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运动亲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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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第一—八辑合订本(三)》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304
颗粒名称: “四清”运动亲历记
分类号: D651.1
页数: 10
页码: 261-2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四清”运动在甘肃省民乐县和金塔县的情况。该运动一开始是为了解决经济管理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但在推行过程中逐渐升级为夺权斗争。您提到了各个阶段的经历,包括揭发问题、退赃赃物、处理干部错误、整顿党的组织等。在这个过程中,工作队员进驻学校和农村,与群众一起生活和工作,目的是与基本群众打成一片。此外,您还提及了一些特殊情况,如展览会展示贪污盗窃案例。感谢您分享这段历史,它对我们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政治运动都有很大的帮助。
关键词: 金塔县 “四清”运动 甘肃省

内容

“四清”运动是指1963年。1966年,中共中央在全国城乡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所谓“四清”,一开始在农村进行清账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后期在城乡进行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1963年冬~1964年5月,甘肃省开展了第一期农村社教运动整党工作;1964年11月上旬至1965年5月下旬,根据中共中央“抽调大批工作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示精神,省委首先在张掖地区的5个县(张掖、高台、临泽、民乐、山丹)进行了“四清”试点运动。试点后,又分期分批搞完全省的“四清”运动。我当时在民乐县第一中学当教员,在全省开展“四清”运动试点时,我是受教育者,1965年下半年全省大规模开展“四清”运动时,我被抽调当“四清”工作队员,对“四清”运动有基本的了解和切身的体会,许多往事历历在目。现就我在“四清”运动中的所见所闻回忆如下:
  一、“四清”运动的提出和形成的原因
  20世纪50年代末期,由于自然灾害和大跃进、浮夸风、瞎指挥等因素,使国民经济运转失调,出现了三年困难时期。这一时期粮食供应十分紧张,低标准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的需求,部分地区出现了非正常死亡人的问题,工农业生产进展缓慢,其他生活物资的供应也十分紧缺,如棉布、副食品、香烟、火柴等,不得不实行最低标准配给制。1960年,每人全年发购布票2.5市尺,棉花1市斤,社员口粮每人每天降到4两,饼干、点心、糖果无法买到。
  为了扭转这种困难局面,中共中央召开了七千人的干部大会,纠正了过去“左”的做法,同时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如重新修订《人民公社工作六十条》;放宽政策,下放实行以队为基础的分配体制;解散食堂,划给社员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允许社员利用农闲搞家庭副业;放开自由市场等,从分配体制和经济政策方面着手克服当前困难。在政治上,制定了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的十条规定,以后又补充了十条,称《双十条》。从1963年上半年开始,在全国部分农村社队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以清经济(干部贪污盗窃、多吃多占)为主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主要是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
  早在1962年秋,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了全委扩大会议,毛泽东主席在会上提出了“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新观点。他指出,“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由于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使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升级为声势浩大的“四清”夺权斗争。
