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土保持简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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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49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水土保持简介
分类号: P333.5
页数: 2
页码: 207-208
摘要: 1956年以前,水土保持工作,由县经建科主管。1956年成立水土保持科,设正副科长各一人,有行政干部7人,技术干部5人(全系学林)。
关键词: 临洮县 电力建设 水土保持

内容

1956年以前,水土保持工作,由县经建科主管。1956年成立水土保持科,设正副科长各一人,有行政干部7人,技术干部5人(全系学林)。1959年以来,机构时有分合,人员时有增减。1960年至1968年,水保工作由水利科(局)管理。1971年归水电局管理,1974年成立水土保持工作站,设正副站长,有职工8人。1979年2月,水保与林业合并,成立林业水保局,设水保股。1982年,水保工作重新划归水电局。1984年又恢复水土保持工作站,设正副站长。1985年有行政干部2人,技术干部6人,工人7人,另有各乡本保员34人。
  三十多年来,由于国家拨付大量资金支持农田基建,水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止1985年,全县已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713.8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2590平方公里的27.56%,其中:梯田24.95万亩,条田13.28万亩,造林34.28万亩,荒坡种草21.06万亩,封山育林5.3万亩,封坡育草2.92万亩,沟坝地5.28万亩,引洪漫地1.29万亩,土谷坊943道,沟头防护177道,铺压砂田5.17万亩。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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