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洗在新石器晚期文化遗址及古城建筑遗址中出土的陶器、铜器及汉砖、汉瓦、钱模等,既显示了我国古代文化的丰富多彩,也显示了地方工业历史的悠久。唐宋之间资料缺乏,明代有采煤业,清有织褐、造纸、铸造、酥糖、药香、黄烟及木油漆家具等加工业,特别是织褐、黄烟、酥糖、药香、木器等均以工艺独特而闻名远近。民国时,不但制鞋、制毡、毛编、织毯及纸炮、印刷、铁器加工等业已颇兴盛,且又相继出现了火柴业及自行车、钟表、水笔、手电筒等修理业。至1949年,全县有工业行业44个,工种92个。其中有黄烟加工作坊70余家,香房67家,火柴厂一家,共有个体手工业538户870人,年总产值254.26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进行工商业普查登记成立同业工会工商业联合会的基础上,建立各业联合小组。于1956年私营工商业改造中,共建立手工业合作社(组)19个,年总产值142万元。至1957年,集体社(组)发展为22个,年总产值为187万元。
1958年大跃进中,将原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采取升级、合并、扩建等办法,全部转为地方国营工业,并要求社社办工厂,一时共建厂2756个,结果打乱了正常的生产秩序,使工业总产值由1957年的187万元,降为1961年的47万元。
1961年在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中,依照企业性质,设备条件,用撤、并、迁、缩办法进行了调整。把机械厂、地毯厂、印刷厂、文具化工厂、黄烟加工厂、牛奶厂、面粉厂、建筑工程队、水电站、海巅峡煤矿、煤洞洼煤矿等11个企业,定为地方国营企业,由县工业局领导。将烈军属综合生产合作工厂、皮革社、铁器社、木器社、被服社、制鞋社、砖瓦社、自行车修配社、钟表修配组、水笔电简修配组、钉焊修配组、制秤小组等12个手工企业,定为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由手工业联社领导。各社因赶浪潮而办起的工厂,均先后停办。
1962年,工业迸一步调整后,地方国营企业只保留了机械、地毯、印刷三个厂,但年总产值却上升到72.22万元。另有18个手工业企业的年总产值也达到76.58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批判"唯生产力论"的极左思想影响下,各种规章制度破坏殆尽,生产极不正常,且生产率逐年下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贯彻执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落实,厂矿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乡镇企业与个体企业蓬勃兴起,使全县国民经济得到较大的发展。第一章机构沿革
第一节县手工业联社
1955年成立临洮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手工业联社),内设秘书、组教、人事、业务、会计、统计6股,附设1个经理部。
1958年撤错县手工业联社,下属基层社(组)划归人民公社。
1961年,成立县手工业管理局,后又恢复了县手工业联社。
1968年成立县工交局,撤销县手工业管理局、县手工业联社,所属企业均归工交局领导。
1973年恢复县手工业管理局,同时恢复县手工业联社。
1985年,局、社合并为县手工业联社,由9人组成理事会,5人组成监事会,除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外,并辖供销公司及门市部各一。全社共有职工15人。
第二节县经济委员会
手工业生产,清朝由县工房管理。民国20年(1931年)归属建设科管理各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立经建科。1952年,县设工商科。1954年,改工交科。1957年设工业局。1959年改工业局为工业交通局。1960年,工业交通局分为工业局和交通运输管理局。1962年元月,工业局与交通运输管理局并为工业交通局,8月,又改为工业交通科。1967年11月,改设临洮县工业革命委员会。1968年4月,改为县革命委员会工交组。1969年,改工交组为工交站革命委员会。1970年3月,又改设临洮县手工业管理站革命委员会。1970年10月,改为工业交通局。1984年2月,改为临洮县经济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及企业生产、交通、财务三股,下属汽车运输管理所和县乡公路管理站。
第三节乡镇企业管理局
