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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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71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法院
分类号: D033.42
页数: 1
页码: 422
摘要: 1949年8月,临洗县人民法院成立。1950年5月25日,临洗、洮沙两县人民法院合并,院长由县长兼任,院内有审判员、书记员、监狱员干部10人,法警7人。
关键词: 政权 临洮县 法院

内容

1949年8月,临洗县人民法院成立。1950年5月25日,临洗、洮沙两县人民法院合并,院长由县长兼任,院内有审判员、书记员、监狱员干部10人,法警7人。1952年增编改制成立秘书空、刑庭、民庭、看守所。在土改期间,县上成立土改人民法庭,各区成立分庭,庭长由区长兼任。1952年上半年看守所移交公安局。1953年10月1日,成立南、北两个巡回法庭。1955年,在窑店、衙下、新添建立人民法庭,每庭有审判员2人。1957年,法院工作人员增至20人,新添法庭改为太石法庭。1953年,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至1959年,全县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6个,调解小组225个,调解员1394人,处理简易纠纷2595件。1950年临洮、会川两县人民法院合并,会川设法庭,山县法院领导。1962年会川法庭归渭源县。1966年6月17日,建立中铺人民法院。太石人民法院改为新添法庭。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法庭有名无实。1967年7月12日,法院被军管。1968年7月,法院工作人员,除3人去县革命委员会工作外,其余均被集训,至10月又集中去干校劳动,1969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保卫部成立,内设人民法庭,工作人员7人。1973年3月15日,县人民法院恢复,工作人员15人。1981年底全院工作人员包括衙下、站滩、窑店、中铺、辛店、城关法庭共42人,院内除秘书空、刑庭、民庭外,又增设经济庭和接待庭。
  临洮县人民法院,自成立到1985年,处理刑事案件5777件;民事案件13835件,人民来信来访21328件,基层组织处理简易纠纷21237件。1978年至1981年,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对"文革"时期判处的刑事案件,全部进行复查,对文化大中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后申诉的案件,也进行了复查。共计复查案件1554件,其中平反了238件,改判了45件。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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