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复转军人安置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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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4020220000936
专题名称: 甘南州复转军人安置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405.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1950年,新生人民政府按“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开始有计划、大规模的安置复员转业军人,复员军人大部分回乡参加生产,少部分安排工作。对返乡后无土地、生产资料者,由乡政府给予解决,负责到底。1954年,按“复员军人以在原籍安置为原则”,家居农村的以从事农业生产安置为主,家居城市的优先安置就业,家庭发生变迁的由迁居地安置。1955年开始,各级政府重视城镇就业安置,实行“行业归口包干、逐级负责、统一安排”。农村安置本着“随回乡、随安置、随入社、随生产”的原则,组织复员军人参加生产合作社,随时解决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2012年加强了对转业志愿兵、参战、涉核部队退役士兵的稳控工作,加大重点对象的排查、监控和教育力度。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集聚事件,做好了政策回复和劝导解释工作。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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