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局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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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8200202300004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局级机构
分类号: F303
页数: 1
页码: 165
摘要: 清代,在府、州、县均由户房管理农业。民国初期,临洮县仍沿清制。民国9年(1920年)改由第二科管理。民国
关键词: 临洮县 农业发展 局级机构

内容

第一节局级机构
  清代,在府、州、县均由户房管理农业。
  民国初期,临洮县仍沿清制。民国9年(1920年)改由第二科管理。民国29年(1930年)改由建设科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县政府成立经建科。
  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分设农业科。
  1958年,与水利科林业站合并为农林水牧局。
  1960年,又分设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五科。
  1963年,又并为农业、水利两科。
  1967年,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农业组。
  1969年,成立县农业管理站革命委员会。
  1971年,分设为县农业局。
  1985年,农业局设办公室及业务股、财务股。有正、副局长3人,调研员2人,行政干部4人,技术人员22人(其中农艺师1人,助理农艺师6人,技术员15人),工人2人。

知识出处

临洮县志

《临洮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洮县志》上册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史志一体,详今略古、立足”为原则;力图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编新志。要求实事求是,体现思想性、性、资料性;要求记述有据、褒贬得宜,达到资政、育人、存史的修志目的。对许多历史问题,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基本上作了客观真实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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