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8—1965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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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66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8—1965年)
分类号: F123
页数: 2
页码: 365-366
摘要: 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我国社会上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已取得了伟大的成就,社会主义经济已占统治地位,但1958年党在经济工作的领导中,忽视客观规律,凭主观愿望和行政手段,搞高速度、高指标,致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物资短缺,物价上涨,人民生活陷于困难境地。
关键词: 临洮县 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内容

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我国社会上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已取得了伟大的成就,社会主义经济已占统治地位,但1958年党在经济工作的领导中,忽视客观规律,凭主观愿望和行政手段,搞高速度、高指标,致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物资短缺,物价上涨,人民生活陷于困难境地。1961年初,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全县虽开放了八个农村集市贸易市场,而集市贸易价格却高出计划价格数倍,有些商品甚至超过十倍以上。同时,许多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地方工业、手工业产品的出厂价格,也出现自发上涨和变相涨价的情况。在调整国民经济中,对市场物价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一、调整统购统销,从1960年至1963年,根据省上规定,临洮对粮食统购价格平均提高25.8%,油料统购价格提高19%,生猪收购价格提高29%,家禽、鲜蛋收购价格提高13%。1962年同1957年相比,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平均提高32%。同时,山于生产发展很快,使集市价格与牌价之间的差距逐步有所缩小。1963年又调整了农村的粮食销价,1965年又调整了城市的销价,使购销价格基本持平。
  二、稳定凭证供应价格:1961年8月,根据国务院规定,临洮坚决稳定了占职工、城市居民生活费支出的60%左右的17类重要生活必须品的零售价格。同时,为保障人民生活,并扩大了凭票证和定量供应的范围(当时票证有:布票、粮票、棉票、糕点票、烟票、副食票、工业品券、购煤证、购物证)。
  三、高价供应:从1962年起,为了平衡供需,回笼货币,并使购置力较高的人能买到较多的商品,对少数儿种商品,实行高价供应政策。临洮根据上级规定,敞开供应高价糖果、糕点。1962年初,供应的高价商品有:自行车、钟表、酒、针织品,随后又增加了茶叶、砂糖和一部分进口卷烟,高价与平价相比高出1—7倍,其价格参照集市价格,根据卖得出,顶得住的原则确定,为了打击商贩投机,开始定价偏高,然后逐步降低,1965年底,由于物资增多,除高价针织品外,其他品种仍按平价供应。
  四、执行价格审查:1964年5月,遵照国务院批转全国物价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审价工作的报告》,临洮当年6月至次年6月间,对各个企业单位的商品价格逐个进行了审查。根据有价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边查边改,彻底纠正了商品价格标准中的错价和高价,使物价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另外,在进行审价工作时,对各单位的水电费及有关单位的交通、医疗、邮电等费也进行了审查。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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