺公社张家庄大队,开展基层干部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试点。比较系统地分析总结了这个队三十年来农业生产的经验教训,将总结材料印发全县;召开全县宣传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公社宣传干部,各单位政工干部,各中学负责人共80多人。会上专题进行真理标准的讨论,并安排部署了全县开展真理标准的讨论问题。
县委举办县、社两级领导干部学习班.有256人参加。以七天时间,集中学习了叶剑英的国庆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决定》。本着敞开思想、探讨问题、联系实际、明辨是非的精神,开展真理标准的讨论。举办县级单位真理标推讨论补课学习班,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
组织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了康家集、西坪、八里铺、上梁等公社的生产和建立联产责任制,以及粮食增产的情况,印发推广,推动全县农业生产;在辛店公社水泉大队进行基层如何开展真理标准讨论的补课试点;在县级各系统和农村一些公社.播放了中国科学公研究所有关真理标准的录音讲话,听众达三千多人,派出70多名干部,深入社队,以两个月时间,抓真理标准讨论的补课和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工作。县、社两级,共办学习班56期,有1800多人参加。
二、复查平反冤、假、错案
临洮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四人帮"在甘肃代理人的倒行逆施,揪斗干部、群众7628人,秣连家属三万余人,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加之历次政治运动受 "左"的思想影响,对人的处理,存在不少问题。1973年以来,虽然搞了部分复查,但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专门成立了落实政策的领导机构,各基层也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改的原则,共复查落实了干部882人,工人、营业员177人,基层不脱产干部1113人,社员、居民5823人。
已复查落实的882名脱产干部中,有"文革"期间的260人,"文革"前历次政治运动中处理的622人。原定敌我矛盾性质的367人,人民内部矛盾的515人,处分上给予"双开”的10人,开除公职的510人,开除党籍的40人.党纪及其它行政处分的107人,自行离职处理的19人,自行脱党的6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8人。经复查后,收回工作的172人,按退休、退职安置的186人,恢复党籍的36人,改变定性处理的8人,作了其它安置的23人,撤销其它处分的43人,维持原结论不变的20人,开除公职不变的11人;开除党籍不变的15人;自行脱党不变的1人。自行离职不变的3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变的2人,其余的作了其它安置。
已复查落实的177名工人、营业员中,原定敌我矛盾的43人,人民内部矛盾的134人,原给开除公职处分的81人,开除党籍处分的2人,其它处分的79人,未给处分的15人。复查后收回工作的17人,改变退休、退职处理的35人,恢复党籍的1人,改变定性的10人,开除公职不变的12人,开除党籍不变的1人,其余的作了其它安置。
已复查落实的1113名农村基层不脱产干部中,原定敌我矛盾的722人,人民内部矛盾的391人。复查后全部平反的983人,改变定性处理的58人,原案不变的72人。
已复查落实的5823名社员居民中,全部平反的4988人,改变定性的763人,维持原案不变的72人。
此外,对以下问题,也按党的政策作了落实:
1.对"文革"中强迫退职的123名干部,除已病故的10人,按在职职工病故有关规定补发了埋葬费,抚恤费及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外,收回工作的67人,作了退休安置的45人,每月补发40%生活费的1人。
2.纠正了错划成分的72户,同时,对公私合营、区分"三小”、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及1958年平叛扩大化人员,也按党的政策作了落实。
3.对"文革"中所谓"三K党"、"仁义党"、"天星道"、"一二・六"及原"十区反革命集团案"中,无故受害的干部、群众756人,作了平反,政治上恢复了名誉。
4.对"文革"中逼迫致死的262人.已作了正确的结论,公开进行平反昭雪,恢复了名誉,并作了一定的善后工作。
5.对"文革"中以"走资派"、"反革命"、"叛徒"、"特务"等罪名乱批乱斗的干部,虽未形成正式材料,但还是实事求是的作了平反,恢复了名誉,安排了适当的工作。
6.对"文革"中查抄职工、群众的物资、黄金、白银等作了退赔,对查抄的地、富底财,也按政策进行了清理退赔。