临洗县乡镇企业管理机构,于1976年在县手工业管理局内设社队企业组。1977年3月,改为社队企业管理局。1978年7月,改社队企业管理局为乡镇企业管理局,内设办公空、生产股、建筑企业管理股、统计股、财务股,并附设经理部。第二章行业
第一节建筑材料业
临洮建筑材料主要有:砖、瓦、石灰、石料、水泥及水泥预制件等产品。
砖瓦:从秦长城及旧城墙根遗址中出土的汉砖瓦中,可推知早在汉代以前临洮就已大量应用砖瓦。民国时,临洮县城南郊烧制砖瓦者有专业个体户及亦农亦工户,年产砖瓦约40万件。在五十年代农业合作化后,专业个体户转为砖瓦生产合作社,亦农亦工户归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经营。1973年将砖瓦生产合作社转为县办集体企业“临洗县砖瓦厂”,与此同时,城关、玉井、西坪、卧龙、八里铺、新添、辛店、中铺等乡,乡办、村办及军办砖瓦厂相继出现。
在烧制方法上,1976年首先由辛店水泉村和新添潘家庄村改土窑法烧制砖瓦为机制砖瓦轮窑烧制法。1978年县砖瓦厂从河北秦皇岛引进年产740万块砖的制砖机具一套,投入批量生产,均以生产红砖瓦为主。村办的仍为手工操作,以生产青砖青瓦为主。产品除销于本地外,还远销于兰州、渭源、康乐、岷县、甘南及宁夏、青海等地。
石灰:石灰的出现在临洗早于砖瓦,从新石器晚期马家窑文化遗址中,可知氏族社会就已应用。但因多种原因,五十年代前,全县专业烧制者,因系小窑土法,窑产不过半吨。五十年代后,逐渐改小土窑为大㧜窑,窑产量达到十吨以上。1985年底,有乡办村办及私办窑户80多家,年总产量在4580吨以上。石灰原料露于地表者,多分布在洗河沿岸及部分山涧沟溪中,蕴藏量较丰富。
石料产品:主要有石条、石柱、石碑、石雕(狮、人、畜等)、石磨、石臼、石杵、石碾等。1984年县乡镇局设立矿产公司后,邀请兰州大学教授专家,对马啣山的非金属矿床进行了勘查,发现可以开采的矿石,有方解石、萤石、滑石、大理石等九个类型,分布于中铺、五户、上梁、峡口、改河、何家山等乡,随即分别组织成立采矿和加工厂15处。1985年,共采萤石7050吨(出口500吨,换来外汇1225美元),方解石4100吨,滑石3000吨,加工石子910吨,年总产值56万元,总收入52万元。
水泥:临洮境内储有一定数量的石灰岩,1972年初,县政府决定由堤桥管理所和马车队各出资5万元,由堤桥管理所试办小型水泥厂,购进日产1・5吨的小型球磨机1台,后于9月水泥初步试制成功,至年终产水泥30吨。
1976年,选定矿山,将水泥厂设于峡口乡河湾村定临公路旁,年产水泥7000吨。初由公社管理,1978年交由县工业交通局管理,属国营企业。1980年8月,正式投产,年产300#水泥1120吨。厂内主要生产设备有:生料磨1台,日产26吨水泥磨1台,破碎机,2台,提升机5台,球磨机2台,鼓风机1台,立窑1座(日产200吨),普通机床1台,钻床2台,刨床1台,台钻2台,烘干设备一套(1983年增置)。1984年开始兴建年产2万吨水泥的生产线二条,正在施工中。1985年底,水泥厂占地总面积为25亩,共有职工138人。
水泥预制件:随着建筑业的发展,水泥构件预制品成为不可缺少的材料,因而1978年,县建筑公司组建水泥预制厂。1980年,县水利电力局,又组建水泥修配预制厂(原名水管厂)。两厂主要产品有:桥梁、电杆、门框、窗框、水槽等。
第二节纺织业
纺棉、纺麻、纺毛,织布、织褐、织毯,临洗在民间早已流行。
织布:1949年前,手工织棉布在临洮盛行过一时,特别是临洮工业职业学校内,设有织布机4台,缝纫机2台,供学生作为实习之用,其主要产品有白宽布、白斜纹布、蓝宽布、浅灰芝麻呢布等种。以后在职校撤并后停织。临洮在明清之.季,农民需油,以种胡麻为主,麻杆加工为亚麻,然后以亚麻织为麻布,作为全家主要穿夏衣之用及制作粮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色彩艳丽的毛料、呢龙、涤龙、化纤等高档布料在农村的普及,农民穿麻布者无几,均以亚麻卖给国家,只有少量织粮袋者。
织褐:临洮农民叫褐子,是用羊毛、牛毛以手工捻线织成,可作衣服及被面,1949年前在临洮盛行不衰。现在城内北街菊巷口以南叫褐店门,清代时乡农售褐于此,可见临洮以前织褐之盛。现褐已因时代变迁而停织。
织毯:民国14年(1925年),临洮织毯者仅北街李杰安一家。民国20年(1931年),县城及北乡王家大庄等地从事此业者约30家,产品有4×6、7×5的床毯及2×4的马褥子,年总产量4000平方尺。在当时产量虽不多.但产品却为全省之冠,运销四川、陕西等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6年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设织毯组,有职工5人,机架2付。1958年将手工业生产合作改为国营临洮棉毛纺织厂,以针织和棉花加工为主.地毯仅小量生产。1959年始以织毯为主,有职工82人,机架11付,年产量910平方米,产值22万元。1960年完成出口地毯1256平方米,正品率100%,产值14.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650元,完成利润约万元,被评为甘肃省出口产品红旗单位,荣获省"精益求精,保质保量,奋发图强,为祖国争光"奖旗一面。