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市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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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67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市管理
分类号: F123
页数: 3
页码: 369-371
摘要: 为了加强管理,在较大集市成立了八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关键词: 临洮县 经济管理 行政管理

内容

一、工商行政管理:
  为了加强管理,在较大集市成立了八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I、城关工商所:管理城关、建宇、八里铺、卧龙、玉井、沿川、六个乡镇的工商经营。以城关镇市场规模最大,是全县中心市场,共有个体户2327户。按划行归市办法,分别设城区综合市场,潘家园疏菜、肉食市场,小西门外柴草、山货、农具、牲畜市场,西桥头粮食市场及市街什字、北关什宇、汽车站等饮食、瓜果、蔬菜市场。各市场均按行业编组,固定摊位。工商行政干部和巾场协管员,分片、分组、分段、包干管理。经多次整顿、改进后,呈现繁荣景象,秩序井然。
  2、新添工商所:管理新添、刘家沟门两个乡工商经营,其中有新添和褚家寨两个集市,而以新添集为较大.经営传统产品及百杂货。因无专门交易场地,沿街两旁按行业分片归市,固定摊位,分组分段管理。但集日交逋被阻,秩序不易维持,管理工作上困难较多,需开辟新的场地。
  3、衙下工商所:管理衙下、三甲、潘家集、苟家滩四个乡的工商经营。其中唯衙下市场历史悠久、规模较大,上市传统产品量大,居全县之首。按行业分设为猪羊山货、粮食油料、鸡鸭禽蛋、百货日杂绻市场。采取划行归市,固定摊位,分组管理办法。
  1、站滩工商所:管理站滩、漫洼、云谷、塔湾、连湾五个乡的工商经营。各乡均有集,其中以漫洼集最大。上市物资以牲畜、羊只、粮食、油料为主。
  5、窑店工商所:管理窑店、石家楼、康家集、达京堡、东二十铺五个乡的工商经营。其屮有窑店、康家集、东四十铺三个集市,即以窑店集市历史最久。上市物资主要有传统农副产品、百杂货及药材。其屮以药材上市量:最大,当地党参、当归等药材行销全国各地。划行归市、分段、分片、分组管理。
  6、辛店工商所:管理辛店、改河、上梁三个乡的工商经汴。其屮冇辛店、康家崖两个集市。
  7、巴下工商所:管理太石、红旗、中铺、何家山、马家山、五户六个乡的工商经营。
  8、上营工商所:管辖上营、峡口两个乡的工商经营,两个乡均有集市。
  全县集市的发展,主要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农副业商品生产有了迅速发展。
  二、产品物资管理:
  民国时期,对上市产品物资的管理无统一办法。新中国成立初,仍无规定。1953年后,政府陆续规定为粮食、油料、棉花为国家计划收购(统购)物资,属笫一类。计划收购任务完成后,所余部分,允许农民在国家领导的市场上出卖。烤烟、大麻、茶叶、生猪、羊毛、牛皮、土糖、土纸、废钢、废铁、废锡、废铝和集中产区的重要木材及若干种屮药材等,列为国家统一收购物资,属第二类。由国家委托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统购数量完成后,所余部分允许农民在市场上出售。除第一、二类物资外的其它农产品属第三类物资,在完成国家计划交售任务后,剩余部分,农民可以到农村集市进行交易。1957—1959年,对上述第一、二类物资的管理又规定了进一步从严从紧的政策。由于对上市产品从严限制的结果,上市物资迅速减少,因对农村副业产品的横加限制,有时一些竹木农具在市场上竟然绝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5年遵照党和政府开放搞活的经济政策,对粮、油、棉、麻等所有农产品一律准许上市自由交易,从而出现了经济活跃、市场繁荣的景象。但在新形势下,市场上又出现了就地倒卖、牟取暴利的违法活动,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制止就地倒卖活动的通知》。甘肃省政府根据通知精神,遂规定了禁止转手倒卖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为:
  重要生产资料。包括各种钢材、生铁、有色金属、水泥、沥淸、髙压聚乙烯、玻璃、化肥、农药、煤炭、石油、石油制品、木材、汽车、拖拉机和柴油机等十六种。
  紧俏耐用消费品。包括彩电、录象机、收音机、四喇叭双卡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名牌缝纫机、摩托车、名牌自行车、照相机、纯毛毛毯和毛纺呢绒等十二种。
  规定不准上市的商品为。(1)废钢铁、废铝、杂铜、废锌、银、鸭、钳、睇、汞等有色金属。(2)珠宝、玉器、金银及其制品。(3)外币、外汇、侨汇、国库券等证券。(4)具有历史、艺术性与科学价值的文物和艺术品、美术品及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5)华侨、港澳、台湾同胞按规定携带进口和邮寄进口的免税物品。外国驻华机构和外籍人员经海关免税放行的公用、自用物品,走私进口的物品。(6)军械、枪支、火药、子弹、雷管、导火索。(7)丧葬迷信用品、反动荒诞、诲淫诲盗的书刊画片、照片、歌片和录音带、录相带。(8)有毒有害、污秽、腐烂变质食物、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9)麻醉品、精神药品、中西毒药、伪劣药品、“1605”、敌百虫、敌敌畏、马拉硫磷、乐果等化学农药。(10)国家保护的一二类珍禽、珍兽及珍稀树种。
  根据上述规定,全县除禁止不准上市物品外,提倡其它产品上市,以促使集市贸易健康发展。三、贸易价格管理:
  解放初期的集市价格,仍沿袭历史习惯,由买卖双方自由议定,自愿成交,随行就市,日有升降。1959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中规定,集市的交易价格,应本着有利于多种经营的发展和稳定市场价格的原则。根据这个精神,临洮规定:公社、生产队、社员出售第一、第二类的物资,必须一律执行国家的收购牌价;第三类物资中的主要商品,一般均应按照国家的牌价进行交易。有些商品也可以根据物价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规定最高和最低的限价,零星细小商品可以在市管部门领导下,由交易双方公平议价。从此,各种物资自由议价即被禁止。但由于对市场物价的严格管理,却出现了黑市价格。1960年困难时期,粮食、油料等主要物资黑市价格为:小麦每斤人民币5元,活鸡每只最大者20余元,大肉每斤15元,青油每斤16元。随后,由于各种被管物资相继上市,使集市交易又趋活跃,市场价格又陆续下降。
  文化大革命中,市场价格虽仍本1959年规定执行,但因管理过严、限制太死,主要农副产品交易仍处于停顿状态,未能发挥产品流通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城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集市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由买卖双方议定,不要强行限价”。临洮遂对上市物资的价格,随行就市,由双方议定,行政不予约朿的原则办事,因而出现了儿年来物价稳定,市场繁荣的局面。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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