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最早建立的互助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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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之最》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716
颗粒名称: 金塔县最早建立的互助组
分类号: F321.4
页数: 3
页码: 46-48
摘要: 本文介绍了金塔县在1951年至1953年期间,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组织农民发展互助合作经济的情况。通过建立互助组,解决了农民在分散经营中的困难,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缺乏深入的政策宣传和领导经验,互助组发展初期存在一些问题。经过整顿,互助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和提高。
关键词: 金塔县 互助组 农民发展

内容

1951年9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同年12月,下发全国各级党组织开始试点试行。按照党对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发展的方法步骤,金塔县的社会主义改造由带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再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合作社,一步步地分批发展建立起来。
  土改后,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和个体经济的局限,农民还不能立即摆脱贫困和落后的状态,他们在牲畜、农具、资金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困难。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1951年9月,中央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农业合作会议,甘肃省委、省政府随即召开全省农业生产会议并指出:“为了克服农民在分散经营中的困难,使广大贫困的农民能够迅速地增加生产而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使国家得到更多的商品粮和其他工业原料,扩大国家工业品的销售市场,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组织各种变工互助小组,并把发展互助组作为过渡的首要环节。”
  根据中央的决议和省委指示精神,金塔县委号召全县农村立即行动起来,不失时机地组织、引导农民组织变工队、互助组发展生产,开展生产自救。1951年2月,开始选点试办互助组。金塔县在一区三乡新沟村建立起了第一个农业生产常年互助组,由7户农民组成。随后,采取典型示范的方法,按照自愿结合、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引导农民组织“以工抵工、差额照补、人抵牛工”等形式的互助组。初期,互助组形式多样,有临时性的,有季节性的,有常年性的。
  临时性互助组或季节性互助组是由几户农民组成,组员之间在农忙时实行劳动力、畜力和农具变工互助。常年性互助组规模较临时性互助组大,由几户或者十几户农民组成,组员除全年进行劳动互助外,有了简单的生产计划和初步的分工分业,并积累了少量的公共财产,比临时性互助组有了更多的社会主义因素。它的宗旨是:“互助互济、互相帮助、强弱搭配、余缺调剂。”由于互助合作既解决了刚分得土地后农民在耕畜、农具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又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很适合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此,在全县农村较快地发展起来。但是,对于互助组这一新生事物,由于缺乏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领导经验,一些地方发生了简单急躁,为报数字硬拉硬凑等问题,部分互助组内部存在着不评分记工,强弱劳力一起算,有些农户欠短工不还等现象,一些互助组建立后不久就散伙了。
  1951年6月,金塔县工委、政府召开第三届农民代表会议,学习贯彻酒泉专署农业生产会议精神。会后,全县各区、乡普遍召开农代会、区乡干部会、互助组长会议,宣传政策,培训骨干,结合夏收爱国丰产运动对互助组进行了整顿。整顿中,县委要求各区、乡互助组必须坚持“自愿结合、互助互利、入退自由、评分合理、随时灵活、按时结算”的原则,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会议制度。经过整顿,使全县的互助组在调剂劳力、牲畜、农具,解决部分贫困户困难等方面有了一个较大提高。到1953年底,全县互助组发展到1746个,参组农户7415户,占全县总农户的88.17%。

知识出处

金塔之最

《金塔之最》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政治、经济、社会事业、人物、综合五个篇目,记述了金塔县在建制历史演变过程中,位居各项事业的首次发生的事件和堪称第一的事件,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金塔境内的世界之最、亚洲之最、中国之最、甘肃之最、金塔之最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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