1961年有职工139人,机架增至32付,年产量1500平方米。同年8月将棉纺织厂改名为国营临洮地毯厂,以加强出口地毯为主要生产。1979年地毯厂所产仿古地毯,在全国地毯评比会上荣获总分第一名。1980年产品销往日本、美国、西欧、东南亚、香港等地,深受外商欢迎,被评为甘肃省优质产品。该产品系采用当地优质粗羊毛经特殊植物汁染色后织成,着色牢固,毯面光亮,质地柔软,富有弹性,图案配色,古朴大方,具有传统的民族特色。1985年共有职工859人,全厂共设织毯车间6个,洗毯、平毯、剪毯、整修、染线、配线等车间各1个。机械设备有织毯机224付,平毯机2台,离心式脱水机2台,染线槽4台,洗毯机1套,快装锅炉2台。固定资产101万元,织毯年产量达8000多平方米,产值171万元,实现利润8.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100元,出口地毯交货量为8000平方米。1982年底,在八里铺乡、建宁乡又分别建立两个乡办地毯厂,共有职工56人,1985年产量共为4600多平方英尺,产值共为5.9万元。
另外,1980年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织毯在农村也迅速发展。八里铺乡王家大庄村农民司秀英加工地毯,时经两年纯收入9500元,在她的带动下,该村90%的农户都织地毯,数年间发展到陈家咀、玉井、东二十铺、新添、辛店、西坪等乡。八里铺乡在1985年底,织毯的有780多户,1030多人,完成产量25万平方英尺,产值81.5万元,纯收入43.5万元,户均560多元。产品销往青海、西藏、内蒙等地。
1985年全县共有织毯专业村3个,织毯专业户1万多户,在是年产值达1000万元,纯收入约500万元。
第三节印刷业
印刷在临洮最早出现的是木刻印刷,如清代乾隆时所刻印的《狄道州志》及《松花庵全集》等。另外,民间也有用木板印刷门神、灶神、钱马等迷信用品者。石印出现于1934年,县城内桑子玉开设的印刷馆,有石印机一部,临时工2人,1936年歇业。其后,郭晓村开设"晓村"印刷馆,有石印机一部,临时工2人,一年后歇业。刘华堂与王德星合资经营的兴文书局,专营石印业,有石印机6部,工人30多人,1941年歇业。王德星又成立义新书局,兼营印刷业务,有石印机3部,工人10余人。五十年代中改为公私合营。
1956年,成立笔墨和印刷生产合作社。1958年,两社合并为地方国营临洮县印刷厂,以后开始有了铅印,有固定资产1.32万元,职工54人。主要生产设备有八开圆盘机5台,四平机1台,切纸机1台,订书机1台,铸字机1台,石印机2台。1962年,经调整充实,印刷厂设立车间4个(排字、机印、装订、石印)及刻字门市部一处,共有职工33人。1964年,派人赴外地学习,引进新工艺8项,完成工具改革11种,并派专人外出联系业务,送货上门,深受群众欢迎。1984年8月,印刷厂开始经营彩印,分为照相制版和彩印两条生产线。1985年,共有照相制版生产机械设备7台(包括照相机、晒版机、气灯灯具,FW60型无粉腐蚀机、HB403型烘版机、XB802—1型修版机、14BO1型切版机),彩印生产线的设备5台(包括4台T801型立式机和1台DP801型烫金机)。1985年底,主要设备有对开铅印机2台,打信封机1台,八开机1台,圆盘机6台,打蜡机1台,全张切纸机1台,对开切纸机2台,缝纫机1台,铸字机2台,切条机1台,浇条机1台,职工77人,内设业务、供销、财务及政工4组。下属4个车间及1个门市部。
第四节机械修理制造业
机械修理业:五十年代前后,城内只有修理钟表、眼镜、水笔、手电筒、留声机、铁锁及钉锅、碗等业约10家;修理自行车有5家。随后因自行车、人拉车逐渐普遍使用,而修理铺也陆续增多。1963年以后,县城和乡、镇出现了拖拉机及汽车、电灯、电动机、收音机的修理业。1971年,县汽车队设立汽车修理车间,1979年,改为修理厂。
1980年后,电器修理方面,有了录音机、电视机、电冰箱、电熨斗、电褥子、及鼓风机的修理业,集体经营和个体私营者也遍布城乡。
机械制造业:于1969年,县农机厂试制成功65型钢磨后,才有所发展。1974年,县农具厂的主要产品有108型刮晒机和风雷一型粉碎机。
1975年,农机厂与省农机研究所工程师周金生合住,研制手扶拖拉机配套犁(简称手扶犁),至1978年8月鉴定后批量生产。由于手扶犁使用性能好,产品质量高,深受广大用户欢迎,1984年产品销售于全国13个省、市的98个农机销售公司。1985年又有3个省的17家公司订货,产值达103.57万元,比1981年翻了一番,产量上升3倍,利润增加33倍,被评为省级优质产品。
1974年县农具修造厂试制成功C41-65kg空气锤,至1979年共生产3250台。1985年试制并批量生产木材加工圆盘锯和平锯,成为紧俏产品。此后县五金厂试制成并批量生产压面机、合而机,绞肉机等。
笫五节五金业
五金行业中的金银首饰、铜、戥、秤、镔铁、锻造、铸造等手工业,在临洮已有悠久的历史。
