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28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在申报“地级文明县”报告中指出我县在城乡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创建活动基本达到了地区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的标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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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0741
事件名称: 1997年10月28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在申报“地级文明县”报告中指出我县在城乡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创建活动基本达到了地区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的标准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14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7年10月28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1997年10月28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在申报“地级文明县”报告中指出,九三年以来,我县在城乡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创建活动,经过全县上下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县城乡出现了社会安定团结、经济稳步增长、道德风尚良好、文化卫生科技教育进步、环境整洁优美的良好局面,基本达到了地区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的标准。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本书记录了中共金塔县1991年至2003年13年间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作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的政权建设、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经济建设及教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在金塔视察活动的情况以及重要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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