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局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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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63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局级机构
分类号: D912.2
页数: 2
页码: 323-324
摘要: 唐、宋、元、明、清,掌管地方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的府、州、县机构称“户曹”或“户房”。清末,临洮县户房,除由县令主管外,房内设有学案一人,主管及学长等人。民国初期仍沿旧制,民国9年(1920年)始将临洮和洮沙县户房事务,归县府第二科管理。民国16年(1927年),改第二科为财务局。民国29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将原二科改为财政科,有科长1人、科员、办事员、雇员等人。
关键词: 临洮县 财政 局级机构

内容

一、财政
  唐、宋、元、明、清,掌管地方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的府、州、县机构称“户曹”或“户房”。清末,临洮县户房,除由县令主管外,房内设有学案一人,主管及学长等人。民国初期仍沿旧制,民国9年(1920年)始将临洮和洮沙县户房事务,归县府第二科管理。民国16年(1927年),改第二科为财务局。民国29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将原二科改为财政科,有科长1人、科员、办事员、雇员等人。
  1949年8月16日,临洮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下设财政科(又称二科或财粮科),有工作人员5名,有粮库和柴草站各1。1953年,执行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制,财政科设行政、预算、审核、监察四股。1958年,财、税与保险公司合并,成立财政局。设秘书、财政、税务、会计四股,共有职工55人(其中:财政6人)。1959年初,保险业务停止。1961年,财、税分设。1968年春,成立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合财政、税务两局为财税组。8月又将银行、市管、房管并入,称财税金融管理站(局)。1973年,银行分设,市管划归工商局,财、税与房管组成财政局,内设政工、财政、税务、基建四股。1979年,财、税分设,房管划归工商局。财政局设:政工、预算、农财、企财、基建五股(基建股系建设银行前身,对外称建设银行办事处,对内称基建股)。1983年,建行办事处更名为建设银行临洮县支行,经费与财政分立。1985年,财政局设办公室及预算、农财、企财、监察四股,共有职工38人,其中建行7人。
  二、税务
  税务,淸末由户房管理。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开办统捐,洮、岷、狄为一路,在狄道州设统捐分局。民国11年(1922年),设立狄道征收局。民国17年(1928年),设立临洮印花烟酒分局。民国17年(1936年),设牲畜、屠宰税局,特种消费税局及特种营业税局。民国35年(1946年),设税捐稽征处。民国37年(1948年)以前,临洮曾设立甘宁区税务分局査征所及货物税局临洮分局。同年8月,又合并为财政部临跳县国税稽征局,并在集镇设有卡、所征收机构。
  1949年8月,临洮县人民政府成立,9月设置税务局。1958年,税务局并入财政局。1961年,又分设税务局。1968年,税务又并入财政局。1979年,财、税又分设。税务局设办公室及税收、监察、会计、国营企业征管四股。1985年,局内仍为一室四股,共有职工21名(基层在外)。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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