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民间信贷
临洮在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成立的仁西当是同治变乱后的笫一家当铺,随后发展至十数家。这些当铺是一种变相的民间信贷机构,以收受有价值的衣物、首饰、金银、玉器、古董等物作为质押品,谋取高利。当铺有大当、中当、小当之分,当价大都是所当物品市价的五成,故有当半之说。大当山当期三年,利息二分,中当出当期两年,利息三分,小押当出当期仅三个月,利息十分。逾期所当物品即归铺主所有,典当人不能赎取。截止民国15年临洮城内除仁西当外,还有天与当,云兴当、天庆当、天顺当、天一当、华丰当、涌泉当、乾元当、泉发当等。此外农村集镇也有当铺。后来,山于当户用粗制滥造的沙元赎当,当铺亏本,加之国民军筹饷,逼要富户捐,当铺逐步歇业。
当时,民间私人信贷有借钱还钱、借粮还粮以及典当土地、房屋等形式,及至民国中期,信贷利率最大者为大一分,即100元本金每月计利息10元,一般为三分息,即100元本金,每月计利息3元。由于三分息较为普遍,群众乂叫照例行息,也叫三年一个驴打滚。随后因法币、金元券、银元券贬值,借贷又逐渐转为银元和粮食,而且借贷期限逾来逾短,利息也逾来逾高为了免于高利贷的剥削,农村中告贷无门的贫苦农民,建立了一种婚丧事的集体性信贷组织“喜忧会”。其特点是用途专项,无利息,有简单的儿条会约:(一)结会时,在会人员交清会金1至5元或10至100斤小麦,(二)每次结会时由会柱子(小组长)负责交清,绝不拖欠,(三)不得中途退会。第二节农业信贷
随着“喜忧会”等集体信贷组织的发展,民国15年(1926年)在官商仕绅的参加下,又出现了一种全县性的农业信贷组织“狄道县丰黎义仓”。到1949年有粮食250市石(37.5万斤),有现金3万余元。粮食春贷秋收,现金作婚丧贷款,兼贷给小商和小手工业者。每户所贷金额不超过100元,月息2厘。义仓设革事会,由委员7人组成,现任县长为当然委员,其余是地方土绅。董事会下有社正、社副各1人,办事员3人。
民国32年(1943年),乂由地方田赋附加中筹集了30万斤籽种粮,成立了临洮县“积谷仓”,宗旨是积谷备荒,由当时的党、政、团及农会、参议会等的代表组成委员会,负责办理每年春季借贷籽种、口粮及秋后收回工作,年利息是三分到五分。
临洮正式的民间信贷组织为民国30年(1941年)由中国农民银行临洮信用贷款所、临洗县合作金库和县合作指导室组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一种专门屮请贷款的临时组织)。该社发放籽种贷款(实物)及信用贷款,此为银行最早的农村信贷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减租减息运动中,提倡民间自由借贷,互通有无,并由人民银行发放农业贷款支持贫苦农民,恢复农业生产,土地改革时,又废除了农民欠地主的债务。1952年,全县组织信用合作互助组100个,参加农民2089户。1954年,在王家大庄乡成立第一个信用合作社,至1955年,全县发展到90个,业务也迅速扩大,除存款、放款业务外,还代理国家银行办理现金管理及拨款监督等工作。信用社的发展,代替了各种形式的农村信贷。农村的现金收付、信贷、结算等大部分集屮到了信用社,成为国家银行在农村的有力助手。
建国初期,为迅速恢复农村经济,国家银行对农贷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发放折实贷款,以当日小麦市价,实行现金、实物双计办法。归还时实物涨价按现金偿还。实物跌价按实物价偿还。第二种是折实单位贷款,县支行每天挂折实単位价牌,凭以计算贷款和储蓄存款。
农业贷款项目主要有水利建设、铺砂、籽种、化肥等。同时还配合推广优良品种 (玉皮麦)及新式步犁等。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中,全县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39.4万元,解决了部分农民参加农业合作社交纳股分基金的困难。
农业合作化后,农贷对象由个体转向集体。1955年起,对社员贫困户只贷放少量的生产、生活贷款,以便购买小农具、仔猪口粮及医药等。
为减轻农民负担,报请上级银行批准,1954年豁免农业贷款458995511元(折合新人民币45900元)。1964年又豁免贫农合作基金贷款310000元及ー股农贷519286元,共829286元。
1961年后,国家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已基本形成农村金融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信贷重点从支持集体为主传变为以支持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和发展乡镇企业为主。1985年底,农村冇农业银行营业所13个,信用社34个。农行有各种存款余额21696000元,放款余额27082000元。各信用社有股金27金51元,积累591043元,各种存款余额12945000元,放款余额4249000元。
第三节工商信贷
抗日战争以前,临洮无工商信贷机构。民国26—33年(1937年一1944年),甘肃省银行临洮分行、中国农民银行临洗办事处及临洗县银行相继成立,争向工商业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并开展汇兑、贴现、买汇、押汇等业务,对促进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商人囤积居奇,银行信贷又推波助澜,使劳动人民深受剥削,贫困日甚。1949年8月,临洮解放时,省、县两行共有未收回法币7笔,计379万元,银元质押放款33笔,计5145.20元,小麦实物贷款2笔,计521.4石,银元定期存款5笔,均由人民银行按当时物价,折•介为人民币清理收冋和偿还。当年11月,人民银行县支行为了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医治战争创伤,立即开办了工商信贷和汇兑业务,发放私营工商业贷款旧人民币1500万元(介新人民币1500元)。