金银首饰:主耍制品如金戒指、金耳环、金镯、银簪、银牌、银锁、银戒指、银杯、银碗、银筷、银针、银勺、银牙钎等,在五十年代前后颇为流行。1960年后逐渐消失。
铜器制造:主要产品有壶、盘、锅、勺、锁、灯、罐、炉、脸盆、烟斗等,民国时期盛行。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家对有色金属的统购统配而歇业。
制戥秤业:1949年城内制秤者有两家,1955年将制秤业组织归并于车辆综合修配社,成立制秤生产组,共有四、五个工人。1983年前,县综合修配厂镔铁车间设有制秤班,共5人。1984年由于国家对计量器具的统管统配而停业。
镔铁杂器:1960年前,主要制做茶壶、烟筒、火炉、洋炉子、铁簸箕等,以后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大,大量生产水桶、火盆圈子、烤箱、氨水桶、油枪、油壶、水瓢、档风门、洗衣盆、锣锅、灰铲、烤盘等。1980年后,除县综合修配有生产单位外,个体户经营者也很多。
锻造:产品主要有铁铣、锄头、锄头、镰刀、斧、锯、刨刃、擦子、菜刀、铡
刃、铁勺、漏勺、炒勺、锅铲、火钳、炉门、剪刀、门扣、马掌等。民国时期全县有铁匠40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添、辛店,衙下、城关等先后组织了联营生产社(组)。1955年,城关铁器社转为生产合作社,1973年并入农具修造厂,1985年,有锻工43人。此后全县有制造铁器的个体户110多户。
铸造:民国时期主要产品有犁铧、火盆、火盆圈子、沪条、=锅、古钟、古磬、铜凳、锅、罐等。经营制造者仅城内西街有两家,北门有两家,另外新添铺有一家。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将铸造工(即翻沙工)组织成生产组,1955年改为翻沙生产合作社,1968年将部分铸造工拨给县农机厂,1973年将翻沙生产合作社合并于农具修造厂。1964年临洮开始铸造铁炉,1972年后,开始铸造烤箱及压面机、钢磨、空气锤等的零件。1985年底,农机厂有铸工25人,主要产品为手扶犁的零件,山地步犁及烤箱等。农具修造厂有铸工35人,主要产品有火炉、犁锌、烤箱等。
第六节矿业
临洮的矿业,主要为采煤。煤业始于明朝嘉靖三十年(1551年),杨继盛倡导在海巅峡采煤,由于开采方法落后,不久即停止。民国29年(1940年),商人集资24万元,省上补助6万元重新开采。所产纯煤一公石(约200市斤),在1949年售价为硬币一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巅峡煤矿于1955年由县人民政府继续组织开采,县工商科、工商联动员工商界投资集股,由棉布业、医药业、运输业、牛奶厂、火药厂等共35家,集资28900元,另外国家陆续拨给少量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1958年,全矿有职工65人。1962年7月,县政府决定停办。1970年6月,县政府决定重新筹建,抽调管理干部6人,合同工40人,于半年中修复旧井一对,开掘新矿井一对,进尺178米,每米造价58元。同年12月,省煤矿化工局决定抽调一台钻机,由省一三三勘探队临洮地质普查组进行勘探。至1972年2月,普查组共打钻六孔,控制面积约1.2平方公里,查明该区煤系属上石炭统,总矿体呈一向北东倾斜之单斜构造,地质情况复杂,断层较多,煤层不稳定,呈鸡窝状含煤五层,每层平均厚度:一层为0.6米,最厚1.01米,二层为老窑采空区,三层为1.1米,最厚3.65米,四层为0.56米,五层不可采。煤层倾斜为15-20度,远景储量63万吨。其中工业储量(丙级)11万吨,可燃体发热量为8080-8540卡/克,原煤灰分为18-43%,硫分为6.7-8.2%,属于高硫无烟煤。根据普查情况,由兰州煤矿设计院设计,为年生产能力6000吨,采掘限期为13年,全部井巷工程量为1075米,总投资为9万元。
1985年,煤矿有职工82人,全年产煤10050吨,总产值22.11万元,实现利润5.86万元,交纳税金4500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696元,固定资产净值57.88万元。
第七节皮毛业
皮毛业,民国2年(1913年)临洮城内以加工车马挽具为主的皮革作坊,有粮食市的周炳南和北街的姚正荣两户,各有2人从业,每户有大锅1口,推刀3把,皮铲1把,其它小工具数件。民国16年(1927年),皮革作坊发展到9户,有从业人员19人。民国18年(1929年)又增加软皮生产制作皮衣皮褥子的一户,至1950年发展成3户。1956年2月,由以上皮革户与麻绳生产者成立皮革、麻绳生产合作社。1959年6月以前,麻绳生产者归临洗县供销系统,皮革业者转为地方国营皮革厂。1963年,又改为集体所有制皮革生产合作社。1973年,改为皮毛厂。1975年,该厂加工的牦牛尾毛、头心毛、耳毛、马毛、鬃毛及蹄毛等种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远销日本、西德等国。