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61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国营商业
分类号: F722.2
页数: 9
页码: 291-299
摘要: 清代县设户房,管理市场及商业。民国初期,仍沿清制由户房管理。民国17年(1928年),县设第二科管理商业。民国27年(1938年),中央设经济部、省设建设厅、县设建设科管理商业。
关键词: 临洮县 国营商业

内容

第一节机构沿革
  清代县设户房,管理市场及商业。民国初期,仍沿清制由户房管理。民国17年(1928年),县设第二科管理商业。民国27年(1938年),中央设经济部、省设建设厅、县设建设科管理商业。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元月,临洗县人民政府设经建科,管理商业。同年7月设工商科管理工商两业。有科长、副科长及干事等人。至1955年下属9个专业公司。1956年8月,县工商科撤销,改设商业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至3人,干部15人。内设人秘、业务、财会、商政四股。下属10个专业公司。1957年7月,撤销县食品、专卖、蔬菜、贸易四个专业公司,设立企业、行政合一的管理机构临洮县服务局。同时撤销县百货、花纱、文化用品、盐务处四个单位立,设企业行政合一的管理机构一临洮县商业局,有工作人员23人。至此,县商业行政管理及企业经营管理有三大机构,即县商业局、县服务局、县联社。1958年7月,将服务、供销两家合并于临洪县商业局。但内部设置未变,下属县级批发单位8个,乡级基层供销社9个。1961年10月,商业与供销分家,商业局下属个三级批发企业,一个零售商店。1962年6月,将县医药公司划归县商业局管理。1968年10月,商业与供销二次合并,设立临洮县工农业产品购销站革命委员会。内设政办室、生产、财会组。有总支书记1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24人。1971年5月,撤销工农业产品购销站革命委员会,恢复临洮县商业局。1976年8月,商业与供销分家,局有党总支及局长各1人,副局长2人,内部设置未变。1984年,县商业局有正副书记各1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工作人员24人。内设办公室及财会、业务、职工教育三股。下属专业公司6个,食品厂1个,农村综合批发部两个,联营批发站两个(与供销联营)。
  第二节局属企业
  临洮县百货公司1950年元月1日西北贸易公司在临洮设立支公司,有干部7人,门市部一处,批零兼营。1955年设批发部一处,零售门市部4处。同年8月撤销,改设中国百货公司临洮县支公司。有经理1人,副经理2人,职工40多人。内设人秘、业务、财会三股,下辖会川、辛店两个综合批发站。1958年撤销公司建制,所辖零售门市部移交县零售商店,改设工业品批发商店,经营全县工业品批发业务。1963年又恢复县级公司建制改称临洮县百货公司。1968年又将公司撤销,设工业品部。1979年又恢复公司建制,全部资金为51.6万元,职工158人。占地9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728平方米。,其中:库房6244平方米。有货运卡车二辆,共5.8吨位,年货运量达2500余吨,经营商品1200多种。截止1985年公司设有党支部书记1人,经理1人,副经理2人,内设人秘、业务、财会三股,下辖三站一场两门市。即:城关、辛店、衙下批发站,什字商场及北街西街门市部。经营情况:1985年销售棉布125万米,化纤布350万米,缝纫机1840台,手表3758只。
  临洮县糖烟酒公司1953年,县设专卖事业批发部,烟酒实行专卖。有主任及干事等人。1954年设中国专卖公司临洪县支公司,有经理1人,副经理2人,职工23人,内设人秘、财会、业务三股及批发部一处。1957年7月,撤销县支公司,并入县服务局。1958年,实行三合一(商业、服务、供销三家合一)设立商业局。烟酒划归局属副食站经营。1963年又恢复公司建制。1980年元月,县糖烟酒公司与县百货公司分设,有党支部书记1人,经理1人,副经理2人,干部15人,职工42人。内设人秘、财会、业务三股,下辖批发部及零售综合门市部各1处。截止1985年,有资金454万元,总建筑面积1701平方米。其中:库房114平方米,经营品种850余种。1980年购进总额669.78万元,销售总额393.66万元,实现利润13.76万元。1985年购进总额297.57万元,销售总额396.67万元实现利润15.7万元。