促进了私营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活跃了城乡物资交流。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银行工商信贷的重点是支持国家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壮大,以确立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地位,当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银行对合法经营,有利于国计民生者,在信贷上适当支持;对投机倒把,唯利是图,不利国计民生者,坚决限制,从而稳定了物价,使国民经济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
1953年,紧缩了对私营工商业的贷款,促使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帮助个体手工业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1956年,公私合营和手工业合作化高潮中,银行对公私合营企业利手工业合作社发放贷款38.2万元,积极支持他们按社会主义原则进行改组和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对顺利完成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匚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58年,银行实行大收大放,放弃了信贷原则,敞开供应资金。1959年又实行全额信贷,把企业需要的流动资金全部包下来,这种只讲需要,不讲管理,只讲简便,不讲效益的作法,结果使贷款被大量挤占挪用和积压。1961年底,全县发放的工商贷款屮不合理占用额达423万元,占贷款总额的46.5%。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中,银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管紧管严贷款,积极帮助企业处理积压物资,淸理收回被挤占挪用的贷款,对不能扭转亏损的企业停止贷款,促使关、停、并、转。同时,认真贯彻信贷原则,大力支援企业发展生产,扩大商品流通,使贷款的经济效益有了显著提高,对推动国民经济的调整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1965年与1962年比较,全县工业总产值增长了65%,而工业贷款却下降了88.3%,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了27.3%,而商业贷款却下降了13.4%。
文化大革命期间,银行信贷工作受到干扰,因而放松了贷款的管理和监督,贷款上升的幅度超过了工业产值和商品零售额的增长。1972年和1966年比较,全县工业贷款由7.1万元上升到131万元,增长了17倍,工业总声值由259万元增加到750万元,只增长了2.9倍,商业贷款由548.7万元上升到1394.1万元。增长了154%。社会商品零售额由1540.9万元,增加到3358万元,只上升了118%。
1977年至1978年,由于左的错误没冇肃清,部分企业片面追求产值,不讲经济效益,盲目采购,粗制滥造,致使材料、产品大量积压,不合理资金占用继续上升,在1983和1985年两次清理中,对1980年以前入库的质次价高和失去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和其它物资,按国务院规定削价或报废,共计损失达36.7万元,因而冲减了国家划拨的流动资金和银行贷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银行工商信贷工作为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主要是改变了以往企业按计划生产和收购,银行按计划予以贷款,不讲经济效益的作法,执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和以销定贷的原则,提高了信贷资金的效益。改变了过去只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的作法,开始发放屮、短期设备贷款,相应的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调整。当年共发放固定资产贷款57万元,个体工商业贷款33.2万元,集体商业贷款36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商业流通体制的改革,搞活了经济。1985年将企业流动资金改由银行统一管理,并建立了企业补充自冇流动资金的制度,贷款按核定的销售资金率掌握发放,扭转了以往长期存在的信贷资金供给制和吃大锅饭的状况,改革了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互相融通的原则,加强了宏观控制。通过一系列改革,银行信贷管理得到加强,企业流动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85年与1979年比较,与银行有贷款关系的国营工业企业,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由63.22元,降为57.47元,降低9.1%,资金周转由277天,降为259天, 加速6.5%。国营商业企业百元销售额占用流动资金由30.82元,降为27.07元,降低12.17%,流动资金周转由111天,加快为97天,加速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