  “四清”运动,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当时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极“左”思想的指引下,中央认为全国的企业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导权不在人民手里,必须夺回来。可是在开展运动的地方,却变成了上至地委、县委的领导,下至生产队长、会计,统统都审查,搞人人过关,交待问题。不单有行政、企业单位的领导过关,还有文化、教育等单位的领导也要过关。一句话,所有当权者都在审查之列,一个不漏,就连一般共产党员也要内查外调一番,最后重新登记。
  “四清”运动分五个阶段进行,但互有穿插。第一阶段为访贫问苦、学习文件、摸底排队、发动群众阶段;第二阶段为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揭发“四不清”问题阶段;第三阶段为清退赃款赃物、斗争阶级敌人阶段;第四阶段为整顿党的组织、处理犯错误的干部、组建新的领导班子阶段;第五阶段为清理遗留问题、巩固社教成果阶段。
  二、1964年至1965年,在甘肃省民乐县开展“四清”运动的所见所闻
  1、“四清”工作队员进驻学校后,一副神秘化色彩。不召开职工会议,也不和学校领导接触,每天只和学校工人及教师闲聊,一律穿着破旧的衣服,没事时帮炊事员拉水做饭,帮放羊工人喂羊,打扫校园卫生等。不准教职工询问谁是什么官职,哪个单位来的,称呼也只叫某同志或老某(姓),一块谈话不吸教职工让的烟。据说工作队长还改了姓名。当时都觉得新奇。
  2、“四清”工作队员的生活纪律特别严格。不准喝酒、吃肉,不准吃油饼、长面,更不准在商店里买饼干、点心、糖果吃。在农村的工作队员,只准吃汤面条和杂面馍馍,喝山药糁子汤。我的一位师大同学在武威地委宣传部工作,他也抽来在民乐县洪水公社乐民大队搞“四清”。他说,有个人吃了一个油饼被“三开除”(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四清”工作队员),他自己吃了几顿糁子稠饭油泼辣子,还做了几次检讨,最后写了保证书才未给处分。工作队员的住宿,只能住在没当过干部的最困难的贫下中农家,在学校只能住在工人和一般教师的宿舍。据说,这样做是为了和基本群众打成一片,便于发动群众了解问题,不被“坏人”拉下水。
  3、驻进县委、县政府、人民公社机关的工作队,他们都自带炊事员、打字员、通信员、秘书等,吃饭可和原班人员在一起,但办公相互分开。县上还成立了社教法庭,刑事案件不让原法院人员审判。
  4、工作队人数特别多。民乐县一中当时有教职员32人,工人5人,共计37人。“四清”工作队员来了15人,几乎2:1。县电影放映队有放映员5人,驻进工作队队员3人。据说在农村每个生产队最少驻6人,最多的达到10人。
  5、各阶段工作的简要情况。
  第一阶段:工作队员进驻学校后,大约过了15天时间,才召集教职工学习文件,传达上级精神,并把教职工分成四组学习,第一组是炊事员、勤杂工和家庭成分好的教师,即骨干分子。第二组是家庭成分不好(地主或富农家庭出身),但无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的教职员。第三组是本人有历史问题或戴过右派帽子,家庭成员中有被关被杀者,初步估计有经济或政治问题者。第四组是学校领导,有书记、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即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叫做左、中、右阶级阵线分明。我刚开始时分在第一组,后因不大胆揭发“走资派”的问题,甚至为走资派辩解而被撵到了第四组。
  在农村,据说工作队进村后,经过摸底排查,首先宣布一切权力归贫协会(实际是工作组)。原有干部只能老老实实交待问题,不能互相串联,隐瞒包庇,更不许造谣生事,乱说乱动,有的地方甚至将大队干部和戴帽的“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编到一起做义务劳动,只干活不记工分,叫做“打威风”。要重新解放贫下中农,阶级斗争气氛十分浓厚。
  第二阶段:经过学习文件,层层发动后,群众敢大胆说话了,就算思想认识提高了,工作进程也就进入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是揭发“四不清”问题。揭发问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工作组也开始内查外调,还组织清账小组,对学校会计和总务、农场的账目进行清查核对,并派出外调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这一时期斗争空气特别浓厚,“四清”工作队员见了“当权派”都挂长脸不说笑,胆子小的人吓得无所适从,有吃不下饭的,也有睡不着觉的,个别地方出现了自杀事件。民乐县城内就有税务局长自杀等3例。
  在农村还对土地改革时划定的阶级成分进行重新审定,划出了漏网的地主、富农。在中农中又分出了上中农、中中农、下中农。对“应该”新戴地、富帽子进行打击的分子,经县“四清”工作团批准,戴上帽子进行批斗。