  临洮县五金公司临洮县五金批发业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山县百货公司兼营,无专业经营机构。1980年,始单独设立县五金公司,有党支部书记1人,经理1人,副经理2人,职工55人。内设人秘、业务、财会三股,下辖批发部及综合零售门市部各1处。截止1985年,该公司全部固定资产17.4万元,总建筑面积2033平方米。其中:库房858平方米。经营品种有1700余种。1980年购进总额187.96万元,销售总额250.62万元,实现利润8.18万元。1985年购进总额484.29万元,销售总额549.96万元,实现利润13.9万元。
  临洮县食品公司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县生猪收购和肉食供应业务由县贸易公司经营。1955年9月,设立县食品公司,负责全县生猪、活羊鲜蛋的收购和市场供应。有经理1人,副经理1人,职ェ30余人。内设人秘、业务、财会三股,下辖城关饲养场、屠宰厂各一处,肉食门市部两个,农村收购组四个。1957年7月,县食品公司撤销,并入县服务局。1958年7月,商业机构实行三介一,食品业务划归商业局副食站经营,农村生猪收购组划归所在地商店管理,但业务经营仍统一于公司。1963年,仍恢复县食品公司建制。1968年,公司又撤销,业务划归农副站经营。1975年,县食品公司又从农副站分出,恢复县食品公司建制。至1979年,公司流动资金为398332元,总建筑面积2320平方米。其中:库房1710平方米,有货运卡车3辆,共重10.5吨位,年货运运2000余吨。其中:自运量1800余吨。截止1985年,公司有党支部书记1人,经理1人,副经理2人,职工130人,内设人秘、财会、业务三股,下辖购销站11个,仔猪繁殖场…处。经营情况:1985年生猪收购41206头,销售6630头,鲜蛋收购91190斤,销售2220斤。
  临洮县饮食服务公司民国时期抗日战争前,临洮县城内有饭馆、照相、旅店、寄售等行业百余家这些经营户,在屮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有绝大部分仍然继续营业,至1955年底,全县饮食服务行业共309户,,从业人员共355人。1956年在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改造高潮中,组建公私合营企业2个,共56户,从业人员共56人,组建合作商店11个,共100户,从业人员共132个;组建合作小组13个,共141户,从业人员共141人。1958年,由地方财政、商业共同筹资建立临洮饭店。同年,饮食服务的合营、合作企业全部过渡为国营企业,设立临洗县饮食服务商店。1963年改为公司建制,与地方国营饭店合署办公。1968年撤销公司,改为临洮县工农业产品购销站服务部,饭店改为县革命委员会招待所。1975年,又恢复公司建制。截止1985年,公司设人秘、业务、财会三股,有党支部书记1人,经理1人,副经理2人,职工72人,企业管理人员9人,营业网点17个。经营情况:1985年营业额达26万元,利润1.7万元。
  临洮县煤炭工业公司1952年元月,设屮国煤建公司临洮县支公司,经营煤炭及民用建筑器材业务,有经理1人,副经理2人,内设人秘、业务、财会及营业室。1958年公司撤销,改设临洮县煤建商店。1963年仍恢复公司建制,称临洮县煤建公司。继将石油业务划归煤建公司,称临洮县燃料公司。1984年乂分设临洮县煤炭工业公司。有党支部书记1人,经理1人,副经理2人,职工30人,内设人秘,、业务、财会及营业室。下辖辛店、新添、衙下农村煤炭经营处。公司占地17522平方米,总建筑面枳1040平方米。有固定资产142267元,货运卡车3辆,共12吨位。煤炭销售情况:1953年销售量1538吨,1985年达到4753吨。
  临洮县石油公司全县石油业务,五十年代初由贸易公司经营。1954年后,划归百货公司兼营,七十年代划归燃料公司经营。1984年元月,分设县石油公司,有党支部书记1人,经理1人,副经理2人,职工69人,内设人秘、业务、财会、仓储、安全等股。下辖城关、辛店、衙下、站滩油库及汽车队、加油站、营业空各一。有固定资产2859万元,油罐车3辆,货运卡车1辆,占地428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其中:库房300平方米。经营情况:1985年销售总额267万元,其中销售汽油1329吨,煤油371吨,柴油2160吨,润滑油116吨。
  国营贸易货栈为搞活经济,增加竞争能力,国营贸易货栈于1981年11月成立。有经理1人,副经理1人,内设人秘,、业务、财会三股,以计划外商品为主,综合经营,代购代销,代储代运,拾遗补缺,批零兼营。截止1985年,有固定资产190269元,总建筑面积为2253平方米,其屮营业空1209平方米。共有资金743262元,经营品种达565种。经营情况:1985年商品购进额257.3万元,销售额276万元,实现利润3.1万元。
