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明国时期的公办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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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485
颗粒名称: 中华明国时期的公办工业
分类号: F427.42
页数: 1
页码: 1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华民国四年(1915年)开始在金塔等地区开征各种税。金塔县在中华民国十五年(1926年)开始发展公办工业,生产民用毛毡等产品。到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已有手工毛纺厂等12个坊业和矿产开采者。
关键词: 金塔县 中华民国时期 公办工业

内容

中华民国四年(1915年)十二月,全省开征验契税、印花税、屠宰税、烟酒公卖税、农具税、鸦片通过税,金塔、毛目在开征的范围内。中华民国时期,金塔棉花纺织盛行,一般农户都有木制手工纺线车,部分有手工织布机,土纺、土织遍及农村。中华民国十五年(1926年),金塔县开始有了公办工业,开始成立“民生工厂”,生产少量民用毛毡,兼作缝纫业。民国十七年(1928年),金塔县创建民众工厂一处,生产棉、毛织品和铜铁锅、盆等12种产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金塔县兴建手工织布厂,生产宽面布;兴建毡坊,生产毛毡、毛衣、毛套、毛袜、围巾、栽毛毯等;兴建制鞋铺,生产布鞋、毛鞋、皮鞋等;兴建制帽作坊,生产瓜皮帽(俗名小帽)、毡帽等。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金塔县设手工毛纺厂。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金塔县把木、石、泥、席、铜、铁、银、皮、缝、染、纸、裱等作坊和工匠进行登记,组织成12个坊业。金塔县还有从事淘金、挖煤等矿产开采者。

知识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有关金塔工业发展历程和历史变化,是一部据实载述、综述历史、横展成就、着眼实用的典籍史册。本书融纪实传记为一体,荟文字图片于全卷,全面反映金塔县工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原貌,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参考性。全书上承远古巧工精华,下纳现代商企卓著,纂辑古今文献,荟萃四方举要。为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抚金塔之经济,问工业之生产,励振兴之壮志”留下了一部鉴古知今,承前启后的专业性史话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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