其它毛类尚有猪鬃、猪毛、鸡毛、羊毛、牛毛、各种退水毛,制品有毛刷、毛掸、毛毡、毛衣、毛裤等。皮制产品以车马挽具、拥脖、皮鞋、皮衣、皮褥等为主。当年产值达130多万元。1977年,获地区先进企业奖。1978年,获县工作优异奖。1979年,获省三•八红旗集体奖。1985年,皮毛厂与上海闵行皮鞋厂横向联合生产皮鞋.质量显著提高,在甘肃省轻工业产品质量评比中荣获第一名。当年生产皮鞋11700双,畅销全省各地。全厂有职工261人,固定资金41.7万元,有机械设备70台(件),能生产127种产品,年总产值达154万元,上交国家税收4万元,实现利润6.38万元。此外,临洮县流珠皮鞋厂,属私营企业,产品优良,群众欢迎。
第八节香业
解放前,全县有香业作坊60多家,以生产神香为主。后又增加万寿盘香、子午香、广药香及线香等多种。年产约200万包。新中国成立后,组建了城关卫生否厂。1958年与文具厂、油印厂合并为临洗县化工厂,逐渐改原来手工杠杆压香为机械压香,因采用有香味的柏木及中草药等配料,不但气味芳香、且有驱蚊蝇等功效,远销国内16个省、市。所产洮河牌玫瑰卫生香,1984年被甘肃省评为省优质产品。飞天牌盘香、天坛牌当归防感香,进入国际市场。该厂曾获1980年全国轻工业产品包装装璜优秀奖,1981年获省轻工业厅新产品三等奖,1982年获定西地区优秀奖及省模范单位荣誉奖。截止1985年,全厂共有职工251人,机械设备41台(件),固定资金57.8万元,年总产值150万元,上交国家税金6.97万元,实现利润16万元。
第九节食品业
临洮县食品业的产品主要有糖酒、糕点、罐头、挂面、粉条、豆腐、酱油、味醋等。
一、糖酒:1939年,临洮农校从陕西省武功县引进甜菜试种,含糖率达15%,由于缺乏技术设备,不能分离结晶。1945年临洗农业职业学校,学得制糖方法,制出红糖,从此,甜菜种植面积逐渐扩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8年临洮县安排基建投资23.06万元,在县城西门外建成国营糖酒厂,总建筑面积2333平方米。其中制糖车间574平方米,制酒车间209平方米,仓库638平方米,生产工艺设计为机械化,生产能力为日处理甜菜30吨,当年11月28日,正式投产,有职工107人(其中干部6人,技工11人)。投产后,因仅靠39台陈旧设备,第一次试产,亏损达3万多元。1961年,糖厂因原料缺乏下马。1970年中央号召大办地方五小工业,县政府作出复厂决定,抽调人员筹备,1971年2月,投入生产。但由于设备主要部件性能低劣,出糖率低(平均5%),成本上升,亏损5.18万元。后经改革机械设备,出糖率明显提高,成本下降。1972年4月,省食品公司协助购进硬糖成型机,开始生产水果糖。1981年,设甜菜、水果、冰糖、白酒、冰棍五个车间,各车间有生产设备1套。全厂有2.5吨蒸气锅炉1台,100千伏安变压机1台,安装总动力115千瓦。1985年,全厂固定资产净值33.41万元。共有职工142人,完成总产值95.16万元,实现利润1.9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701元。
另外,临洮在民国时期,有以糜子为原料生产酥糖、饴糖者12家之多,年产糖3万多斤,运销省内外各地。新中国成立后,个体户消失,1953年后由县综合厂、县食品厂恢复酥糖生产,1985年底产量约达4万多斤。
其次,酒之酿造方面,解放前生产之家极少,年产量约3200多斤。1971年后,临洮糖酒厂利用废蜜糖土法试产白酒成功,经鉴定为色纯净、味适口、质量较好。
二、糕点:民国时期,临洮城内糕点制作有名者约六家,产品主要有水晶饼、提糖饼、月饼、蛋糕、饼干、金果、麻圆、糖酥果、芙蓉糕等,全县年产量2万多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主要由县综合厂、县食品厂、各乡镇食品厂及个体联营建宁乡酱菜园等厂生产,新增品种有蛋白细点、双色蛋糕、重阳糕、蜜麻花、三刀蜜等多种。1985年,全县年产量达140万斤,销于本地及外县。
三、罐头:1984年由卧龙乡边家湾村4户农民,合资建成罐头厂一处,1985年八里铺乡三户农民,合资建成罐头厂一处,另外县综合厂建成附属罐头厂一处,各厂生产性能良好。罐头品种有桃子、杏子、雪梨、冬果、苹果、西瓜、籽瓜、白兰瓜、牛肉、兔肉、狗肉、鸡肉、什锦菜等多种。年产量约43万瓶,销于兰州、靖远、临夏、渭源、康乐、临潭各地。
四、挂面:民国后期,有手工制作加工户15家,年产量约1万多斤,主要作为馈赠礼品。新中国成立后,县综合厂设挂面车间,用机械生产,年产量约5万斤,有职工6人,于1980年调整停业。
五、粉条、豆腐:民国后期制作者有32户,粉条年产量约5万斤,豆腐年产量约6万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5年从事生产的县办企业共有职工约28人,年产粉条约20万斤,粉面约40万斤,豆腐约75万斤。乡镇企业和个体户经营者,年产粉条约10万斤,粉面约16万斤,豆腐约100万斤。产品除供应本县外,还销于邻县。