  县食品厂1953年,县社经理部建副食加工厂,生产工具仅有石磨、木桶、铁鏊等。产品仅有糕点、粉条、粉面子等。1958年划归商业局管理,进行技术革新,使用电力,建土烤炉,购置饼干、糖果机,增设车间,扩大再生产。1976年后,又购置全套冷饮设备及红外线电烤炉设备等,生产逐年上升。1977年,在旧西飞机场新建厂房一处,占地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26平方米。其中:库房744平方米,生产车间1473平方米。截止1985年,有党支部书记1人,厂长1人,副厂长2人,职工5。人,内设人秘、产销、财会三股,糕点、制糖、冷饮、酱醋、制粉五个车间,下辖一个餐厅,三个零售门市部,全部流动资金43。51万元。经营情况:1985年产值为936万元,销售额125.4万元,利润5.2万元。
  临洮县医药公司 (见下第五章《医药》)
  第三节网点建设
  临洮商业网点有县属、乡属两级,所有制方面,有国营、集体(供销社)、个体 (私商)三类。
  1950年,全县私营商业者730余户。其中70%以上集中于县城,30%左右分布于农村较大集镇。1953年,国家开始有计划的大规模地经济建设,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得到迅速发展。截至1956年,县城有三级批发企业6个,国营下伸农村机构9个,基层供销机构12个,分销店28个,合作商店5个,组织货郎担75个,代销店19个。网点布局,基本上达到了县有站(三级站)、区有社(基层社)、乡有店(分销店)、村有担(货郎担)的要求。六十年代初期,在调整国民经济中,全县进行了调网并店,精减机构,下放人员,抽强劳力支工,实行以女代男等工作。全县比1957年减少门市部939个(包括私商在内),下放商业人员500多人。因此,乂岀现商品流通环节与人民生产生活要求不适应的情况。七十年代补充了一批商业职工,农村网点又有了发展。每个公社建立了基层供销社,每个大队建立双代店。截止1985年,国营商业有经营机构21个,门市部36个,人员624人。供销基社与个体商业均有所发展。
  第四节商品购进
  商品购进,是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起点。1956年以前,私商的进货形式主要是自由采购。1953年,国营商业实行主要物资“计划调拨”制度,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调拨商品的范围不断扩大,品种有增有减。如1958年计划调拨的品种有煤炭、棉布、自行车、木材等103种。随着市场的日趋缓和,计划调拨品种逐年减少,至1981年已减为20多种,即煤炭、元钉、铅丝、自行车、电灯泡、电视机、收音机、棉布、涤棉混纺、化纤布、毛线、毛毯、肥皂、缝纫机、手表、卷烟、酒类、食糖、食盐、猪肉、鲜蛋等。至1984年,由国务院管理调拨的商品只有13种。
  县级计划调拨的主要形式是:由三级批发商店根据历年销售情况及增长因素,提出商品调入计划,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平衡,再由主管公司向二级店或指定地进货。
  商店购进的另一种形式是收购农副产品,藉以支持生产,保证市场供应,办法是按商品分工,由粮食、商业、供销、医药四个部门管理。主要政策措施是:
  一、正确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农村经济政策,以利促进农业的发展。
  二、确定合理的购留比例,力求作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兼顾。
  三、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从1953年开始,临洮即按国家有计划的调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政策,严格执行调价、降价规定。
  四、执行统购、派购、议购的政策,临洮分别于1953年、1954年、1956年对粮、油(植物油)实行统购。1955年,开始对生猪、烟叶、鲜蛋实行派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停止派购,实行议购。
  五、对农副产品收购推行合同制,从1981年开始,收购部门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并酌发预购定金,以保证收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实行奖励政策,为加强农副产品收购工作,临洮按国家奖励政策,制订了具体办法:(1)奖售:收购某些紧缺农副产品时,售给一定数量的紧俏工业品,以资鼓励。如生猪、活羊、鲜蛋、一些中药材等。(2)换购: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用较多的或基本相等价值的工业品去交换农副产品,各计各价,互找差额。