  在群众揭发问题的同时,也让“四不清”干部自己交待和互相揭发问题,不是“当权派”的教职工,有了问题也要进行调查处理,不能放掉一个“坏”人。
  第二阶段大约用了3个月时间,他们以《桃园经验》为范本进行工作。《桃园经验》是1963年,刘少奇派夫人王光美化名董萍,在河北省抚宁县桃园大队进行“四清”试点的经验,讲述王光美担任工作组长,进村后的所见所闻,以及进行“四清”工作的全过程,全文约8万字。这个“经验”“左”得出奇,最后将大队书记吴臣戴上坏分子的帽子开除党籍,并被批判斗争。
  1965年元旦过后,工作组人员大部分不见了,据说是到各自的专区所在地整训,后来才知道是中央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又听说毛泽东主席对《桃园经验》有批评。春节过后,工作队人员重新回来,情况有了明显的变化。一是工作组成员和原单位工作人员有说有笑,可以打扑克下象棋,对当权派也不再板着脸,生活上大肉、油饼等也让吃,只是不喝酒;二是工作队员明显减少,大约减少了一半;三是揭发问题,只揭发“四不清”问题,不纠缠一般男女生活作风等问题;四是对问题较小、群众意见不大的“当权派”宣布“解放”,并让其参加工作组有关会议,一般干部、教师经自愿申请,工作组批准,可以加入“革命领导小组”,也是“解放”的意思,即不再审查了,这样做,解除了大部分人的精神负担。总之,神秘化气氛不见了。
  第三阶段:主要是“四不清”干部退赔赃款赃物。首先是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多吃多占的钱物,一个不减必须如数退赔,一般干部贪污数量大者,也要如数退赔,其他人则只搞公物还家。其次是处理犯错误的干部职工,斗争阶级敌人。“四清”运动声势浩大,但根据《二十三条》精神,对干部的处理还是比较宽大的。毛泽东主席讲,对犯错误的干部以教育为主,一个不杀、大部分不捉,打击面不能超过干部总数的百分之五(指戴上各种帽子、批判和逮捕法办),对确有悔改表现且群众意见不大的“四不清”干部,继续担任原职或调职使用。
  民乐一中教职工中,逮捕法办1人,后因问题不完全属实,构不成犯罪而被释放。总务主任戴上贪污盗窃分子的帽子被开除公职,受到党纪处分的1人,其余则未受任何处分,学校领导也原班未动。在农村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的严重“四不清”干部,大都戴上各种帽子,交群众监督劳动,很少有逮捕法办者。
  这一阶段,为了用事实教育群众,“四清”工作团在民乐县城举办了“刘逢皓贪污受贿赃物展览会”。刘逢皓是1958年至1961年,山丹、民乐两县合并后的县委书记,在他任职期间,提出“宁叫人吃草,不叫红旗倒”的错误口号。利用拔红旗、反右倾等运动,打击迫害干部,使县委副书记王东坡(原民乐县委书记)含冤自杀,副县长黄林兴(曾当过陈毅的通信员)不忍受辱,跑到北京找陈毅告状,半年不回来。困难时期,饿死社员群众很多,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却花天酒地,胡作非为,在西北局兰州会议上被定为“不要人民的坏干部”,县委班子属“烂了的班子”,班子成员被全部停职反省。社教(“四清”)运动刚开始,张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他们逮捕法办,刘逢皓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县长高文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副县长刘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清”工作队进村后,到处都贴着这份判决书。
  此时办展览会形成高潮,县上办、公社办、生产大队也办,就连民乐一中一个学校也办了展览会,展览的内容有群体的,也有个人的。
  民乐县的“四清”工作,还有一个特殊的任务,就是清理刘逢皓的黑爪牙。凡是在刘逢皓时期红极一时,被刘重用,吹牛说谎,吊打群众,行贿受贿者,一律在清理范围,有劣迹的领导干部大都戴上了蜕化变质分子和贪污盗窃分子等帽子被开除公职。
  第四阶段:是整顿党的组织,重新登记党员,建立新的领导班子。经过半年多的“四清”运动,工作组对每个人都进行了调查了解,箩儿箩、筛子过,情况一目了然。因此这一阶段的工作并不费力,不再赘述。
  三、1965年冬在金塔县搞“四清”运动的见闻
  1965年8月,民乐县委抽调大批干部,赴酒泉地区金塔县搞“四清”运动。从民乐县第一中学抽调教员5人,我就是其中之一。
  1、工作队员于1965年8月10日在张掖地委党校集中参加整训学习,9月2日进村,1966年元月初出村,历时4个月时间。
  参加整训时得知,金塔县的社教工作由张掖地区各县和酒泉卫星基地军队干部承担,另外抽调了甘肃师范大学外语系俄语专业三年级在校学生130多人、教师20余人,金塔县抽调社会知识青年约200人,干部若干人配合工作。民乐县分包西坝公社,张掖县分包中东、古城公社,高台县分包金塔公社,临泽县分包大庄子公社,卫星基地部队分包鼎新、双城、芨芨公社,东坝公社作为试点公社,各县均抽人早已提前进村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试点工作,山丹、肃南县不知包哪个地方我记不清楚了。