六、酱油、味醋:酱油在解放前不但生产者少,食用者亦少。解放后至1985年,由县综合厂、食品厂及个体户批量生产,年产酱油200万斤,均在就地销售。味醋在解放前城内生产者有13户,年产约12万斤,解放后各食品厂均酿造。1980年后,城乡个体酿醋者增多,至1985年全县醋总产量达100万斤以上,销于本地及邻县。
另外在食品业方面,还有1972年后部队家属、县办企业、校办工厂和个体户兴建的冰棍、汽水厂,1984年卧龙乡农民边世英兴建的蔬菜脱水厂,1985年西坪乡首建的奶粉厂,均有较大的经济收获。第十节饲料加工业
临洮伺料加工始于1983年,当时由于养猪、养鸡等专业户的大量出现,饲料供不应求,因此,县粮食局兴办饲料加工厂一个,设备有载重汽车一辆,交流弧焊机一台,离心式潜水泵一台。所产混合饲料,有猪食和鸡食两种。猪饲料分幼猪食、肥猪食两种,鸡饲料分雏鸡食、蛋鸡食、肉鸡食三种。成份为麸皮、原粮(玉米、高粱、大麦等)、油渣、豆饼、鱼骨粉、米、谷糠等。
1985年底,饲料厂有职工21人,年产量5077吨,工业总产值203万元,利润总额20.8万元。
第十一节建筑业
一、第一建筑公司1951年11月成立临洮县总工会,下属有建筑业工会。有职工600余人。工种有木、油、石、瓦等。1956年改建筑业工会为建筑工程队。1959年县建筑工程队与定西、陇西工程队合并为定西建筑公司。1960年又从定西建筑公司分开,仍为临洮县建筑工程队。1961年8月,撤销建筑工程队,工人按退职处理而下放。1963年7月,由手工业联社主持,收回部分下放工人建成基建修缮合作社,有职工250余人。1968年与农机厂合并为基建组。1969年又从农机厂分出,仍为县建筑工程队。1976年改为县建筑工程公司,内设办公室及业务、会计二组,随后改为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1984年公司有施工队6个,共有职工2152人(内管理人员16人)。至1985年公司内设办公室及财务、生产技术、物资储备三个组。下属施工队5个,加工厂、待业青年门市部及驻兰办事组各一。有职工2168人(内管理人员26人,助理工程师4人,技术员2人)。有大中型机械设备145台(974马力)。全年完成工程额357万元,纯收入15240元。
二、第二、三建筑公司1975年,城关、玉井、八里铺等公社组成副业队,承担全县部分农田水利、道路、桥梁、涵洞等基建任务及民房建造。1979年底,副业队划归社队企业管理局管理,并改称建筑工程队、有从业人员3319人,全年收入现金385.4万元。其中:工资124.6万元,上交公社利润24.9万元,企业积累26.74万元。同年,部分村社出现了建筑队,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派出工作人员,常驻兰州,为各建筑队联系施工任务,签订施工合同,结算财务,交纳税收。11月,社队企业管理局将47个村社建筑队(3700多人)组成第二建筑公司。1984年6月,以王家磨村工程队为基础成立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到年底,第二、第三两个公司有建筑工程队58个,从业人员1.17万人。其中,技术人员4800多人。固定资产893万元,年净产值超过1000万元,工资分配约900万元。1985年6月,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建筑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会,表彰奖励了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和八里铺乡上街村、玉井乡、建宁乡、红旗乡、卧龙乡等乡、村工程队。截止1985年底,两个公司共有69个工程队。其中有三级企业3个,全部从业人员1,8万多人,有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8人,技术人员58人,三级以上技工5000余人。有固定资金900多万元,各种施工机械1200多台(件),各种运输车辆68辆,全年完成产值7729.55万元,占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的74.9%。创全优工程12项,施工布点省内有3市16县,省外有青海、新疆、宁夏、江苏等地。
各工程队还举办的其它事业有:
1、1984年,二建投资7万元,在兰州晏家坪建成建筑材料试验站一处,并筹集资金90万元,建成六层4360平方米的建筑技术培训中心大楼一座,用以培训中等水平的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2,王家磨工程队,从公共积累中筹资办面粉加工厂、油料加工厂、压面厂及豆腐坊各一。投产三个月后,产值达3.8万多元,纯收入3100多元。又筹资8.5万元建成320平方米的二层综合楼一座,作为文化室,购置彩电一台,订阅报刊杂志30多种,以活跃农民文化生活。给王家磨小学投资修建教室两栋,造价1.17万元。响应县委积资办学的号召,捐款2200元。为发展养殖业,又购奶牛10头,分给10户饲养。