(3)加价:对有些产品在国家收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价若干,加价幅度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方工业品的收购是商品购进的一种辅助形式。临洮在1953-1958年期间,曾采用统购、包销、选购、订购等多种形式,收购情况基本良好。1958年以后,因实行统购包销的単一形式,盲目购进一批质次价高产品,形成积压,这些商品占库存总额的32%,造成了损失。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恢复了1956年前行之有效的多种收购形式,经营形势有所好转。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仍采用统购包销的单一收购形式,造成更严重的积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商业选购、工业自销”的收购办法,使地方工业品的经营情况大有好转。
  计划外采购是补足供求缺口的一种有效办法,因仅靠国家调拨和收购地方产品的办法,往往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为解决供需之间的矛盾,临洮每年组织人力外出,采购三类工业品,以保证市场的正常供应。
  第五节商品销售
  临洮县的商品销售分批发、零售两大部分。
  一、批发供应
  以计划调拨为主,自由选购为辅。从1953年开始,县级专业公司将内部商品大调拨制度改为计划内组织调运的卖买关系,实行经济核算,各计盈亏。
  县三级批发站向农村基层社、城市零售企业分配计划内一、二类工业品时,认真执行了“城乡兼顾”和“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城乡都需要的副食品优先供应城市”的两优先原则。多年来,对一、二类工业品的分配一般按二八或三七开城乡比例分配。自1970年开始,按城乡人口确定分货比例:县城占18.7%,农村占81.3%。其中:辛店片占29.07%,衙下片占11.89%。
  三类工业品及货源充足的品种不进行分配,由基层社、零售企业自由选购。1979年开始,除自行车,缝纫机由省上下达城乡指标外,其余均实行自由采购。但又出现了紧滞销商品搭配供应的偏向,县三级批发企业为做好批发销售,采取了下列措施:1.建立和健全了一套方便基层企业进货的工作制度。对基层单位实行公开货源,公开分配,公开库存的三公开,设立样品间,实行看样进货。2.组织工业品下乡专业队,定期或不定期送货到农村基层社、分销店,特别是边远山区。3.建立联络员制度,派联络员主动跑基层,了解情况,互通情报。4.定期召开供货会议,征求基层社对三级批发站的意见。5.帮助基层社扩大地方工业产品的销售,逐步提高省内商品自给率。
  二、零售供应
  临洮自国营商业建立以来,除生产资料外,在生活资料供应方面,始终以平价敞开供应为原则。但因货源不足,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为此,在敞开供应的同时又采取了计划和控制供应的办法。
  计划供应的商品(即统销商品)全国统一凭票证供应,如粮、棉、油、肉食、食糖等。从1956年开始实行。至1979年,以后除粮、油外,其余品种都已敞开供应。
  控制供应,是对一部分既不能敞开供应,又不能任其脱销或涨价的生活必需品,分别实行地区性的凭票、证、券供应。1957年以前,除统销商品外,其他一律实行平价敞开供应。从1958年起,因供需矛盾加剧,先后对猪肉、肥皂、碱面、禽蛋、水产、糕点、名烟酒、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等多种商品实行控制供应。至1960年,临洮实行控制供应的商品已达到100余种。从1961年开始,对名牌卷烟、高级糖茶、呢绒、锦纶等广大群众急需的商品采用了内部分配的办法,将票证发到各单位,由群众民主评给最需要的人,持票到商店购买。1962年开始,乂实行发给“购货券”的办法,券分副食品和工业品两种,持券者可在较大范围内选购商品。发券多少视货源情况和供需矛盾之大小而决定。1963年以后,市场形势日益好转,商品增多,对部分控制供应的商品逐步恢复平价敞开供应的办法。1967年,市场形势再度紧张,又陆续对一些紧俏商品进行控制,实行内部分配办法。如名牌烟酒、高档自行车、彩电等。
  此外,1961年由于货币流通量过多,为回笼货币,稳定物价,在全国实行了高价供应。其商品有糕点、糖果、自行车、针织品等,并设了高价饭馆,经营高价饭菜(不收粮票)。1962年又增加名牌烟酒10个品类,其价格高出平价二倍以上,但仍低于黑市。高价商品指标由上级业务部门专项下达,县上专柜经营、利润单独交库。从1965年开始,高价商品先后恢复为平价。
  第六节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分体制管理和经营管理两个方面。
