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间信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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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6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间信贷
分类号: F830
页数: 1
页码: 358
摘要: 临洮在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成立的仁西当是同治变乱后的笫一家当铺,随后发展至十数家。这些当铺是一种变相的民间信贷机构,以收受有价值的衣物、首饰、金银、玉器、古董等物作为质押品,谋取高利。
关键词: 临洮县 信贷 民间信贷

内容

临洮在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成立的仁西当是同治变乱后的笫一家当铺,随后发展至十数家。这些当铺是一种变相的民间信贷机构,以收受有价值的衣物、首饰、金银、玉器、古董等物作为质押品,谋取高利。当铺有大当、中当、小当之分,当价大都是所当物品市价的五成,故有当半之说。大当山当期三年,利息二分,中当出当期两年,利息三分,小押当出当期仅三个月,利息十分。逾期所当物品即归铺主所有,典当人不能赎取。截止民国15年临洮城内除仁西当外,还有天与当,云兴当、天庆当、天顺当、天一当、华丰当、涌泉当、乾元当、泉发当等。此外农村集镇也有当铺。后来,山于当户用粗制滥造的沙元赎当,当铺亏本,加之国民军筹饷,逼要富户捐,当铺逐步歇业。
  当时,民间私人信贷有借钱还钱、借粮还粮以及典当土地、房屋等形式,及至民国中期,信贷利率最大者为大一分,即100元本金每月计利息10元,一般为三分息,即100元本金,每月计利息3元。由于三分息较为普遍,群众乂叫照例行息,也叫三年一个驴打滚。随后因法币、金元券、银元券贬值,借贷又逐渐转为银元和粮食,而且借贷期限逾来逾短,利息也逾来逾高为了免于高利贷的剥削,农村中告贷无门的贫苦农民,建立了一种婚丧事的集体性信贷组织“喜忧会”。其特点是用途专项,无利息,有简单的儿条会约:(一)结会时,在会人员交清会金1至5元或10至100斤小麦,(二)每次结会时由会柱子(小组长)负责交清,绝不拖欠,(三)不得中途退会。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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