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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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477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农业机械
分类号: F303
页数: 4
页码: 184-187
摘要: 新中国建国前,临洮无现代化农业机具。建国后,于1957年,引进第一台拖拉机菲亚特—18型后,从此,以柴油机、电动机为动力的农业机械开始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机改变了过去集体经营的单一格局,由社员独户或联户承包的经营形式普遍出现,使拖拉机的拥有量猛增。到1985年底,集体所有机械,已大部承包和作价转让,此时,农村农机总动力达78676马力。其中拖拉机为30167马力(1746台)。由此可见,农业机械化的不断革新利用,对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起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临洮县 农业经济 农业机械

内容

新中国建国前,临洮无现代化农业机具。建国后,于1957年,引进第一台拖拉机菲亚特—18型后,从此,以柴油机、电动机为动力的农业机械开始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机改变了过去集体经营的单一格局,由社员独户或联户承包的经营形式普遍出现,使拖拉机的拥有量猛增。到1985年底,集体所有机械,已大部承包和作价转让,此时,农村农机总动力达78676马力。其中拖拉机为30167马力(1746台)。由此可见,农业机械化的不断革新利用,对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起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第一节机构
  1951年,省农业厅设立临洮农具站。1952年,农具站与农技站合并为农业技术工作站。1954年,农业技术工作站迁定西,保留八里铺区站。1955年,省农业厅成立临洗新式畜力农具站。1956年,新式畜力农具站与农业技术工作站合并为农业技术推广站。1959年,在农业技术推广站中设立拖拉机站,即国营拖拉机站。1969年,国营拖拉机站撤销后,人员归并农机管理站,机车下放各公社。1966年成立临洮县农机局及其农机公司和农机厂,三个机构一套人马。1968年,农机局与农口各单位合并,成立农机管理站。1971年,农机局重新设立。1984年,农机局更名农机管理站,公司与厂划归经委主管。1985年再次成立农机局,有局长2人,工作人员27人,局内设监理站、推广站、业务股、培训班(后为机校)及办公室。第二节农机发展简况
  全县农机具可分为田间和场上作业机具、农业运输机具、农副产品加工机具及农用动力机具四类。
  -、田间、场上作业机具解放前,临洮县有旧式农具楼、耙、磨、铁铣、木钱、镰刀、镢头、铲子、碌碡
  