  一、体制管理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营商业的管理体制基本上是苏联模式,强调集中统一,县级专业公司均称“中国xx公司临洮县支公司”,其财、物、人权统由上级公司管理。商品流通、财务计划亦由上级公司审批下达,地方政府无权过问。1958年,中央决定国营商业由地方政府管理,临洮设立临洮县商业局。改各专业公司为其下属专业商店,商品流通及财务计划,由县商业局下达,商店领导由县委任免。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吸取经验教训,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改商业局直接管理的专业商店为县级公司建制,受上级主管公司和地方商业行政的双重领导。进入七十年代后,国营商业在管理上突破了 “一长制”的范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强调对企业的集体领导。但由于党政不分,其结果形成事无巨细,均需党支部讨论通过,后来出现了党委包办一切的偏向,使经理(厂长)失去了应冇的权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1982年开始,局属企业乂逐歩建立和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恢复了职代会。对体制改革、承包、奖励等重大问题均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由经理(厂长)负责实施。职代会闭会期间,由企业同级工会组织履行其权力。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推行和完善经济责任制是国营商业进行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早在五十年代,首先在批发企业试行了“进价记帐”、“保调一条龙”等经济责任制形式,即按商品进价计帐核算,商品的保管及调拨,均由某一个人或小组负责。后来,几经改革,实行资金、任务、利润、费用、人员五定到组,百分计奖的形式,并籽调拨员与保管员分开,各负其责,以便核算。
  零售企业的经营责任制,曾采用“计数划码、当日核对”的形式,这种办法费人费时,偏差较多,不易使用,1954年以后改为“拨货计价,实物负责,月终盘点,以零售金额核算”的形式。1982年以后,改为经济承包责任制,由承包人(或小组)和企业签订经济合同(经济责任书),以,保证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
  二、经营管理
  企业经营管理,主要分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两个方面,是同一体的两个侧面,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
  1、业务管理:1952年以前,国营商业实行资金下拨,商品调拨,贷款上缴,费用核销,利润交库的管理形式。1953年开始,停止执行这种资金大回笼,物资大调拨的管理形式,大力推行经济核算制。企业之间的商品往来,由内部调拨关系改为卖买关系,逐级核算,各计盈亏。
  商品流通管理是实行在商业部统一计划下的分级管理形式,将全部商品分一、二、三类,由中央、省、县分级管理,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级管理目录,各级都有一定的管理权限。批发企业可通过供货会议,与二级站签订供货合同,作为组织商品调运的基本依据。
  商品分工管理方面,国营与供销商业曾在1953年至1956年间先后按经营商品、供应对象、城乡地区等因素,确定为国营商业经营日用工业品和部分生产资料;供销商业经营农副产品(粮油除外)和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机具除外);农村日用工业品和副食品经营仍由基层供销社负责供应。
  2,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主要有资金管理、费用管理、利润管理三个方面。
  资金管理,是由各企业按管理制度管好用好为原则。
  费用管现,在临洮历年国营商业费川率虽有升降,但总趋势是下降的。
  利润管理方面,临洮国营商业自建立至今,由于保证实现利润,为国家积累了大量资金。临洮国营商业历年资金、费用、利润等实现情况见下表:临洮县国营商业历年资金、费用、利润实现情况表续表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阅读

相关地名

临洮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