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幼林抚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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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51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幼林抚育
分类号: F316.2
页数: 1
页码: 218
摘要: 1956年,对新造幼林从当年起,每年分别于春秋两季,各抚育一次。春季在5、6月,铲除杂草,疏松表土,蓄水保墒,并结合进行护塄、清淤、扶正、培土等作业。
关键词: 临洮县 林业经济 幼林抚育

内容

1956年,对新造幼林从当年起,每年分别于春秋两季,各抚育一次。春季在5、6月,铲除杂草,疏松表土,蓄水保墒,并结合进行护塄、清淤、扶正、培土等作业。秋季在7,8月,除去杂草荫蔽,增加日照,并对蓄水埂加以修培。一般连续抚育3—4年,对成活率达不到80%以上者,翌年进行补植。完成幼林抚育情况为:1963年300亩,1972年9013亩,1973年6004亩。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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