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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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46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制度
分类号: F303
页数: 1
页码: 166
摘要: 新中国成立前,土地均为私有。建国后,临洮从1951年初至4月底,进行了减租减息。同年10月至1952年5月底,进行了土地改革,没收地主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农民,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1956年,实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后,土地变为农业社集体所有。
关键词: 临洮县 农业经济 土地制度

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土地均为私有。建国后,临洮从1951年初至4月底,进行了减租减息。同年10月至1952年5月底,进行了土地改革,没收地主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农民,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1956年,实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后,土地变为农业社集体所有。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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