通过以上落实人的政策,促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调动了各方面为"四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三、落实政策
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落实人的政策的同时.抓了党的其它儿项政策的落实工作。
1.落实地、富、反、坏、右的政策:临洮在土改运动中划地主1709户、富农582户,到1978年,将一千多名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年子摘掉"帽子",对一万多名地主、富农子女改定家庭出身和本人成分。到1980年,纠正冤、假、错案417件。摘掉右派帽子282人,公、检、法受理申诉案771件,结案700件。
2.落实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的政策:1956年,临洮对私营工商业实行按行业公私合营中,有一部分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以及其它劳动者被带进公私合营企业,统称为私方人员,按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待,长期以来,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全县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进行了区分。
全县原工商业者131名,经研究区分.有劳者11名,小于手工业2名,小业主30名,小商40名,仍维持原工商业者成份的48名。
3.落实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临洮对起义、投诚人员,通过调查摸底,查清全县有起义、投诚人员129人。其中相当于团级的15人,营级的11人,连级以下的103人。根据他们的问题,按照中央的政策,区别情况,实事求是地作了恰当的处理;收回安排工作的3人,按退休安置的9人,按退职处理的3人,补发埋葬费、抚恤金的1人,公安机关摘掉"帽子",按起义人员对待的2人,改判了的2人,坚持原判的2人,并对其中的84人进行了生活困难补助,另外,23人在家自立生活。
4.落实民族政策:全县有回族264人,东乡族345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临洮成立了罗家窑、小洼山少数民族聚居的两个大队,发放民族事业补助费19800元、水利款1000元、畜牧款12000元。从1981年10月-1982年9月,给小注山大队解决回销粮86000斤,其中籽种20500斤,口粮款5000元。给罗家窑大队解决。销粮4400斤,日粮款3900元。给这两个大队的8户住房有困难的社员,支援木料12立方米,补助建房款2000元,已有6户盖上了新房。
1982年,定西地区商业局和县商业局,拨款5万兀,在临洮县粮食市街"修丁一所两层楼的民族饭店,解决了过往及进城回民吃住的问题。
1980-1981年,先后在红旗、太石、卧龙、潘家集邀请东乡县唐汪、达坂、广河县、三甲、排子坪、康乐县虎关、草滩的企业单位及部分大队领导,召开座谈会,加强民族间的联系,促进了民族团结。1981-1982年,在全县开展丁党的民族政策的再教育。由省、地、县组织工作组,进行了两次民族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
5.落实宗教政策:临洮的宗教,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信教群众共有1414人,其中佛教12人,道教8人,基督教785人,伊斯兰教603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落实宗教政策,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恢复正常,在落实宗教政策方面,主要作了以下儿项工作:
(1)平反了少数民族宗教界的冤、假、错案3件。(2)请宗教界人士参加国家机关工作。县政协委员中有1人是佛教界人士。(3)1982年开放了小洼山、罗家窑清真寺两处,1983年开放基督教觉1处,退还了东山根穆夫提门宦教主拱北1处。
6.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临洮县委在1984年3月6日,成立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小组,由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局、科技局、教体局、卫生局、财政局、农村部的十一名干部组成领导小组。经分类摸底普查,全县共有知识分子2419人,其中具有中专学历无职称的2186人,具有助理工程师同级职称的初级知识分子195人,具有工程师同级职称的37人,高级知识分子1人。根据存在的问题和他们的要求做了儿个方面的工作:(1)选拔知识分子进入领导岗位。(2)解决知识分子入党难的问题。(3)解决知识分子家属转城镇户口的问题。(4)解决知识分子的住房问题。(5)解决知识分子子女的待业问题。(6)对知识分子给予适当津贴补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