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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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67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分类号: F123
页数: 2
页码: 368-369
摘要: 民国时期,工商管理由县政府社会科分管,另设工会和商会。工会管辖各手工业作坊,商会管辖各商业店铺。两会下设各同业工会,按行业及地区管理私营工商业。
关键词: 临洮县 经济管理 行政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工商管理由县政府社会科分管,另设工会和商会。工会管辖各手工业作坊,商会管辖各商业店铺。两会下设各同业工会,按行业及地区管理私营工商业。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成立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在1956年三大改造之前,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对象是资本主义工商业。国家通过工商行政管理贯彻执行党対资本主义工商业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体现国家行政机关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在管理方面的作用,从而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小手工业、小商、小贩等私营工商业户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1957—1959年,分别成立商业局、工业交通局、供销合作社、手工业联社等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由以上単位分别管理。1960年,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与商业局合署办公,对外称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内称工商行政管理股。同时将房管工作划入。1964年,撤销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县工商行政管理科。1968年撤销工商行政管理科,将工商行政管理与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合并为财税金融管理站。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仅为市场管理一项,其它均处于停顿状态。1973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又从财税金融管理站分出,在商业局成立商政股,房管划归财政局管辖。1979年4月,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具体工作是管理城乡市场贸易、工商企业登记、经济合同的签订、商标使用、广吿刊登及打击投机倒把,统称“五管一打”。1981年,房管工作划归城建局,至1985年,县工商局内设一室(办公室)、四股(市管股、个体股、合同股、企业股)、八所(城关、衙下、窑店、站滩、新添、上营、辛店、巴下)、一组(康家崖),共十四个单位,有局长1人,副局长1人。职工85人。
  县市场管理委员会,是临时组织的领导班子,参加单位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供销、粮食、公安、税务局等单位。由分管县长任主任,工商、税务局长任副主任,其它有关单位抽调人员任委员,以工商局为主。庇季集中统一工作,淡季返回原单位。农村各集市市场管理委员会由乡人民政府领导,以基层供销社、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単位配合组成,由供销社指派专人负责办公。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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