  、杈、连枷、扫帚、簸箕、筛子、铁铧犁等。解放后,1951年至1954年间,全县推广畜力五寸、七寸步犁、双轮双锌犁及十二行马拉收割机中.步犁很快被农民接受,目前大部分耕地已不用旧式犁了。双轮双铧犁,因农畜动力不适应而未推广开。十二行马拉播种机和1955年示范推广的马拉摇臂收割机等,由于地块不平面小等原因,也未能推广开。
  随着拖拉机的出现,又引进机引三、四、五铧犁,手扶拖拉机用的栅条犁,ICS-一130型双向犁.随后又出现十六行、十二行机引播种机,五行、三行人畜力播种机,玉米点播机。从1955年引进马拉摇臂收割机后,即先后出现了手扶割晒机、联合收割机、160收割机、108型收割机和4GK-1型收割机。至1985年,田间作业机械和场上作业机械有:脱粒机、扬场机、丁齿耙、圆盘耙、拌种机、机动喷雾器等,这些新式机具的使用,加快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使产量不断增加。
  二、农业运输机具民国以前,民间运输工具主要为畜力大车(铁、木轮),民国中期出现了畜力胶轮大车,木制手推车。解放后,逐步有了以机械为动力的运输工具。1957年,引进第一台拖拉机后,到1977年已拥有大中型拖拉机208台,小型拖拉机779台 (均以农田为主,兼营运输),农用汽车9辆,人力架子车普遍使用。因上述原因,畜力铁轮车和胶轮车已相继消失。
  三、农副产品加工机具临洮在农副产品加工机具方面,解放前有山川水磨、石滚碾子等。水磨分为船磨、平轮磨、立轮磨。船磨分布在县城南北洮河岸边,平轮磨分布在川区渠道处,立轮磨多数分布在山区沟谷处。山区无水源的地方,大都使用着畜力石磨和人推小石磨。新中国成立后至1958年,农副加工新机具才初步使用。六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初,出现了以柴油机为动力的钢磨、榨油机、饲料粉碎机、碾米机、亚麻机、铡
  草机、打浆机、玉米脱粒机等。七十年代后期,大部分水川地区加工机械动力改用电动机,原使用的水动力石磨基本淘汰。八十年代初又出现了弹花机、扎花机、切菜机、压面机、粉条加工机等多种机械。
  四、农用动力机具解放前,农业动力主要为人畜力。解放后,从五十年代起,农用动力机械开始出现。1957年,临洗引进第一台"菲亚特-18型"拖拉机。1958年,省调拨"菲亚特-18型"及道奇汽车底盘改装的拖拉机4台,临洗农校又引进"热特-35"1台,从此农用动力机械迅速发展。1977年,农业机械总动力达64270马力,拥有大中型拖拉机908台,小型拖拉机779台,农用汽车9辆,其它动力机械1293台(包括排灌机械),总作业量达230万标准亩。其中耕地30万标准亩,与1959年相比,每万亩耕地增加593马力。近数年,拖拉机的型号有:菲亚特-18、热特-25、热特-35、东方红-40,东方红-75、东方红-54、东方红-28、太山-50、铁牛-55、尤特一45。手扶拖拉机有:工农-11、工农-12、东风-12、红卫-12、天水-15、上海-10型等。以上动力机械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的更新换代,对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有很大的作用。
  第三节农机人员培训
  从1958年临洮县选调第一批学生前往黄羊镇省农机学校培训起,此后,每年都选人就地或送往外地学习。如1975年即培训农机人员747人,其中:拖拉机驾驶员492人,柴油机手141人,修理工56人,财会人员58人。截止1985年,全县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达1万多人次,其中:1972至1980年培训6152人(内驾驶员4994人,农具手603人,管理干部259人、修理工296人)。
  第四节农机科研与推广
  1975年,农机局设立农具研究所,农机厂设有技术室,主要任务为农机具的小修、小改及一般性的设计制造。
  1977年,县农机局戚培俊对东方红一28拖拉机磁电机进行研究改进,并通过省级鉴定。从此以后,县社队组成三级修造网,各乡基本都有修造厂,进行小修小改业务。1980年以来,随着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农民自办农机维修企业已蓬勃兴起。至1985年底,推广的机具八十多种。被推广的机具按投资和所发挥的效益,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为投资少,效益大的机具,如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植保机械等。第二类为投资大,收益大的机具,如手扶拖拉机,1969年只有12辆,1985年已增至2000多辆;又如排灌机械,至1985年底,经推广应用的已有800多台,2万多马力。第三类为投资多,收益微的机具,这类机械大部分是田间作业机械,如各类播种机、收割机,在土地承包后不适应,成为废铁一堆。
  农机厂自建厂以来,改造的产品有:山地步犁、"65"型钢磨、"108”型收割机等。其中"65"型钢磨由于设计合理,供不应求。农机厂又和省农机研究所合作研制的 ILS一一130型手扶双向犁,1978年获省科研成果奖,1984年定为省优质产品,销售至十三个省、地及自治区。
   第五节农机管理
  1974年起,为督促农机耕地,农机局规定在耕地季节,农用拖拉机不准上公路,并派出人员沿路检查。
  为管好用好农业机械,每年又抽调技术人员下乡检查农机便用情况,并对各公社拖拉机站财务帐项进行清理,对拖拉机人员,进行一次检审,结合进行保养升级赛。1977年,各公社均成立了农业机械管理站。当年,全县用于农机的投资达110余万元,从事农机的人员达3772人,另有管理人员31人。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发生了新的变化,但当时农机管理工作未能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使农业机械出现了停放的多、带病的多和爬窝的多而作业少的三多一少现象。因此,一时有包产到户、农机无路的说法。1980年下半年,农机局开始选择西坪、何家山、峡口三乡,分别试行了以大包干为主的生产责任制七种,如上梁、改河两乡机站多年亏损,自实行责任制后,第一次有了盈余,但当时在管理工作上还是不够灵活,如农业上提出"水统旱包"和农机方面提出“机械不许转手承包,投资机械不准做价转让"等,以后随着形势的发展,逐年改变了不合实际的管理措施,同时,农机管理部门在办理牌号、证照、供油、培训人员以及检验方面,采取"四个一样" 办法,并在工作中坚持“一支持、二服务、三指导、四管理"的方针。独户承包户和联户承包户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
  1983年,县农机公司根据机电商品报废精神,清理报废粗制滥造机电产品,价值达25万元,并规定不准流入市场。
  1984年,油料(农用柴油)供应开始由农机部门分配。同时农机监理站可办理拖拉机检审验报、过户手续、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及其拖拉机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当年,队营小型拖拉机基本作价归户,如陈家咀、城关等十一个乡的机站拖拉机,全部作价转让,改变集体经营为私人经营,提高了利用率。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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