3,八里铺乡工程队,从公共积累中筹资修建综合楼一栋(面积1388平方米),培训技术人员。
4、红旗乡建筑队于1985年,从公共积累中筹资17.2万元,经营饭馆、商店、汽车运输,并在兰州办采购供应站一处。当年完成总收入55.1万元,获利润4.33万元,给国家上交税金约4000元。又筹集奖金8万元、乡政府投资4万元,联合新建1042平方米的综合大楼一栋,除解决了乡政府和工程队的办公用房外,并开设综合门市部及饭馆等业务。
第十二节木材加工及油漆业
木材加工品主要有各种厚度不同的木板及各式家具。油漆业主要有刷漆、喷漆两种。
木板:六十年代前,木板全系手工锯制。1963年,县木器社购置电动圆盘锯,开始使用机械加工。1980年后,城川区安装了许多电动带锯和平锯。1985年底,全县安装各种类型的木材加工机械93台,除少数为集体经营外,大多为个体户经营。
家具:民国时期,主要产品有民用衣箱、血柜、椅、凳、桌、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大量为各机关单位学校加工生产办公及教学用具。1971年后,城市居民家庭开始流行大衣柜、写字台等新式家具。1980年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型配套组合家具,如写字台、书柜、碗柜、衣柜、五斗柜、高低柜、梳妆台、沙发、茶几、饭桌等,已进入千家万户。集体经营和个体经营者,除本地木工外,还有从浙江、江苏、陕西等省来的木工,走乡串户,深受欢迎。
油漆:五十年代前,刷漆业的原料,主要是用本地胡麻油熬制的油和从外地购进的桐油,城内庙巷街是木油器具生产加工的集中之地。所制描金衣箱、嫁妆柜、炕桌、盘子等驰名全省,可与天水所产的漆器媲美。五十年代后,油漆原料已被各种颜色的调和漆及各种清漆所代替。其业使用除漆刷各式家具外,并多用于房屋建筑。
喷漆:主要用于汽车、拖拉机、电机、手扶犁及各种机械零件等。1971年后,相继出现的经营单位,有南街洮阳镇电器修配厂、县汽车大修厂、县农机厂及辛店乡农具厂等。
第十三节编织业
临洮县的手工编织业,源远流长。编织品主要有竹编、柳编、草编三类。竹编有筛子、席子、蒲篮、提笼、酒笼、背斗、帘子、药材筐等。柳编有簸箕、栲栳、筐子、耱
等。草编有草帽、草鞋、草绳、蓑衣、粮屯等。竹柳编制品的主要产地,是县南三甲乡的石晶岩村、雨洒村、格致坪村、南屏村、簸箕村等。该乡阴湿多雨、毛竹满山、红柳遍野,农民以时采集,利用空暇时间,编织成器,除少数自用外,其余运至集镇出售。草编织品,量小分布广,一般自编自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竹柳编织的花色品种更加繁多。1979年以后,随着建筑业的发展,竹帘需用量剧增,西坪乡河口村及其邻近村编织竹帘,畅销本省及宁夏、青海等地。西坪乡加工竹帘者有55户214人,其中联办20户,个体35户,年产值88万元,纯收入17.6万元,人均收入820元。
第十四节其它手工业
其它手工业产品有:
蜡烛:有黄蜡(蜂蜡)、羊蜡(羊油蜡)、石蜡等。黄蜡用蜂蜡加清油制成,民国以前,人民用于祭祀,解放后消失。羊蜡用羊油制成,有红白两色,主要用于春节及各种庆祝活动中点花灯。石蜡即矿蜡,主要用于照明。临洮于1975年始由临洮化工厂生产,年产量约100万支。1984年又有两家个体户生产,年产量约9万支。
火柴:民国30年(1941年)由会宁人张寿山,在东大街筹办华兴火柴厂。该厂属股份有限公司,集资十大股,股合硬币6千元,火柴商标为"鹏鸟",属乙种黄磷类。厂内共5个车间,设备有煮锅、蘸盆、排装工具等共500多件。右固定工与临时工100多人,年产量约1000万盒,销于临洮附近各县及青海、新疆等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甘肃省工业局决定将兰州、临夏、临洮、天水4个火柴厂合并为一,厂址设天水,张寿山被聘为副厂长。
纸炮:民国以前,制造者有八家,年收入约硬币5000—2000元。主要用于节日及婚丧等事。其火药由火硝、硫磺、木炭渣等配制而成。抗日成争时期,王晓天的纸炮坊,给甘肃省水利工程配制炸药,用于临洗的德远、溥济及洮惠渠,永靖的永乐及永丰渠,靖远的靖丰渠等。总产量90万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6年组建为一个纸炮生产组,1958年改建为县火药厂,仍经营纸炮。至1978年,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停产。
陶器:主要产于西坪乡窑头村。产品有瓦盆、瓦罐等。1980年以后主要烧制花盆。
电热褥:临洮制造电热褥始于1984年。起初,临洮广播站以牛皮纸为褥面,随后南街电器修配厂正式用布缝制,批量生产,销售于临洗及邻近县市。
