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信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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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6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业信贷
分类号: F830
页数: 2
页码: 359-360
摘要: 随着“喜忧会”等集体信贷组织的发展,民国15年(1926年)在官商仕绅的参加下,又出现了一种全县性的农业信贷组织“狄道县丰黎义仓”。到1949年有粮食250市石(37.5万斤),有现金3万余元。粮食春贷秋收,现金作婚丧贷款,兼贷给小商和小手工业者。每户所贷金额不超过100元,月息2厘。义仓设革事会,由委员7人组成,现任县长为当然委员,其余是地方土绅。董事会下有社正、社副各1人,办事员3人。
关键词: 临洮县 信贷 农业信贷

内容

随着“喜忧会”等集体信贷组织的发展,民国15年(1926年)在官商仕绅的参加下,又出现了一种全县性的农业信贷组织“狄道县丰黎义仓”。到1949年有粮食250市石(37.5万斤),有现金3万余元。粮食春贷秋收,现金作婚丧贷款,兼贷给小商和小手工业者。每户所贷金额不超过100元,月息2厘。义仓设革事会,由委员7人组成,现任县长为当然委员,其余是地方土绅。董事会下有社正、社副各1人,办事员3人。
  民国32年(1943年),乂由地方田赋附加中筹集了30万斤籽种粮,成立了临洮县“积谷仓”,宗旨是积谷备荒,由当时的党、政、团及农会、参议会等的代表组成委员会,负责办理每年春季借贷籽种、口粮及秋后收回工作,年利息是三分到五分。
  临洮正式的民间信贷组织为民国30年(1941年)由中国农民银行临洮信用贷款所、临洗县合作金库和县合作指导室组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一种专门屮请贷款的临时组织)。该社发放籽种贷款(实物)及信用贷款,此为银行最早的农村信贷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减租减息运动中,提倡民间自由借贷,互通有无,并由人民银行发放农业贷款支持贫苦农民,恢复农业生产,土地改革时,又废除了农民欠地主的债务。1952年,全县组织信用合作互助组100个,参加农民2089户。1954年,在王家大庄乡成立第一个信用合作社,至1955年,全县发展到90个,业务也迅速扩大,除存款、放款业务外,还代理国家银行办理现金管理及拨款监督等工作。信用社的发展,代替了各种形式的农村信贷。农村的现金收付、信贷、结算等大部分集屮到了信用社,成为国家银行在农村的有力助手。
  建国初期,为迅速恢复农村经济,国家银行对农贷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发放折实贷款,以当日小麦市价,实行现金、实物双计办法。归还时实物涨价按现金偿还。实物跌价按实物价偿还。第二种是折实单位贷款,县支行每天挂折实単位价牌,凭以计算贷款和储蓄存款。
  农业贷款项目主要有水利建设、铺砂、籽种、化肥等。同时还配合推广优良品种 (玉皮麦)及新式步犁等。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中,全县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39.4万元,解决了部分农民参加农业合作社交纳股分基金的困难。
  农业合作化后,农贷对象由个体转向集体。1955年起,对社员贫困户只贷放少量的生产、生活贷款,以便购买小农具、仔猪口粮及医药等。
  为减轻农民负担,报请上级银行批准,1954年豁免农业贷款458995511元(折合新人民币45900元)。1964年又豁免贫农合作基金贷款310000元及ー股农贷519286元,共829286元。
  1961年后,国家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已基本形成农村金融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信贷重点从支持集体为主传变为以支持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和发展乡镇企业为主。1985年底,农村冇农业银行营业所13个,信用社34个。农行有各种存款余额21696000元,放款余额27082000元。各信用社有股金27金51元,积累591043元,各种存款余额12945000元,放款余额4249000元。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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