  金塔县的“四清”工作团由原张掖地委书记处书记申效曾任团长,甘肃省粮食厅厅长刘文山为蹲点领导干部。各公社成立“四清”工作队代行公社职能,由大队长、副大队长、蹲点领导干部(均为县级干部)组成。各生产大队成立“四清”工作组,由组长、副组长(均为科级干部)组成。
  我被分在西坝公社白雁墩大队工作组,当工作组的文书。这个大队有6个生产队,共进驻工作队员16人,其中:民乐县干部6人,甘师大学生4人,金塔县干部1人,社会青年3人,张掖县干部1人,军队干部1人。每个生产队驻国家干部1人,积极分子(即知识青年和学生)1人。民乐县县长王佳邦为蹲点领导干部,住晨光大队,县委副书记李雪琴任队长。
  工作组进村前,派了先遣人员,摸清了各生产大队的基本情况,进村后不需摸底排队,直接开展工作。吃住的地方也由先遣人员指定。
  2、金塔县的“四清”运动以《二十三条》为指针,和民乐县的“四清”运动比较起来就温和得多。不再提《桃园经验》,“左”得出奇的现象很少或者说不见了。用今天的眼光看,它的基本路线还是“左”的,但在当时来说就算比较低调了,实事求是地做法多,整过头的人也就少了。其具体表现:①“四清”工作队员的生活纪律没有以前严格。他们在社员家吃饭,除不吃长面、油饼、手抓肉,不喝酒外,大肉炒白菜、花卷、白面馒头还是可以吃的,稀饭、面条配花卷成了家常饭。个别队员偶尔吃了一次油饼,被领导发现后,也只批评检讨完事,不再搞“三开”。②工作队员对“四不清”干部,只令其认真考虑问题,交待问题,一般不训斥,也不拉长脸,更不让搞义务劳动。③工作队员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可时有时无,强调以工作为主,和社员拉家常,可以暴露身份。④工作进程较快。工作组一进村,就召开群众大会,说明来意,宣传政策,不搞神秘化,并在先遣队了解的干部情况的基础上,由贫协组织提名,“解放”一名问题较少的大队干部,让其抓大队的农业生产工作,做到革命生产两不误。⑤经群众揭发,“四不清”干部只在贫下中农会上交待问题,可以坐下说,不准罚站和体罚。退赔可以分期分批,社员中的分赃、多占等经济问题,一般不退赔。“四不清”干部中的男女作风问题,除严重者外,一般不纠缠,重点抓政治和经济问题的清理。⑥用早交待、早“解放”的办法,促进“四不清”干部积极交待问题。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工作,一部分问题不大的干部,在群众同意的前提下宣布“解放”,让他们轻装上阵,再揭发别人的问题。⑦对严重“四不清”干部的批斗会,不开成斗争会,让贫下中农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达到教育人的目的。⑧召开赃款赃物展览会,让“四不清”干部本人当解说员,现身说法,也达到教育别人的目的。
  3、白雁墩大队地处西坝公社东北部,共有6个生产队,“四清”时合并为5个生产队,约150户、600口人,全大队有富农成分2户,老上中农3户,其余户都为贫农、下中农成分。社员中有富农分子1人,伪保长1人,阴阳高工1人,劳改释放人员2人,国民党员1人。“四清”运动前担任过大队书记、主任、文书6人,生产队长、会计20余人。全大队生产生活水平在西坝公社来说差一些,“四不清”问题也小一些。1964年冬,金塔县曾在此大队搞过一次“四清”,称面上社教或小“四清”。
  1965年,“四清”运动开始后,经过宣传政策,层层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坦白交待,发现有严重“四不清”问题的干部5人,其余均为一般多吃多占、集体贪污等问题。吃喝嫖赌、贪污盗窃、打骂群众、路线不清、与阶级敌人同流合污的“五毒”干部一个也没有。时任支部书记郭吉邦任职不到两年,没啥经济问题。一个富农分子年已70余岁,体弱多病,失去劳动能力,很少出门,没啥明显的破坏活动,反动党团、封建会道门头子等活动并不猖獗。因此,“四清”的主要任务是清“经济”。“四清”工作后期的处理情况是:①重新组建了大队党支部、管委会。原大队书记、主任均被免职,原大队主任王观志因打骂群众,支持封建迷信活动,并有落后言论,经公社“四清”大队党委批准被开除党籍,是该大队有问题干部中的最重处分。②经县“四清”工作团批准,将原大队书记王立民的家庭定为漏划地主成分,王立民本人不戴地主分子的帽子。③其余“四不清”干部,因坦白交待问题,态度老实,退赔积极,均被免于处分。④召开批判斗争大会,批判“四不清”干部2人,有封建迷信活动的阴阳高工1人,斗争富农分子1人。
  1966年1月20日左右,工作组出村,广大贫下中农牵衣拉手,依依不舍,有的送路上吃的食品,表示关爱之情。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七辑)

知识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第一—八辑合订本(三)

《金塔文史资料第一—八辑合订本(三)》

本书记述了文物春秋、史地探究、口述回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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