刻字:主要雕刻私人名章及公用印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均有从业者,但人数不多。1956年成立笔墨生产合作社时编为刻字组,各种印章的原材料有木、石、塑料等。
笔墨生产:民国时临洮祥瑞堂的毛笔很有名气,新中国成立后,制笔者有3家,1956年组织了笔墨印刷生产合作社,1958年将笔业并入化工厂。1983年在甘肃省轻工产品评比中,技工金作福制做的中楷、小楷笔,均被评为全省第1名,大楷笔被评为全省第2名。生产笔者亦同时生产锭墨,但锭墨在1956年后因大量使用墨汁而停制。
塑料袋:1982年,化工厂生产的塑料袋有香袋、食品袋两种,年产量两吨。
裱糊:民国时期,独家经营者有玉井乡清水渠村张教三及城内线市街李华堂的裱馆等9家,主要裱糊名人书画及房屋顶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字画减少,裱馆多歇业。文化大革命中,私人所藏书画,烧毁殆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私人书裱及出售新字画者日益增多。
电焊、氧焊:金属焊接工艺,在临洮历史悠久,可分软焊、硬焊两大类。软焊熔点较低而质软,如铅和锡的合金(焊锡);硬焊熔点较高而质硬,如铜锌合金。1950年,经营焊接者有5家,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建筑运输等业的需求,焊接技术相应提高,电焊、氧焊陆续出现,使从事此项工艺者与日剧增。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一节国营工业
国营工业管理开始于1958年,县设工业局。1985年,国营工矿企业由县经济委员会直接领导。其具体分工为:办公室管理劳资人事、职工教育、计划生育等工作;企业管理股管理各企业生产、设备、质量、标准计量及职工劳保工作;技术协作股管理产品创优、新产品引进及试制等工作;商贸股管理商业、供销社、石油、煤炭、医药等部门的发展与协调工作;财计股管理工业经济的计划、统计和财务工作。各企业都设有政工、生产、技术、供销、财务等股室。其所负责之工作太体分别与经委会各股室对口。如生产股,负责生产进度,调整统计产量及安全等工作;技术股,负责提高产品质量、引进新技术、花色品种收集及技术信息等工作;供销股负责供应原料、购置设备及产品的销售等工作;财务股负责财务收支的计划管理,产品成本的核算,职工工资的计算等。1962年前,实行计件工资制。1962年后,执行计时工资制。1978年后,逐步改为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浮动工资,承包等多种形式的劳动工资制。第二节集体手工业
1955年,建立手工业联社,领导各行业手工业组织。其行政领导由理事会负责,下属各股室具体分工:秘书人事股,.负责职工的调动及任免等;组教股,负责职工思想,文化教育及技术学习等;业务股,负责基层社(组)的生产、供销、技术指导及产品价格的审批等;财务股,负责对基层财务的监督管理及财务人员的培训等工作;计统股,负责全县手工业的计划和经济统计等;供销经理部,负责对基层社(组)所需原材料的购进及产品的推销等。1985年,理、监各委员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组织实施联社的各项工作任务、管理财产、决定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的任免。监事会,除监督和检查理事会对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外,并指导下属企业监事会的工作,及处理所提出的控告、申诉和各联社下属各企业职工的工资管理问题等。
第三节乡镇工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镇企业逐步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推行产量、品种、质量、消耗、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占用等八项经济技术指标,加强了计划、劳动、技术、产量、物资及财务六大经营管理制度。坚持乡办乡有,村办村有的原则,除按规定交纳税金外,还上交给乡或村30%的利润及主管部门3%的管理费。1985年,乡镇企业按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一包三改制:即企业承包及干部招聘制、工人合同制、工资浮动制。并推行和签订定领导、定任务、定成本,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上交利润的"三定三包"合同制。超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者奖,完不成任务者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